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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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项 目 名 称: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

主 管 部 门:凤 (略)

2024年8月


目录

摘 要....................................................................................1-2

正 文....................................................................................3-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3

(一)项目概况 3

(二)项目绩效目标 4

二、评价组织情况 4

(一)评价组织 4

(二)评价方案及指标的制定 5

(三)评价方法 5

(四)质量控制和评价报告提交 5

(五)评价标准 5

三、评价依据 6

四、绩效评价结论 6

(一)总体结论 6

(二)评价得分情况 6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7

(一)决策 9

(二)过程 12

(三)产出 14

(四)效益

六、存在问题

七、意见和建议


摘 要

一、项目概况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为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着力建立健全高龄老年人的补贴制度,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出“国家应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高龄老人补贴(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凤阳县自2015年1月起,对具有凤阳县户籍(在凤阳落户一年以上)、 年满80 周岁(计算到月,含当月)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凤阳县2023年度享受高龄津贴共*人次,全年累计发放资金 1720.*元,按月序时发放,动态调整,每月初由乡镇(街道)通过惠农资金系统造册导入享受人员名单和发放金额,提交乡镇(街道)财政所初审, (略) 业务科室审核审批后提 (略) 发放。

二、评价结论

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很好的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同时让符合政策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关爱,做到应补尽补,更有利于推进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但项目也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公示执行不规范等问题。

经评价分析,凤 (略) “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评价等级为“优”。

具体评分见下表:

决策指标

过程指标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得分合计

标准分值

21

21

32

26

100

评价得分

18

20

32

26

96

三、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一是2023年度“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未体现预期产出和预期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全面,细化、量化程度不足;二是信息公示工作有待提高。

四、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针对该项目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要重视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置,全面有效的设置绩效目标以反映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二要充 (略) ,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公示。


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2023年度“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了2023年度“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略)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5 号)、 (略) (略) 《 (略) 关于印发五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办法)的通知》(滁州办〔2021〕17号)、凤 (略) 凤 (略) 《关于印发五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办法)的通知》(凤民字〔2021〕40号)等文件精神,凤阳县自2015年1月起,对具有凤阳县户籍(在凤阳落户一年以上)、 年满80 周岁(计算到月,含当月)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2.项目资金情况: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及绩效目标申报表》、《凤 (略) 关于批复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23〕9号),高龄补贴项目年初预算资金1822.*元。依据《关于拨付全县2023年1月份-12月份高龄津贴经费的报告》及《凤阳县2023年月份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预算资金调整为1720.*元,资金已全部到位。根据《2023年1月-12月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发放补贴1720.*元。

3.项目实施情况:按照《 (略) (略) (略) (略) <关于进 (略) 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滁民办〔2019〕48号),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实行“80-89周岁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按月发放至个人账户”,为凤阳县18个乡镇(街道/村)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4.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本项目主管部门为凤 (略) ,负责统筹安排高龄补贴发放的各项工作,具体负责高龄补贴政策的宣传、高龄补贴发放人数的审核和统计、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计划的制定、高龄补贴资金的申请等,规范做好全县全年高龄补贴的发放工作。各乡镇(街道/村)负责落实属地责任,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审核高龄补贴老人的申请材料,进一步推进高龄补贴政策落实;对享受高龄补贴优惠政策的老人进行管理,做好相关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汇总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保障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进一步落实老年补贴制度

2.年度绩效目标:(1)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纳入高龄补贴范围;(2)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实行动态调整,保障政策公平公正性。

二、评价组织情况

(一)评价组织

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评价实施和综合分析、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

(二)评价方案及指标的制定

根据评价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凤 (略) “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情况制定具体评价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会审后,根据会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实施。

(三)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结合实际选择确定。本次评价实施了查阅资料、计算、分析性复核、满意度调查等程序,重点是对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项目管理、实施完成情况,项目的效益效果等进行评价。

(四)质量控制和评价报告提交

质量控制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组织评价人员学,更能体现出政府对老年群体的关心与爱护,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让符合政策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关爱,做到应补尽补,更有利于推进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得8分。

8

满意度

(10分)

以调查问卷方式来获取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及评价。

本项目发出满意度调查问卷30份,收回30份,共计30*7=210个问题。其中非常满意201个,满意7个,比较满意2个,根据指标权重,满意度为(201*100%+7*80%+2*60%)/210*100%=98.95%。得10分。

10

小计

26

总 分

96

指标评分情况说明如下:

(一)决策(满分21分,实得18分)

1.项目立项(满分8分,实得8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5分,实得5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略) (略) 印发《 (略) 关于印发五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办法)的通知》(滁州办〔2021〕17号)、《关于印发< (略) 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州办〔2022〕13号), (略) 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该制度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实得3分)

本项目依据凤 (略) 凤 (略) 《关于印发五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办法)的通知》(凤民字〔2021〕40号)、《关于印发<凤阳县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民字〔2022〕36号),对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予以立项,该项目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立项程序规范,此项目属于执行上级统一政策,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论证或集体决策。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2.绩效目标(满分7分,实得4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4分,实得3分)

根据凤 (略) 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该项目设定了绩效目标,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如:数量指标设置为“2023年8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津贴约*人”,未对“享受高龄津贴的总补贴金额”进行设置;质量指标设置为“是否对符合享受高龄津贴条件老人的动态调整”,未设置相应三级指标考核“高龄人员”应补尽补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扣1分,得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实得1分)

根据凤 (略) 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但指标值设置不规范且不符合《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主要是1.质量指标值设置为“对符合享受高龄津贴条件老人的动态调整”, 未设置相应三级指标考核“高龄人员”应补尽补情况;2.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指标值均设置为“较高”,无法直接反映效益的内容。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扣2分,得1分。

3.资金投入(满分6分,实得6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4分,实得4分)

根据凤 (略) 提供的《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及绩效目标申报表》,补贴人数按照2022年享受人数基础上进行测算,测算出80-89周岁*人;90-99周岁3519人;100周岁以上81人。按照《凤 (略) 凤 (略) <关于印发五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办法)的通知>》(凤民字〔2021〕40号)、《关于印发<凤阳县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民字〔2022〕36号)等文件要求的标准进行预算编制,综上合计需资金1822.*元,同时考虑到高龄老人人数逐年增加,需预留资金*元,共需要2022.*元。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满分2分,实得2分)

根据《凤 (略) 凤 (略) <关于印发五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办法)的通知>》(凤民字〔2021〕40号)、《关于印发<凤阳县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民字〔2022〕36号)等文件,对高龄津贴作出了明确的分配规定,经抽查《凤阳县2023年12月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及凤阳县18个乡镇(街道/村)2023年12月高龄津贴发放表,资金分配额度和高龄补贴发放标准相匹配、与项目立项内容保持一致。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分。

(二)过程(满分21分,实得20分)

1.资金管理(满分13分,实得13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实得4分)

凤阳县高龄津贴项目全年预算资金172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1720.*元,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1720.056/1720.056)×100%=10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2)预算执行率(满分4分,实得4分)

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2023年度预算资金为1720.*元。根据项目资金支出明细及相关凭证,截至2023年12月共支付1720.*元。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1720.056/1720.056)×100%=10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5分,实得5分)

经审阅相关资料,凤 (略) 制定了《凤 (略) 财务管理制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关于拨付全县2023年1月份-12月份高龄津贴经费的报告》及《凤阳县2023年月份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报凤 (略) 申请拨付资金。根据凤 (略) 提供的《2023年1月-12月国库集中支付凭证》,资金用途一栏注明资金用于发放县高龄津贴,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由凤 (略) 支付到凤 (略) , (略) 直接支付,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

2.组织实施(满分8分,实得7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4分,实得4分)

经查看项目资料,凤 (略) 制定了《凤 (略) 内部控制制度》,对凤 (略) 领导职责分工、决策议事机制、预算业务控制作出规定;同时还制定了《凤 (略) 财务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预算规范执行、资产安全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项目管理办法实行《 (略) (略) (略) (略) <关于进 (略) 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滁民办〔2019〕48号),规定了①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按月发放至个人账户,②津贴申请审批流程为个人申请-乡镇(街道/村)(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与公示,③津贴发放资金管理及其他事项,按照“动态管理,应享尽享、按月发放”的原则进行。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4分,实得3分)

(略) 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资料后附身份证、户口本、凤阳农业 (略) 存折/居民服务一卡通,由乡镇(街道/村)级审核同意盖章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确认符合高龄津贴条件。

凤 (略) 根据《凤阳县2013年-2024年被火化遗体登记表》,对乡镇(街道/村)上报的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及《乡镇(街道/村)高龄津贴发放减员表》进行比对,对不符合发放条件(死亡、户口迁出)的做到及时停发。

经查看凤 (略) 信息服务公开,对二三四季度高龄津贴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内容为18个乡镇(街道/村)的津贴发放人数及发放金额,未及时将当月新增享受高龄人员 (略) 上公示。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扣1分,得3分。

(三)产出(满分28分,实得28分)

1.产出数量(满分8分,实得8分)

(1)资金发放完成情况(满分8分,实得8分)

根据《关于拨付全县2023年1月份-12月份高龄津贴经费的报告》及凤阳县2023年月份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经统计全年应发放1720.*元。根据《2023年1月-12月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共支付1720.*元。评价组通过相关资料查看、网络信息检索及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高龄津贴发放情况进行分析,未发现应发未发的情况,资金发放完成率为100.0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2.产出质量(满分8分,实得8分)

(1)补助发放质量情况

根据凤 (略) 提供的《关于高龄津贴发放情况的说明》,凤阳县2023年度享受高龄津贴共*人次,全年累计发放资金 1720.*元,按月序时发放,动态调整,每月初由乡镇(街道)通过惠农资金系统造册导入享受人员名单和发放金额,提交乡镇(街道)财政所初审, (略) 业务科室审核审批后提 (略) 发放,没有错发现象。经抽查凤阳县各乡镇(街道/村)部分老人的资格申请审批材料,被抽查人员均符合高龄补贴发放条件。同时查看凤阳县人民 (略) ,未发现投诉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8分。

(2)应补尽补情况(满分4分,实得4分)

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对于适龄老人能够做到及时申报,对于少报或漏报的人员也能及时进行补报,未发现存在应补未补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3.产出时效(满分8分,实得8分)

(1)审批及时性(满分4分,实得4分)

(略) 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乡镇(街道/村)均于每月15日前审核同意盖章,凤 (略) 均于22日前审批确认符合高龄津贴条件,审批通过及时。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2)发放及时性(满分4分,实得4分)

经查看《关于拨付全县2023年1月份-12月份高龄津贴经费的报告》,均于每月25日前报凤 (略) 申请拨付资金,并及时支付高龄津贴资金给凤 (略) ,资金按月支付,共支付1720.*元。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4.产出成本(满分8分,实得8分)

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20.*元,实际发放补贴资金 1720.*元,补助资金不超过财政预算安排。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8分。

(四)效益(满分26分,实得26分)

1.项目效益(满分16分,实得16分)

(1)社会效益(满分8分,实得8分)

该项目的实施,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通过工作人员宣传、公开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对 80 岁及以上高龄补贴政策进行了宣传,并详细说明了高龄补贴的发放对象、标准、申请程序等相关事项,提高了高龄补贴政策的群众知晓度。该项目能有效提高高龄老人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社会效益显著。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8分。

(2)可持续影响(满分8分,实得8分)

高龄津贴项目既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更能体现出政府对老年群体的关心与爱护,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让符合政策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关爱,做到应补尽补,更有利于推进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8分。

2.满意度(满分为10分,实得10分)

本项目共发出满意度调查问卷30份,收回30份,共计30*7=210个问题。其中非常满意201个,满意7个,比较满意2个,按照满意度等级从非常满意到不满意的权重分别为100%、80%、60%、30%、0%,满意度=(非常满意数*100%+满意数*80%+比较满意数*60%+不太满意数*30%+不满意数*0%)/调查问卷回收总数*100%=(201*100%+7*80%+2*60%)/210*100%=98.95%。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0分。

六、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

一是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例如:1.数量指标设置为“2023年8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津贴约*人”,未对“享受高龄津贴的总补贴金额”进行设置;2.质量指标设置为“是否对符合享受高龄津贴条件老人的动态调整”, 未设置相应三级指标考核“高龄人员”应补尽补。3.效益指标值设置为“较高”,无法直接反映效益的内容。

二是信息公示工作有待提高,未落实《 (略) (略) (略) (略) <关于进 (略) 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滁民办〔2019〕48号)“每月对当月审批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将当月新增享受高龄人员 (略) 上公示”。凤 (略) 信息服务公开仅对二三四季度高龄津贴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内容为18个乡镇(街道/村)的津贴发放人数及发放金额,群众无法从中了解高龄津贴发放的具体情况。

、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针对该项目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质量,绩效目标设置应遵循全面性、可量化、可考核原则,加强绩效指标制定和实际情况的关联性。预算申报前对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完善项目库建设。通过查看政策和项目实施现场的方式,获取一手资料,为评估结论提供支撑。邀请技术、管理和财务等相关领域专家参与事前评估论证,提供专业支持。对项目的建设实施进行科学的研究分析,提高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制定的合理性及绩效目标申报质量。

二是充 (略) ,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公示。凤 (略) 每月对当月审批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将当月新增高龄人员 (略) 上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畅通群众掌握政策、了解高龄津贴发放情况,同时要及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及时作出答复,公开群众举 (略) (略) 理结果,提升群众参与度,使群众在互动中增强信任、消解疑虑。

附件: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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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项 目 名 称: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

主 管 部 门:凤 (略)

2024年8月


目录

摘 要....................................................................................1-2

正 文....................................................................................3-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3

(一)项目概况 3

(二)项目绩效目标 4

二、评价组织情况 4

(一)评价组织 4

(二)评价方案及指标的制定 5

(三)评价方法 5

(四)质量控制和评价报告提交 5

(五)评价标准 5

三、评价依据 6

四、绩效评价结论 6

(一)总体结论 6

(二)评价得分情况 6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7

(一)决策 9

(二)过程 12

(三)产出 14

(四)效益

六、存在问题

七、意见和建议


摘 要

一、项目概况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为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着力建立健全高龄老年人的补贴制度,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出“国家应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高龄老人补贴(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凤阳县自2015年1月起,对具有凤阳县户籍(在凤阳落户一年以上)、 年满80 周岁(计算到月,含当月)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凤阳县2023年度享受高龄津贴共*人次,全年累计发放资金 1720.*元,按月序时发放,动态调整,每月初由乡镇(街道)通过惠农资金系统造册导入享受人员名单和发放金额,提交乡镇(街道)财政所初审, (略) 业务科室审核审批后提 (略) 发放。

二、评价结论

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很好的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同时让符合政策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关爱,做到应补尽补,更有利于推进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但项目也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公示执行不规范等问题。

经评价分析,凤 (略) “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评价等级为“优”。

具体评分见下表:

决策指标

过程指标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得分合计

标准分值

21

21

32

26

100

评价得分

18

20

32

26

96

三、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一是2023年度“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未体现预期产出和预期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全面,细化、量化程度不足;二是信息公示工作有待提高。

四、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针对该项目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要重视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置,全面有效的设置绩效目标以反映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二要充 (略) ,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公示。


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2023年度“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了2023年度“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略)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5 号)、 (略) (略) 《 (略) 关于印发五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办法)的通知》(滁州办〔2021〕17号)、凤 (略) 凤 (略) 《关于印发五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办法)的通知》(凤民字〔2021〕40号)等文件精神,凤阳县自2015年1月起,对具有凤阳县户籍(在凤阳落户一年以上)、 年满80 周岁(计算到月,含当月)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2.项目资金情况: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及绩效目标申报表》、《凤 (略) 关于批复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23〕9号),高龄补贴项目年初预算资金1822.*元。依据《关于拨付全县2023年1月份-12月份高龄津贴经费的报告》及《凤阳县2023年月份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预算资金调整为1720.*元,资金已全部到位。根据《2023年1月-12月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发放补贴1720.*元。

3.项目实施情况:按照《 (略) (略) (略) (略) <关于进 (略) 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滁民办〔2019〕48号),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实行“80-89周岁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按月发放至个人账户”,为凤阳县18个乡镇(街道/村)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4.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本项目主管部门为凤 (略) ,负责统筹安排高龄补贴发放的各项工作,具体负责高龄补贴政策的宣传、高龄补贴发放人数的审核和统计、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计划的制定、高龄补贴资金的申请等,规范做好全县全年高龄补贴的发放工作。各乡镇(街道/村)负责落实属地责任,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审核高龄补贴老人的申请材料,进一步推进高龄补贴政策落实;对享受高龄补贴优惠政策的老人进行管理,做好相关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汇总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保障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进一步落实老年补贴制度

2.年度绩效目标:(1)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纳入高龄补贴范围;(2)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实行动态调整,保障政策公平公正性。

二、评价组织情况

(一)评价组织

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评价实施和综合分析、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

(二)评价方案及指标的制定

根据评价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凤 (略) “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情况制定具体评价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会审后,根据会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实施。

(三)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结合实际选择确定。本次评价实施了查阅资料、计算、分析性复核、满意度调查等程序,重点是对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项目管理、实施完成情况,项目的效益效果等进行评价。

(四)质量控制和评价报告提交

质量控制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组织评价人员学,更能体现出政府对老年群体的关心与爱护,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让符合政策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关爱,做到应补尽补,更有利于推进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得8分。

8

满意度

(10分)

以调查问卷方式来获取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及评价。

本项目发出满意度调查问卷30份,收回30份,共计30*7=210个问题。其中非常满意201个,满意7个,比较满意2个,根据指标权重,满意度为(201*100%+7*80%+2*60%)/210*100%=98.95%。得10分。

10

小计

26

总 分

96

指标评分情况说明如下:

(一)决策(满分21分,实得18分)

1.项目立项(满分8分,实得8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5分,实得5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略) (略) 印发《 (略) 关于印发五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办法)的通知》(滁州办〔2021〕17号)、《关于印发< (略) 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州办〔2022〕13号), (略) 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该制度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实得3分)

本项目依据凤 (略) 凤 (略) 《关于印发五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办法)的通知》(凤民字〔2021〕40号)、《关于印发<凤阳县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民字〔2022〕36号),对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予以立项,该项目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立项程序规范,此项目属于执行上级统一政策,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论证或集体决策。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2.绩效目标(满分7分,实得4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4分,实得3分)

根据凤 (略) 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该项目设定了绩效目标,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如:数量指标设置为“2023年8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津贴约*人”,未对“享受高龄津贴的总补贴金额”进行设置;质量指标设置为“是否对符合享受高龄津贴条件老人的动态调整”,未设置相应三级指标考核“高龄人员”应补尽补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扣1分,得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实得1分)

根据凤 (略) 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但指标值设置不规范且不符合《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主要是1.质量指标值设置为“对符合享受高龄津贴条件老人的动态调整”, 未设置相应三级指标考核“高龄人员”应补尽补情况;2.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指标值均设置为“较高”,无法直接反映效益的内容。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扣2分,得1分。

3.资金投入(满分6分,实得6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4分,实得4分)

根据凤 (略) 提供的《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及绩效目标申报表》,补贴人数按照2022年享受人数基础上进行测算,测算出80-89周岁*人;90-99周岁3519人;100周岁以上81人。按照《凤 (略) 凤 (略) <关于印发五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办法)的通知>》(凤民字〔2021〕40号)、《关于印发<凤阳县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民字〔2022〕36号)等文件要求的标准进行预算编制,综上合计需资金1822.*元,同时考虑到高龄老人人数逐年增加,需预留资金*元,共需要2022.*元。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满分2分,实得2分)

根据《凤 (略) 凤 (略) <关于印发五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办法)的通知>》(凤民字〔2021〕40号)、《关于印发<凤阳县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民字〔2022〕36号)等文件,对高龄津贴作出了明确的分配规定,经抽查《凤阳县2023年12月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及凤阳县18个乡镇(街道/村)2023年12月高龄津贴发放表,资金分配额度和高龄补贴发放标准相匹配、与项目立项内容保持一致。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分。

(二)过程(满分21分,实得20分)

1.资金管理(满分13分,实得13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实得4分)

凤阳县高龄津贴项目全年预算资金172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1720.*元,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1720.056/1720.056)×100%=10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2)预算执行率(满分4分,实得4分)

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2023年度预算资金为1720.*元。根据项目资金支出明细及相关凭证,截至2023年12月共支付1720.*元。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1720.056/1720.056)×100%=10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5分,实得5分)

经审阅相关资料,凤 (略) 制定了《凤 (略) 财务管理制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关于拨付全县2023年1月份-12月份高龄津贴经费的报告》及《凤阳县2023年月份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报凤 (略) 申请拨付资金。根据凤 (略) 提供的《2023年1月-12月国库集中支付凭证》,资金用途一栏注明资金用于发放县高龄津贴,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由凤 (略) 支付到凤 (略) , (略) 直接支付,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

2.组织实施(满分8分,实得7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4分,实得4分)

经查看项目资料,凤 (略) 制定了《凤 (略) 内部控制制度》,对凤 (略) 领导职责分工、决策议事机制、预算业务控制作出规定;同时还制定了《凤 (略) 财务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预算规范执行、资产安全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项目管理办法实行《 (略) (略) (略) (略) <关于进 (略) 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滁民办〔2019〕48号),规定了①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按月发放至个人账户,②津贴申请审批流程为个人申请-乡镇(街道/村)(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与公示,③津贴发放资金管理及其他事项,按照“动态管理,应享尽享、按月发放”的原则进行。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4分,实得3分)

(略) 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资料后附身份证、户口本、凤阳农业 (略) 存折/居民服务一卡通,由乡镇(街道/村)级审核同意盖章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确认符合高龄津贴条件。

凤 (略) 根据《凤阳县2013年-2024年被火化遗体登记表》,对乡镇(街道/村)上报的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及《乡镇(街道/村)高龄津贴发放减员表》进行比对,对不符合发放条件(死亡、户口迁出)的做到及时停发。

经查看凤 (略) 信息服务公开,对二三四季度高龄津贴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内容为18个乡镇(街道/村)的津贴发放人数及发放金额,未及时将当月新增享受高龄人员 (略) 上公示。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扣1分,得3分。

(三)产出(满分28分,实得28分)

1.产出数量(满分8分,实得8分)

(1)资金发放完成情况(满分8分,实得8分)

根据《关于拨付全县2023年1月份-12月份高龄津贴经费的报告》及凤阳县2023年月份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经统计全年应发放1720.*元。根据《2023年1月-12月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共支付1720.*元。评价组通过相关资料查看、网络信息检索及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高龄津贴发放情况进行分析,未发现应发未发的情况,资金发放完成率为100.0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2.产出质量(满分8分,实得8分)

(1)补助发放质量情况

根据凤 (略) 提供的《关于高龄津贴发放情况的说明》,凤阳县2023年度享受高龄津贴共*人次,全年累计发放资金 1720.*元,按月序时发放,动态调整,每月初由乡镇(街道)通过惠农资金系统造册导入享受人员名单和发放金额,提交乡镇(街道)财政所初审, (略) 业务科室审核审批后提 (略) 发放,没有错发现象。经抽查凤阳县各乡镇(街道/村)部分老人的资格申请审批材料,被抽查人员均符合高龄补贴发放条件。同时查看凤阳县人民 (略) ,未发现投诉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8分。

(2)应补尽补情况(满分4分,实得4分)

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对于适龄老人能够做到及时申报,对于少报或漏报的人员也能及时进行补报,未发现存在应补未补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3.产出时效(满分8分,实得8分)

(1)审批及时性(满分4分,实得4分)

(略) 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乡镇(街道/村)均于每月15日前审核同意盖章,凤 (略) 均于22日前审批确认符合高龄津贴条件,审批通过及时。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2)发放及时性(满分4分,实得4分)

经查看《关于拨付全县2023年1月份-12月份高龄津贴经费的报告》,均于每月25日前报凤 (略) 申请拨付资金,并及时支付高龄津贴资金给凤 (略) ,资金按月支付,共支付1720.*元。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4.产出成本(满分8分,实得8分)

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20.*元,实际发放补贴资金 1720.*元,补助资金不超过财政预算安排。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8分。

(四)效益(满分26分,实得26分)

1.项目效益(满分16分,实得16分)

(1)社会效益(满分8分,实得8分)

该项目的实施,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通过工作人员宣传、公开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对 80 岁及以上高龄补贴政策进行了宣传,并详细说明了高龄补贴的发放对象、标准、申请程序等相关事项,提高了高龄补贴政策的群众知晓度。该项目能有效提高高龄老人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社会效益显著。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8分。

(2)可持续影响(满分8分,实得8分)

高龄津贴项目既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更能体现出政府对老年群体的关心与爱护,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让符合政策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关爱,做到应补尽补,更有利于推进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8分。

2.满意度(满分为10分,实得10分)

本项目共发出满意度调查问卷30份,收回30份,共计30*7=210个问题。其中非常满意201个,满意7个,比较满意2个,按照满意度等级从非常满意到不满意的权重分别为100%、80%、60%、30%、0%,满意度=(非常满意数*100%+满意数*80%+比较满意数*60%+不太满意数*30%+不满意数*0%)/调查问卷回收总数*100%=(201*100%+7*80%+2*60%)/210*100%=98.95%。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0分。

六、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

一是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例如:1.数量指标设置为“2023年8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津贴约*人”,未对“享受高龄津贴的总补贴金额”进行设置;2.质量指标设置为“是否对符合享受高龄津贴条件老人的动态调整”, 未设置相应三级指标考核“高龄人员”应补尽补。3.效益指标值设置为“较高”,无法直接反映效益的内容。

二是信息公示工作有待提高,未落实《 (略) (略) (略) (略) <关于进 (略) 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滁民办〔2019〕48号)“每月对当月审批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将当月新增享受高龄人员 (略) 上公示”。凤 (略) 信息服务公开仅对二三四季度高龄津贴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内容为18个乡镇(街道/村)的津贴发放人数及发放金额,群众无法从中了解高龄津贴发放的具体情况。

、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针对该项目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质量,绩效目标设置应遵循全面性、可量化、可考核原则,加强绩效指标制定和实际情况的关联性。预算申报前对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完善项目库建设。通过查看政策和项目实施现场的方式,获取一手资料,为评估结论提供支撑。邀请技术、管理和财务等相关领域专家参与事前评估论证,提供专业支持。对项目的建设实施进行科学的研究分析,提高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制定的合理性及绩效目标申报质量。

二是充 (略) ,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公示。凤 (略) 每月对当月审批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将当月新增高龄人员 (略) 上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畅通群众掌握政策、了解高龄津贴发放情况,同时要及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及时作出答复,公开群众举 (略) (略) 理结果,提升群众参与度,使群众在互动中增强信任、消解疑虑。

附件: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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