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厂外配套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厂外配套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厂外配套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厂外配套工 (略) 发 (略) 备案通过,项目代码为2410-#-04-01-#,项目 (略) 城市 (略) ,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招 (略) 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发 (略) 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中心,招标代理 (略) 阳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略) 线起 (略) 雁荡镇104国道左线白箬岭隧道口约1 (略) ,与104国道左线成T字交叉,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东基本沿雁荡镇上阳村坟墓群上方山体展线,路线向北设洞背头隧道穿越洞背头山,出隧道后靠黄泥岭山塘西北侧沿既有水白线,至终点水白线与大 (略) 理 (略) (略) ,顺接现状水白线,终点桩号K1+429.628。路线全长约1.43Km,设隧道长385m/1座,涵洞8道。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两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为7.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元,其中建安费约3882.#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 (略) 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安设施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施工工期:6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http://**)” (略) 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略) 上下载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21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乐清公共 (略) ”(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ggzyjy-http://**.cn/col/col#/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 (略) (略) 新系统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略) 公共 (略) “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http://**.cn/col/col#/index.html,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 (略) ”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 2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年1月3日17: (略) 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 (略) 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1月 21日10时 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 (略) ”选择“工程建设”-“用户名登录或CA登录”-“我的项目”选择相应所投的项目-“上传投标文件”进行上传。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 ”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 (略) (http://**)和乐清公共 (略) (http://ggzyjy-http://**.cn/col/co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阳光 (略) |
地 址: | (略) (略) 92号 | 地 址: | (略) 金箫公寓A幢4楼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联 系 人: | 朱先生 | 联 系 人: | 郑女士 |
电 话: | 0577-# | 电 话: | 0577-#、# |
日 期:2024年12月27日 |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厂外配套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厂外配套工 (略) 发 (略) 备案通过,项目代码为2410-#-04-01-#,项目 (略) 城市 (略) ,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招 (略) 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发 (略) 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中心,招标代理 (略) 阳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略) 线起 (略) 雁荡镇104国道左线白箬岭隧道口约1 (略) ,与104国道左线成T字交叉,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东基本沿雁荡镇上阳村坟墓群上方山体展线,路线向北设洞背头隧道穿越洞背头山,出隧道后靠黄泥岭山塘西北侧沿既有水白线,至终点水白线与大 (略) 理 (略) (略) ,顺接现状水白线,终点桩号K1+429.628。路线全长约1.43Km,设隧道长385m/1座,涵洞8道。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两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为7.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元,其中建安费约3882.#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 (略) 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安设施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施工工期:6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http://**)” (略) 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略) 上下载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21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乐清公共 (略) ”(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ggzyjy-http://**.cn/col/col#/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 (略) (略) 新系统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略) 公共 (略) “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http://**.cn/col/col#/index.html,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 (略) ”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 2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年1月3日17: (略) 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 (略) 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1月 21日10时 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 (略) ”选择“工程建设”-“用户名登录或CA登录”-“我的项目”选择相应所投的项目-“上传投标文件”进行上传。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 ”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 (略) (http://**)和乐清公共 (略) (http://ggzyjy-http://**.cn/col/co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阳光 (略) |
地 址: | (略) (略) 92号 | 地 址: | (略) 金箫公寓A幢4楼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联 系 人: | 朱先生 | 联 系 人: | 郑女士 |
电 话: | 0577-# | 电 话: | 0577-#、# |
日 期:2024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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