关于绍兴市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绍兴市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绍兴市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五石 (略) 受浙江省生态环境科 (略) 的委托, (略) 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

备注

1

(略) 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

1

73

详见第三章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础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 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 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

5. 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 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6日(法定工作日时间9:00-17:00)

2. 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邮箱报名:*@*63.com)

七、投标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202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202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结果公告为1个工作日)。

2.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提交的资料: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 公告媒体:浙江 (略) 。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生态环境科 (略)

地 址: (略) (略) 10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缪孝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景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人:陈梦莹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1-#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生态环境科 (略)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人:滕富华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1-#

浙江五石 (略)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信息: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绍兴市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五石 (略) 受浙江省生态环境科 (略) 的委托, (略) 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

备注

1

(略) 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

1

73

详见第三章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础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 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 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

5. 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 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6日(法定工作日时间9:00-17:00)

2. 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邮箱报名:*@*63.com)

七、投标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202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202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结果公告为1个工作日)。

2.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提交的资料: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 公告媒体:浙江 (略) 。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生态环境科 (略)

地 址: (略) (略) 10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缪孝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景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人:陈梦莹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1-#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生态环境科 (略)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人:滕富华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1-#

浙江五石 (略)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