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新城市民广场及地下空间物业服务整体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民广场及地下空间物业服务整体外包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 (略) ,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略) 民广场及地下空间物业服务整体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估算价:227.*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 (略) 民广场及地下空间物业服务整体外包,服务范围包括惠山新城占地面积约*㎡的市民广场和建筑面积约*㎡的地下空间。服务内容包括卫生保洁,保安消防,设备运行维护,房屋维护,监督管理绿化、弱电、空调及消防维护,楼宇档案管理(土建、安装、装饰、设备设施、物业档案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节日氛围布置服务及其他配合服务等。
2.3服务期限:7个月(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为准,按实结算),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或中标人不按投标承诺、合同条款履行的,招标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 (略) 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 (略) 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5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1.7 授权代表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18时00分至2025年1月2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9142/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 (略)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 (略)
地 址: (略) (略) 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 系 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
电 话:0510-*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民广场及地下空间物业服务整体外包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 (略) ,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略) 民广场及地下空间物业服务整体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估算价:227.*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 (略) 民广场及地下空间物业服务整体外包,服务范围包括惠山新城占地面积约*㎡的市民广场和建筑面积约*㎡的地下空间。服务内容包括卫生保洁,保安消防,设备运行维护,房屋维护,监督管理绿化、弱电、空调及消防维护,楼宇档案管理(土建、安装、装饰、设备设施、物业档案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节日氛围布置服务及其他配合服务等。
2.3服务期限:7个月(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为准,按实结算),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或中标人不按投标承诺、合同条款履行的,招标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 (略) 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 (略) 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5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1.7 授权代表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18时00分至2025年1月2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9142/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 (略)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 (略)
地 址: (略) (略) 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 系 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
电 话:0510-*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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