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罗山站、息县站安检手检、处置业务外包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5年度罗山站、息县站安检(手检、处置)业务外包
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J-2024-16-01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度罗山站、息县站安检(手检、处置)业务外包二次公开招标项目,项目业主 (略) (略) 信阳车站,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公开招标。因前次招标采购失败,现再次进行公开招标,予以公告,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若本轮公告后。公开招标失败,招标人有权将本项目相关包件转为其他采购方式。
一、招标内容: 2025年度信阳车站管内罗山站、息县站手检业务外包。
1、项目概况: (略) (略) 安检工作相关要求,“人身手检岗位应为女性,按照‘男不检女’的原则进行安全检查。”现需将罗山、息县两站手检(兼处置)作业进行服务外包,共需8名女员工。(见技术规格书)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包件内注明的罗山站、息县站。
2、招标范围:详见产品技术规格书(附件2)。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本次应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示附表(附件1)。
三、公示的媒介及时间
1、 (略) http://**)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4日。
注意:参与报名的投标商必须 (略) (略) 上完成注册,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送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发送地点:*@*63.com,并于信阳车站联系人(详见联系方式)确认后自行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3、*@*63.com:单位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申请表》、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文件不收取标书费,以《投标人申请表》(附件3)加盖公章为准,必须填写准确,否则不予受理。
5、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需在2025年1月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63.com)递交招标人,过时不再受理。
招标人答疑时间:招标人将在2025年1月7日17:00前,拟定书面答疑资料(补疑书)通知投标人。
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7、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5年1月17日(周五)9:00-10:00在信阳车站机关2号楼二楼会议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周五)10:00开始,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
五、联系方式
(略) (略) 信阳车站
地址: (略) (略) 工人街2号
联系人:王兰 电话:0376-(略)
邮箱: *@*63.com
(略) (略) 信阳车站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
招标公示附表
包件明细表 |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罗山站、息县站安检(手检、处置)业务外包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XYSJ-2024-16-01 |
包 件 号 | BJ-001 |
序号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J-001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A级或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含“安全检查”。 4.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 (略) 运输企业或其他安检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 (略) 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日常监督检查(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 (略) 、 (略) 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 (略) 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附件2:
2025年度罗山站、息县站安检(手检、处置)业务外包二次公开招标技术规格书
(客运安检外包)
1.服务人员数量及时间
1.1本安检服务外包项目设置1个包件:
(略) (略) 信阳车站罗山、息县站2站客运安检( (略) 置)服务。
中标企业与信阳车站签订《车站(段)安检服务外包合同》。提前三个工作日前,应将各客运车站安检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分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交信阳车站审核。 (略) 公安机关备案。安检人员未经备案不得上岗。
2.服务内容
2.1 中标企业为车站提供的“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服务是指:依法对通过旅客安检通道进入车站的人员人身及其携带物品、高铁快件、站内商家进货等,通过人力、技术设备等防范手段进行一人、一件不漏的、全覆盖式安全检查,阻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各类危险品、禁限物品进站上车,按规定程序对各类危险品、违禁 (略) 理,对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检员有权拒绝其进入车站。对强闯进站、暴力事件、扰乱安检现场秩序或超过安检职责权限的情形,应及时通知车站及公安机 (略) 理,并做好配合。
2.2 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 (略) 域内发现安全隐患、违法犯罪行为应及 (略) 公安机关和信阳车站。
2.3 安检工作时间与所在车站营业时间同步,合理设置岗位,满足旅客安检需要,保持安检通道畅通。有特殊要求时,服从车站统一指挥并延长安检工作时间。
2.4 安检员连续值机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重要时期和高峰期不得超过30分钟,值机间隔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人员要求
3.1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2高中(或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听觉、嗅觉正常,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无吸毒史、异常病史或传染性疾病,无职业禁忌症。
3.3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略) 车站)。
3.4应取得《保安员证》《安全检查证》《安检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具有安检服务工作资质。
3.5按照“男不检女”的安检原则,安检( (略) 置)人员应全部为女性。
3.6优先考虑从安检专业学校毕业的人员。
3.7安检预备人员不得低于人员总数的5%,用于突发情况下安检力量增配、离职员工补充及休假、病假等替岗需要。安检员预备率不在安检员配置数量之中,费用由中标企业自行解决。
3.8安检人员上岗期间应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按要求规范着装,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车站统一管理。
4.培训、服装要求
4.1中标企业在湖北省内有保安培训场地、培训设施、培训师资队(略)等教学条件,或与 (略) 校等具有保安培训资质 (略) 校有长期培训协议。培训场地应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有实训电教室、安检培训系统、X光安检仪、液体检测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设施,并根据国家及地方安检服务设施要求进行更新,且数量应满足本项目培训需求。安检员应持有中标企业颁发的《安检培训合格证书》。
4.2中标企业需对首次上岗的安检员,进行不少于40个学时的安检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及应急知识的培训、有关法律法规、铁路安检、安全相关规定和安检设备操作、安检工作流程、标准,危险品识别、 (略) 置、放射性防护等知识技能的集中脱产培训。安检人员须经理论和实作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培训及取证费用由中标企业负责。上岗后每年要进行不少于24个学时的适应性培训。铁路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抽查,中标企业不得安排不合格的安检员上岗。
4.3 中标企业根据信阳车站提出的要求,定期对安检 (略) 安全形势、安全意识的教育;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符合信阳车站相关要求。
4.4 中标企业应配备安检培训管理团队及力量, (略) 专业安全知识相关培训内容,专业师资力量不足时,可委托信阳车站及上级部门或第三方具备培训资质的单位安排人员进行授课。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4.5中标企业应为安检员配备统一制式工装,包括:夏装短袖衬衣2件,长裤2条;春秋装外套1件,长袖衬衣2件,单皮鞋1双;冬季棉服1件、长裤2条,皮靴1双;相应工牌标识、女头饰等。保证员工着装整洁、规范。制式服装样式、面料等应取得信阳车站同意后进行购置配备。
5.服务标准及流程
5.1 服务标准
5.1.1 客运车站安检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检查、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的原则。安检队员要仪容整洁,着装统一,整齐规范,文明待客。工作中要使用普通话,表达准确,解释耐心,口齿清晰,服务语言表达规范、准确,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服务用语,杜绝服务忌语。
5.1.2 安检工作实行“控流、引导、值机、手检、处置”的安检模式。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筑牢防线,确保携带品件件过机,旅客人人过门,手检个个过关。在进站客流高峰时段,可结合实际为每个通道增加手检、处置等岗位工作人员,保障安检通道畅通。
5.1.3 控流岗位:组织旅客依次有序候检,提醒旅客做好安检准备,确保手检员有充分时间进行人身检查。
5.1.4 引导岗位:引导旅客将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通过安检仪进行检查,引导旅客通过安检仪和安全门检查。(原则上:高铁站、一等站引导人员应距离安检门及安检仪进口端1.5米以上,其他车站可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5.1.5 值机岗位:负责监控安检仪显示屏,发现可疑物品, (略) 置岗位检查、处置。
5.1.6手检岗位: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或手工检查的方式,对旅客进行人身安全检查。
5.1.7 处置岗位:对值机员、手检员通知可疑物品进行开箱(包)检查,发现的禁限物品按规定做好登记、处置以及暂存等工作。遇 (略) 置的问题应及时报告车站管理人员,发现危险物品报告现场公安民警。
5.2 服务流程
5.2.1 班前准备
仪容仪表:穿着统一制服,仪容整洁,干净平整,佩戴统一制发的“安全检查证”。处置人员统一佩戴音视频记录仪。
班前点名:参加点名会,参加业务学习,听取班计划,接受上级命令和工作布置。掌握列车运行、客流、临客开行等情况,明确作业关键和重点事项。
设备设施:严格执行岗位对号交接制度,检查安检设备(安检仪、手持金属探测器、液体(爆炸物)探测仪)使用情况、防爆毯、防爆罐、防爆柜、 (略) 域内1米线、手持金属探测器电池,等作用是否良好,如有异常及时报修。
环境卫生:检 (略) 域环境卫生状况,安检电脑桌面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保持桌面整洁。处置台、自弃箱内无杂物,外表清洁干净。
5.2.2 班中作业
开机作业:开启安检仪、安全门电源,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按各自的机组编号站在相应的岗位。
控流作业:站立于进站实名制通道或安检通道前,负责组织所有进站旅客有序接受实名制查验及安检,并持控流牌告知旅客有序进站。客流集中时,注意适时控制客流,必要时隔断进站客流,防止发生秩序混乱,确保旅客进站实名制查验、安检不堵不漏。
5.2.3 引导作业
站在安检仪传送带前端,督促所有进站人员将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按顺序摆放在安检仪输送带中间,不得重叠、挤压,确保件件过机受检。
提示进站人员有序通过安全门检查。做好重点旅客帮扶。防止安检口旅客拥堵。
观察受检人的神态、动作,遇有可疑情况,使用暗语或手势等方式示意值机员和手检员实施重点检查。遇进站人员提出受检行李物品为贵重物品时,可将行李物品放置在自助安检筐内受检。
5.2.4 值机作业
坐姿端正,值机过程中视线不得脱离安检仪显示屏。
熟练掌握危险物品成像规律,即“角度决定形状,距离反映大小,亮度显示密度,色彩表示成分”。
对安检仪等图像进行甄别,发现疑似危险品、禁限物品、液态物品,及 (略) 置员开包检查。保持安检仪台面和周边整洁,不得摆放任何与安检无关的物品。
5.2.5 手检作业
对通过安检门的所有人员,持金属探测器进行身检。身检方式一般采用先前部、后两侧、再背部,由上至下进行,重点对旅客腰部、口袋(帽子)、脚踝等部位进行触摸检查。
遇探测器提示的,必须提示受检人主动出示贴身物品受检,或由手检员采用“按、摸、捏”等方式进行检查。对孕妇或不能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的旅客,必须经过徒手检查。发现可疑物,及时通知公 (略) 理。
5.2.6 处置作业
对值机员提示检查的行李包裹开包检查时,要面向旅客站立,并对旅客行李包裹轻拿轻放,保持完好无损。
对旅客携带的液体物品,必须做到“看、闻、问”。对确实无法辨明的通过液体探测仪进行复测,复测后仍不明的劝说旅客放弃,或交亲友带回。处置过程中工作人员需开启音视频记录仪,全程录制。
检查结束后,做好提醒,防止旅客错拿行李。 (略) 置台后,坐姿端正。处置台上无杂物。
5.2.7 交接班作业
设施设备(环境卫生)。
将设施设备情况填写在交接簿上。
桌面物品定置摆放,保 (略) 域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遇设备故障及时报修。各类物品定置摆放,发现卫生状况不佳的及时通知车站保洁人员。
班后总结:向安检队长汇报当班工作情况,听取安检队长对工作的总结。发生两违情况时,参加分析会,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6.考核内容
6.1 对一年内发生2次安检重大问题的中标企业,由集团公司约谈主要负责人并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安检系统上 (略) 纳入黑名单;对一年内发生第3次安检重大问题的中标企业,信阳车站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与责任业务承揽单位解除合同;中标企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信阳车站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被纳入黑名单的中标企业自合同终止之日起2年内不得承揽信阳车站所属单位客运安检业务。
6.2 中标企业发生安检问题后,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考核,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 (略) 理。信阳车站按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企业进行考核,安检外包人员由中标企业按规定进行考核。
6.3 发生“安检重大问题”、“安检严重问题”、“安检一般问题”的,依照合同约定扣除中标企业所服务车站年度安检服务相应费用。
6.4 发生安检不良反映的,按照现场作业违章违纪、干部日常管理和检查分析考核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纳入考核。
6.5 中标企业要严格执行信阳车站制定的安检奖惩制度,信阳车站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安检工作专项通报、各级日常监管检查发现问题,填写安检工作质量月度考核汇总表,由中标企业进行确认并在安检业务外包服务费用中核减;也可使用考核核减的费用对业务外包企业中有突出表现的安检人员给予奖励。
7.管理要求
7.1 树立“服务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严格执行“逢包必检、逢液必查、逢疑必问”的安检工作原则,切 (略) 旅客和财产安全。
7.2 中标企业不得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委托他人。
7.3中标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略) 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安机关、中 (略) (略) 、 (略) (略) (略) 客运车站安检有关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中的约定, (略) 相关部门、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7.4 中标企业中标后必须 (略) (略) 备案,并接受日常监督检查。
7.5 中标企业招录的所有工作人员背景须通过当地公安机关的审核,对于有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因犯罪 (略) 罚或因其它情况未能通过公安机关审核的,一律不得录用。
7.6 对中标企业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情形,或安检人员违法违约、不服从管理、 (略) 利益等行为,信阳车站应督促整改,提出评价及整改建议,并追究中标企业违约责任。
7.7 中标企业须建立分级管理制度, (略) (略) 、信阳车站、客运车间(中间站)相对应,并提前将管理架构报信阳车站备案。
7.8 中标企业应为本项目服务配备分支机构专职负责人,至少配备一名项目经理(专职);日均发送(略)人以上车站设队长1名(专职),每班进站口数量各设班长1名(专职);日均发送5000人及以上车站每班进站口数量各设班长1名(专职);其他车站按照常开安检通道数量,在既有安检员中各选派组长1名(兼职)。
中标企业更换相关专职管理人员时,应提前、书面向信阳车站申请,在征求信阳车站意见后方可更换。对不能胜任的中标企业专职管理人员及安检员,信阳车站有权要求进行撤换和调配。
7.9 中标企业须建立一套完善、全面、实用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指导书》(含标准及流程)、《岗位职责》、《交接班制度》、《会议制度》、《问题分析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包含快奖兑现措施)、《视频回放检查制度》、《禁 (略) 置流程》、《节假日、重点安保时期安检工作方案》、《非正常情 (略) 置预案》等。同时结合车站实际制定安检工作的各项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7.10 中标企业应建立健全职责清晰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检管理问题以及安检人员违章违纪、违规操作或安检设备作用不良以及禁限物品漏查漏验造成火灾爆炸、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后果或带来社会不良影响等问题,分别进行管理责任追究和操作责任追究;建立相应的安检激励机制,并落实奖惩考核。
7.11 中标企业应结合旅客发送量统筹安排现场班次及作业人员,并接受信阳车站对安检工作质量及服务质量的考核。
7.12 中标企业应当根据车站旅客发送量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勤务保障方案,动态调整通道和人员配置,确保高峰期(时段)和重点运输时期的需求,杜绝漏检、漏查、拥堵、漏乘、服务质量等问题的发生。
7.13 安检人员在上岗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中标企业承担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承担工伤保险等责任。安检人员在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等,中标企业依法承担用人单位相关责任,按照国家和所在地政府有 (略) 理。
7.14 发现及查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限物品(含旅客自弃),属于枪支子弹、炸药雷管、导火索、管制器具、军警械具等违禁物品和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非法携带违反治安管理的易燃易爆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或物质,涉嫌违法犯罪的,送交公 (略) 理。
7.15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禁限物品, (略) 相关规定办理,配合车站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回收企业进 (略) 理,不得擅自出售、转送、丢弃等。因违反合 (略) 置禁限物品或危险品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中标企业承担,造成损失应当赔偿。
7.16 中标企业应根据安检工作不同岗位、年限、能力等因素,设立工资分级制度和薪酬分配机制。通过培训、考核,将安检人员分为实习、初级、中级、高级安检四个等级,各个等级与工资挂钩;同时,增加安检人员提升空间,激发安检人员工作热情,中标企业要制定防止安检员流失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车站安检队(略)稳定。
7.17安检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关证件应及时回收,资料报信阳车站备案。
7.18中标企业应与安检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为安检人员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职责。
8.服务费要求
8.1安检服务费用包括安检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福利费(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及防辐射补贴等),管理费、服装劳保费、教育培训费、意外险等。
8.2 中标企业应承诺定时、足额向安检人员发放劳务薪酬(含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费、社保个人缴纳费用等),按以下标准支付安检人员实得工资(人均/月):2800元。在服务期内,须每月定时向信阳车站提供人员薪酬发放证明。
8.3中标企业不得将信阳车站考核扣减的管理责任的服务费用转嫁给安检员,必须保证受到考核的安检员每月收入不低 (略) 最低工资标准。
8.4遇新线开通运营、重大安保任务二次安检等情况,信阳车站要求中标企业负责临时增加安检通道和人员时,中标企业应服从安排,做好落实,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并据实结算服务费。
8.5遇自然灾害、突发事 (略) 置以及客运车站停办及列车停运等因素影响,造成旅客车站发送人减少,工作量不饱和时,信阳车站提出减少安检通道及人员时,应提前通知中标企业,中标企业应自行做好人员安排,信阳车站据实结算服务费。
8.6中标企业应按 (略) 、集团公司相关考核文件及信阳车站制定的细化考核措施及合同约定,落实考核兑现。
9.其他要求
7.1本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订)
7.2除本项目安检服务费用外,集团公司额外提供安检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安检员查获重要禁限物品的奖励,具体奖励流程和标准由招标人另行公布。
7.3 其它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与中标企业协商后,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通知中标企业并作为本附件之补充条款。
序号 | 管理信阳车站 | 车站数量 | 车站 | 通道数 | 人/通道 | 班次 | 外包人数 | 备注 |
1 | 信阳车站 | 2 | 罗山站 | 1 | 2 | 2 | 4 | |
2 | 息县站 | 1 | 2 | 2 | 4 | |||
小计 | 2 | 2 | 8 |
附件3:
投标人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营业执照编号 | 税务登记证号 | ||||
企业注册资金 | 电子邮箱 | ||||
企业经营范围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姓名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申请投标项目 |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包 件 号 | |||||
企业所具备资质(对应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应答) | |||||
其它 | |||||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2025年度罗山站、息县站安检(手检、处置)业务外包
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J-2024-16-01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度罗山站、息县站安检(手检、处置)业务外包二次公开招标项目,项目业主 (略) (略) 信阳车站,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公开招标。因前次招标采购失败,现再次进行公开招标,予以公告,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若本轮公告后。公开招标失败,招标人有权将本项目相关包件转为其他采购方式。
一、招标内容: 2025年度信阳车站管内罗山站、息县站手检业务外包。
1、项目概况: (略) (略) 安检工作相关要求,“人身手检岗位应为女性,按照‘男不检女’的原则进行安全检查。”现需将罗山、息县两站手检(兼处置)作业进行服务外包,共需8名女员工。(见技术规格书)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包件内注明的罗山站、息县站。
2、招标范围:详见产品技术规格书(附件2)。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本次应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示附表(附件1)。
三、公示的媒介及时间
1、 (略) http://**)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4日。
注意:参与报名的投标商必须 (略) (略) 上完成注册,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送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发送地点:*@*63.com,并于信阳车站联系人(详见联系方式)确认后自行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3、*@*63.com:单位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申请表》、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文件不收取标书费,以《投标人申请表》(附件3)加盖公章为准,必须填写准确,否则不予受理。
5、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需在2025年1月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63.com)递交招标人,过时不再受理。
招标人答疑时间:招标人将在2025年1月7日17:00前,拟定书面答疑资料(补疑书)通知投标人。
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7、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5年1月17日(周五)9:00-10:00在信阳车站机关2号楼二楼会议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周五)10:00开始,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
五、联系方式
(略) (略) 信阳车站
地址: (略) (略) 工人街2号
联系人:王兰 电话:0376-(略)
邮箱: *@*63.com
(略) (略) 信阳车站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
招标公示附表
包件明细表 |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罗山站、息县站安检(手检、处置)业务外包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XYSJ-2024-16-01 |
包 件 号 | BJ-001 |
序号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J-001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A级或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含“安全检查”。 4.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 (略) 运输企业或其他安检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 (略) 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日常监督检查(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 (略) 、 (略) 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 (略) 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附件2:
2025年度罗山站、息县站安检(手检、处置)业务外包二次公开招标技术规格书
(客运安检外包)
1.服务人员数量及时间
1.1本安检服务外包项目设置1个包件:
(略) (略) 信阳车站罗山、息县站2站客运安检( (略) 置)服务。
中标企业与信阳车站签订《车站(段)安检服务外包合同》。提前三个工作日前,应将各客运车站安检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分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交信阳车站审核。 (略) 公安机关备案。安检人员未经备案不得上岗。
2.服务内容
2.1 中标企业为车站提供的“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服务是指:依法对通过旅客安检通道进入车站的人员人身及其携带物品、高铁快件、站内商家进货等,通过人力、技术设备等防范手段进行一人、一件不漏的、全覆盖式安全检查,阻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各类危险品、禁限物品进站上车,按规定程序对各类危险品、违禁 (略) 理,对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检员有权拒绝其进入车站。对强闯进站、暴力事件、扰乱安检现场秩序或超过安检职责权限的情形,应及时通知车站及公安机 (略) 理,并做好配合。
2.2 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 (略) 域内发现安全隐患、违法犯罪行为应及 (略) 公安机关和信阳车站。
2.3 安检工作时间与所在车站营业时间同步,合理设置岗位,满足旅客安检需要,保持安检通道畅通。有特殊要求时,服从车站统一指挥并延长安检工作时间。
2.4 安检员连续值机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重要时期和高峰期不得超过30分钟,值机间隔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人员要求
3.1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2高中(或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听觉、嗅觉正常,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无吸毒史、异常病史或传染性疾病,无职业禁忌症。
3.3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略) 车站)。
3.4应取得《保安员证》《安全检查证》《安检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具有安检服务工作资质。
3.5按照“男不检女”的安检原则,安检( (略) 置)人员应全部为女性。
3.6优先考虑从安检专业学校毕业的人员。
3.7安检预备人员不得低于人员总数的5%,用于突发情况下安检力量增配、离职员工补充及休假、病假等替岗需要。安检员预备率不在安检员配置数量之中,费用由中标企业自行解决。
3.8安检人员上岗期间应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按要求规范着装,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车站统一管理。
4.培训、服装要求
4.1中标企业在湖北省内有保安培训场地、培训设施、培训师资队(略)等教学条件,或与 (略) 校等具有保安培训资质 (略) 校有长期培训协议。培训场地应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有实训电教室、安检培训系统、X光安检仪、液体检测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设施,并根据国家及地方安检服务设施要求进行更新,且数量应满足本项目培训需求。安检员应持有中标企业颁发的《安检培训合格证书》。
4.2中标企业需对首次上岗的安检员,进行不少于40个学时的安检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及应急知识的培训、有关法律法规、铁路安检、安全相关规定和安检设备操作、安检工作流程、标准,危险品识别、 (略) 置、放射性防护等知识技能的集中脱产培训。安检人员须经理论和实作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培训及取证费用由中标企业负责。上岗后每年要进行不少于24个学时的适应性培训。铁路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抽查,中标企业不得安排不合格的安检员上岗。
4.3 中标企业根据信阳车站提出的要求,定期对安检 (略) 安全形势、安全意识的教育;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符合信阳车站相关要求。
4.4 中标企业应配备安检培训管理团队及力量, (略) 专业安全知识相关培训内容,专业师资力量不足时,可委托信阳车站及上级部门或第三方具备培训资质的单位安排人员进行授课。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4.5中标企业应为安检员配备统一制式工装,包括:夏装短袖衬衣2件,长裤2条;春秋装外套1件,长袖衬衣2件,单皮鞋1双;冬季棉服1件、长裤2条,皮靴1双;相应工牌标识、女头饰等。保证员工着装整洁、规范。制式服装样式、面料等应取得信阳车站同意后进行购置配备。
5.服务标准及流程
5.1 服务标准
5.1.1 客运车站安检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检查、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的原则。安检队员要仪容整洁,着装统一,整齐规范,文明待客。工作中要使用普通话,表达准确,解释耐心,口齿清晰,服务语言表达规范、准确,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服务用语,杜绝服务忌语。
5.1.2 安检工作实行“控流、引导、值机、手检、处置”的安检模式。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筑牢防线,确保携带品件件过机,旅客人人过门,手检个个过关。在进站客流高峰时段,可结合实际为每个通道增加手检、处置等岗位工作人员,保障安检通道畅通。
5.1.3 控流岗位:组织旅客依次有序候检,提醒旅客做好安检准备,确保手检员有充分时间进行人身检查。
5.1.4 引导岗位:引导旅客将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通过安检仪进行检查,引导旅客通过安检仪和安全门检查。(原则上:高铁站、一等站引导人员应距离安检门及安检仪进口端1.5米以上,其他车站可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5.1.5 值机岗位:负责监控安检仪显示屏,发现可疑物品, (略) 置岗位检查、处置。
5.1.6手检岗位: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或手工检查的方式,对旅客进行人身安全检查。
5.1.7 处置岗位:对值机员、手检员通知可疑物品进行开箱(包)检查,发现的禁限物品按规定做好登记、处置以及暂存等工作。遇 (略) 置的问题应及时报告车站管理人员,发现危险物品报告现场公安民警。
5.2 服务流程
5.2.1 班前准备
仪容仪表:穿着统一制服,仪容整洁,干净平整,佩戴统一制发的“安全检查证”。处置人员统一佩戴音视频记录仪。
班前点名:参加点名会,参加业务学习,听取班计划,接受上级命令和工作布置。掌握列车运行、客流、临客开行等情况,明确作业关键和重点事项。
设备设施:严格执行岗位对号交接制度,检查安检设备(安检仪、手持金属探测器、液体(爆炸物)探测仪)使用情况、防爆毯、防爆罐、防爆柜、 (略) 域内1米线、手持金属探测器电池,等作用是否良好,如有异常及时报修。
环境卫生:检 (略) 域环境卫生状况,安检电脑桌面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保持桌面整洁。处置台、自弃箱内无杂物,外表清洁干净。
5.2.2 班中作业
开机作业:开启安检仪、安全门电源,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按各自的机组编号站在相应的岗位。
控流作业:站立于进站实名制通道或安检通道前,负责组织所有进站旅客有序接受实名制查验及安检,并持控流牌告知旅客有序进站。客流集中时,注意适时控制客流,必要时隔断进站客流,防止发生秩序混乱,确保旅客进站实名制查验、安检不堵不漏。
5.2.3 引导作业
站在安检仪传送带前端,督促所有进站人员将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按顺序摆放在安检仪输送带中间,不得重叠、挤压,确保件件过机受检。
提示进站人员有序通过安全门检查。做好重点旅客帮扶。防止安检口旅客拥堵。
观察受检人的神态、动作,遇有可疑情况,使用暗语或手势等方式示意值机员和手检员实施重点检查。遇进站人员提出受检行李物品为贵重物品时,可将行李物品放置在自助安检筐内受检。
5.2.4 值机作业
坐姿端正,值机过程中视线不得脱离安检仪显示屏。
熟练掌握危险物品成像规律,即“角度决定形状,距离反映大小,亮度显示密度,色彩表示成分”。
对安检仪等图像进行甄别,发现疑似危险品、禁限物品、液态物品,及 (略) 置员开包检查。保持安检仪台面和周边整洁,不得摆放任何与安检无关的物品。
5.2.5 手检作业
对通过安检门的所有人员,持金属探测器进行身检。身检方式一般采用先前部、后两侧、再背部,由上至下进行,重点对旅客腰部、口袋(帽子)、脚踝等部位进行触摸检查。
遇探测器提示的,必须提示受检人主动出示贴身物品受检,或由手检员采用“按、摸、捏”等方式进行检查。对孕妇或不能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的旅客,必须经过徒手检查。发现可疑物,及时通知公 (略) 理。
5.2.6 处置作业
对值机员提示检查的行李包裹开包检查时,要面向旅客站立,并对旅客行李包裹轻拿轻放,保持完好无损。
对旅客携带的液体物品,必须做到“看、闻、问”。对确实无法辨明的通过液体探测仪进行复测,复测后仍不明的劝说旅客放弃,或交亲友带回。处置过程中工作人员需开启音视频记录仪,全程录制。
检查结束后,做好提醒,防止旅客错拿行李。 (略) 置台后,坐姿端正。处置台上无杂物。
5.2.7 交接班作业
设施设备(环境卫生)。
将设施设备情况填写在交接簿上。
桌面物品定置摆放,保 (略) 域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遇设备故障及时报修。各类物品定置摆放,发现卫生状况不佳的及时通知车站保洁人员。
班后总结:向安检队长汇报当班工作情况,听取安检队长对工作的总结。发生两违情况时,参加分析会,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6.考核内容
6.1 对一年内发生2次安检重大问题的中标企业,由集团公司约谈主要负责人并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安检系统上 (略) 纳入黑名单;对一年内发生第3次安检重大问题的中标企业,信阳车站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与责任业务承揽单位解除合同;中标企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信阳车站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被纳入黑名单的中标企业自合同终止之日起2年内不得承揽信阳车站所属单位客运安检业务。
6.2 中标企业发生安检问题后,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考核,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 (略) 理。信阳车站按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企业进行考核,安检外包人员由中标企业按规定进行考核。
6.3 发生“安检重大问题”、“安检严重问题”、“安检一般问题”的,依照合同约定扣除中标企业所服务车站年度安检服务相应费用。
6.4 发生安检不良反映的,按照现场作业违章违纪、干部日常管理和检查分析考核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纳入考核。
6.5 中标企业要严格执行信阳车站制定的安检奖惩制度,信阳车站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安检工作专项通报、各级日常监管检查发现问题,填写安检工作质量月度考核汇总表,由中标企业进行确认并在安检业务外包服务费用中核减;也可使用考核核减的费用对业务外包企业中有突出表现的安检人员给予奖励。
7.管理要求
7.1 树立“服务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严格执行“逢包必检、逢液必查、逢疑必问”的安检工作原则,切 (略) 旅客和财产安全。
7.2 中标企业不得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委托他人。
7.3中标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略) 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安机关、中 (略) (略) 、 (略) (略) (略) 客运车站安检有关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中的约定, (略) 相关部门、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7.4 中标企业中标后必须 (略) (略) 备案,并接受日常监督检查。
7.5 中标企业招录的所有工作人员背景须通过当地公安机关的审核,对于有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因犯罪 (略) 罚或因其它情况未能通过公安机关审核的,一律不得录用。
7.6 对中标企业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情形,或安检人员违法违约、不服从管理、 (略) 利益等行为,信阳车站应督促整改,提出评价及整改建议,并追究中标企业违约责任。
7.7 中标企业须建立分级管理制度, (略) (略) 、信阳车站、客运车间(中间站)相对应,并提前将管理架构报信阳车站备案。
7.8 中标企业应为本项目服务配备分支机构专职负责人,至少配备一名项目经理(专职);日均发送(略)人以上车站设队长1名(专职),每班进站口数量各设班长1名(专职);日均发送5000人及以上车站每班进站口数量各设班长1名(专职);其他车站按照常开安检通道数量,在既有安检员中各选派组长1名(兼职)。
中标企业更换相关专职管理人员时,应提前、书面向信阳车站申请,在征求信阳车站意见后方可更换。对不能胜任的中标企业专职管理人员及安检员,信阳车站有权要求进行撤换和调配。
7.9 中标企业须建立一套完善、全面、实用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指导书》(含标准及流程)、《岗位职责》、《交接班制度》、《会议制度》、《问题分析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包含快奖兑现措施)、《视频回放检查制度》、《禁 (略) 置流程》、《节假日、重点安保时期安检工作方案》、《非正常情 (略) 置预案》等。同时结合车站实际制定安检工作的各项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7.10 中标企业应建立健全职责清晰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检管理问题以及安检人员违章违纪、违规操作或安检设备作用不良以及禁限物品漏查漏验造成火灾爆炸、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后果或带来社会不良影响等问题,分别进行管理责任追究和操作责任追究;建立相应的安检激励机制,并落实奖惩考核。
7.11 中标企业应结合旅客发送量统筹安排现场班次及作业人员,并接受信阳车站对安检工作质量及服务质量的考核。
7.12 中标企业应当根据车站旅客发送量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勤务保障方案,动态调整通道和人员配置,确保高峰期(时段)和重点运输时期的需求,杜绝漏检、漏查、拥堵、漏乘、服务质量等问题的发生。
7.13 安检人员在上岗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中标企业承担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承担工伤保险等责任。安检人员在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等,中标企业依法承担用人单位相关责任,按照国家和所在地政府有 (略) 理。
7.14 发现及查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限物品(含旅客自弃),属于枪支子弹、炸药雷管、导火索、管制器具、军警械具等违禁物品和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非法携带违反治安管理的易燃易爆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或物质,涉嫌违法犯罪的,送交公 (略) 理。
7.15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禁限物品, (略) 相关规定办理,配合车站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回收企业进 (略) 理,不得擅自出售、转送、丢弃等。因违反合 (略) 置禁限物品或危险品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中标企业承担,造成损失应当赔偿。
7.16 中标企业应根据安检工作不同岗位、年限、能力等因素,设立工资分级制度和薪酬分配机制。通过培训、考核,将安检人员分为实习、初级、中级、高级安检四个等级,各个等级与工资挂钩;同时,增加安检人员提升空间,激发安检人员工作热情,中标企业要制定防止安检员流失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车站安检队(略)稳定。
7.17安检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关证件应及时回收,资料报信阳车站备案。
7.18中标企业应与安检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为安检人员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职责。
8.服务费要求
8.1安检服务费用包括安检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福利费(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及防辐射补贴等),管理费、服装劳保费、教育培训费、意外险等。
8.2 中标企业应承诺定时、足额向安检人员发放劳务薪酬(含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费、社保个人缴纳费用等),按以下标准支付安检人员实得工资(人均/月):2800元。在服务期内,须每月定时向信阳车站提供人员薪酬发放证明。
8.3中标企业不得将信阳车站考核扣减的管理责任的服务费用转嫁给安检员,必须保证受到考核的安检员每月收入不低 (略) 最低工资标准。
8.4遇新线开通运营、重大安保任务二次安检等情况,信阳车站要求中标企业负责临时增加安检通道和人员时,中标企业应服从安排,做好落实,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并据实结算服务费。
8.5遇自然灾害、突发事 (略) 置以及客运车站停办及列车停运等因素影响,造成旅客车站发送人减少,工作量不饱和时,信阳车站提出减少安检通道及人员时,应提前通知中标企业,中标企业应自行做好人员安排,信阳车站据实结算服务费。
8.6中标企业应按 (略) 、集团公司相关考核文件及信阳车站制定的细化考核措施及合同约定,落实考核兑现。
9.其他要求
7.1本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订)
7.2除本项目安检服务费用外,集团公司额外提供安检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安检员查获重要禁限物品的奖励,具体奖励流程和标准由招标人另行公布。
7.3 其它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与中标企业协商后,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通知中标企业并作为本附件之补充条款。
序号 | 管理信阳车站 | 车站数量 | 车站 | 通道数 | 人/通道 | 班次 | 外包人数 | 备注 |
1 | 信阳车站 | 2 | 罗山站 | 1 | 2 | 2 | 4 | |
2 | 息县站 | 1 | 2 | 2 | 4 | |||
小计 | 2 | 2 | 8 |
附件3:
投标人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营业执照编号 | 税务登记证号 | ||||
企业注册资金 | 电子邮箱 | ||||
企业经营范围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姓名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申请投标项目 |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包 件 号 | |||||
企业所具备资质(对应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应答) | |||||
其它 | |||||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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