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恩施州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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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恩施州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支持恩施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恩施州拟制定《恩施州支持恩施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九条措施》,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若有意见或者建议请于2025年1月16日前反馈至州人力资源和 (略)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联系人:胡伟

联系电话:0718-(略)

电子邮箱:*@*q.com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26日

恩施州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九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支持恩施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建设,根据《人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精神及《湖北 (略) 场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措施。

一、给予建设运营资金支持。州财政统筹中央、省、州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人才发展资金和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产业园建设和运营。

二、给予入园企业场租优惠。对入园企业按前三年全免、后两年减半的方式给予场租优惠,免收物业管理费,免费使用产业 (略) 场、培训教室、会议室、停车场等公共设施。

三、给予入园企业水电补贴。对入园企 (略) 域按1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水电费补贴;对每月每平方米水电费实际消耗不足1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

四、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服务我州重点企业(单位)招工、介绍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举办就业创业培训等提供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的入园企业,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五、给予人才引进服务支持。支持入园企业搭建招才引智、政 (略) ,参与公共就业、人才引进等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相关活动和项目。

六、落实入园企业税收优惠。对入园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园内注册的新办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给予三年减征或免征的优惠。

七、给予优质企业入园支持。支持规模以上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园,对招引的全国人力资源服务500强企业、全省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企业、人力资源科技企业,入驻产业园后,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八、给予入园企业进规奖励。对成功申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入园企业,给予(略)元一次性奖励。

九、给予 (略) 创建奖励。产业园获得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授牌后,将上级下达的奖补资金一次性全部奖励给运营机构。

本措施自年月日起施行。


为支持恩施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恩施州拟制定《恩施州支持恩施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九条措施》,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若有意见或者建议请于2025年1月16日前反馈至州人力资源和 (略)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联系人:胡伟

联系电话:0718-(略)

电子邮箱:*@*q.com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26日

恩施州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九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支持恩施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建设,根据《人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精神及《湖北 (略) 场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措施。

一、给予建设运营资金支持。州财政统筹中央、省、州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人才发展资金和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产业园建设和运营。

二、给予入园企业场租优惠。对入园企业按前三年全免、后两年减半的方式给予场租优惠,免收物业管理费,免费使用产业 (略) 场、培训教室、会议室、停车场等公共设施。

三、给予入园企业水电补贴。对入园企 (略) 域按1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水电费补贴;对每月每平方米水电费实际消耗不足1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

四、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服务我州重点企业(单位)招工、介绍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举办就业创业培训等提供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的入园企业,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五、给予人才引进服务支持。支持入园企业搭建招才引智、政 (略) ,参与公共就业、人才引进等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相关活动和项目。

六、落实入园企业税收优惠。对入园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园内注册的新办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给予三年减征或免征的优惠。

七、给予优质企业入园支持。支持规模以上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园,对招引的全国人力资源服务500强企业、全省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企业、人力资源科技企业,入驻产业园后,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八、给予入园企业进规奖励。对成功申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入园企业,给予(略)元一次性奖励。

九、给予 (略) 创建奖励。产业园获得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授牌后,将上级下达的奖补资金一次性全部奖励给运营机构。

本措施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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