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温中央空调机组维修项目征集公告
(略) (略) 地温中央空调机组维修项目
征集公告
现对维修地温中央空调机组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信息,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序号 | 名称 | 型号/编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压缩机拆卸、内部清洗、干燥 | |||||
2 | 电机垫片 | |||||
3 | 铜管堵头 | |||||
4 | 冷冻油 | |||||
5 | 油过滤器 | |||||
6 | 干燥过滤器 | |||||
7 | 制冷剂 | |||||
8 | 制冷系统干燥除湿 | |||||
9 | 试压氮气 | |||||
10 | 水流保护开关 | |||||
11 | 交流接触器 | |||||
12 | 交流接触器 | |||||
合计: | ||||||
备注:1.制冷系统内部泄露进水,需要对系统泄露维修、干燥除湿等,以现场勘察为准。 2.报价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交通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相关税款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而完成交验所必须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费用。 |
二、生产企业或供应商需提供材料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二)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 (略) ”<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略) 页内容将以截图附在响应文件里。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略) 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负责人近半年内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五)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委托人近半年内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六)报价明细表。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上述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相关要求
(一)资料提交方式
所提供材料电子版(盖鲜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63.com(邮件标题要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二)报名截止日期及现场勘察时间
1.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月5日下午17:00
2.现场勘察时间:2025年1月4日上午9:00(过期不再组织勘察)
3.现场勘察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2-*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征集公告在《 (略) (略) 官网》发布, (略) 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要求
1.议价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略) (略) 官网发布信息。
2.未参与本次产品信息征集的单位不得参与后续议价采购工作。
(略) (略) 地温中央空调机组维修项目
征集公告
现对维修地温中央空调机组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信息,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序号 | 名称 | 型号/编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压缩机拆卸、内部清洗、干燥 | |||||
2 | 电机垫片 | |||||
3 | 铜管堵头 | |||||
4 | 冷冻油 | |||||
5 | 油过滤器 | |||||
6 | 干燥过滤器 | |||||
7 | 制冷剂 | |||||
8 | 制冷系统干燥除湿 | |||||
9 | 试压氮气 | |||||
10 | 水流保护开关 | |||||
11 | 交流接触器 | |||||
12 | 交流接触器 | |||||
合计: | ||||||
备注:1.制冷系统内部泄露进水,需要对系统泄露维修、干燥除湿等,以现场勘察为准。 2.报价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交通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相关税款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而完成交验所必须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费用。 |
二、生产企业或供应商需提供材料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二)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 (略) ”<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略) 页内容将以截图附在响应文件里。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略) 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负责人近半年内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五)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委托人近半年内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六)报价明细表。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上述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相关要求
(一)资料提交方式
所提供材料电子版(盖鲜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63.com(邮件标题要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二)报名截止日期及现场勘察时间
1.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月5日下午17:00
2.现场勘察时间:2025年1月4日上午9:00(过期不再组织勘察)
3.现场勘察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2-*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征集公告在《 (略) (略) 官网》发布, (略) 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要求
1.议价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略) (略) 官网发布信息。
2.未参与本次产品信息征集的单位不得参与后续议价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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