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青济南运管中心后勤服务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高速物业 (略) 济青济南运管中心后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被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山东高速物业 (略)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山东高速物业 (略)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供应商选聘。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为便于在济青济南运管中心后勤服务业务运行中的协作、沟通和管理,拟采购一家服务协作单位辅助配合完成在管运管中心后勤服务业务的相关服务工作。此次拟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服务期限:暂定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项目需求对协作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
2.2采购范围:报价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的资格,经营范围满足本服务项目需求,能够 (略) 济青济南运管中心项目 (略) 提供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 财务要求: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要求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 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 1 个合同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及以上,为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提供过劳务服务、综合物业服务、商业办公楼物业服务的业绩或相关的同类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1.4 信誉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采购条件
山东高速物业 (略) 济青济南运管中心后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被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山东高速物业 (略)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山东高速物业 (略)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供应商选聘。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为便于在济青济南运管中心后勤服务业务运行中的协作、沟通和管理,拟采购一家服务协作单位辅助配合完成在管运管中心后勤服务业务的相关服务工作。此次拟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服务期限:暂定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项目需求对协作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
2.2采购范围:报价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的资格,经营范围满足本服务项目需求,能够 (略) 济青济南运管中心项目 (略) 提供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 财务要求: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要求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 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 1 个合同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及以上,为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提供过劳务服务、综合物业服务、商业办公楼物业服务的业绩或相关的同类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1.4 信誉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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