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融沪科创产业园合作开发项目稳评报批服务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融沪科创产业园合作开发项目稳评报批服务招标公告

2024年融沪科创产业园合作开发项目稳评报批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杭州融沪科 (略) 决定对2024年融沪科创产业园合作开发项目稳评报批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融沪科创产业园合作开发项目稳评报批服务(L*5004)

二、项目概况:临平数智城中心公园、 (略) (沪杭高速- (略) )、 (略) (杭浦高速- (略) )、 (略) (沪杭高速-- (略) )、 (略) (沪杭高速-- (略) )5个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概算*元。

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临平数智城中心公园、 (略) (沪杭高速- (略) )、 (略) (杭浦高速- (略) )、 (略) (沪杭高速-- (略) )、 (略) (沪杭高速-- (略) )5个项目,包含本标段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备案批准。费用包括该标段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费、专家评审费、咨询费、编制过程中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研、成果报告送审、组织成果审查、备案、交通费、税金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具体项目见任务委托书。

四、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取得浙江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证书,拥有“浙江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管理系统”第三方账号。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录临平小额交易(http://**:*/home)( (略) (略) (略) 站>专题专栏>临平小额交易),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但在开标前需单独提供下列资料一份,需装订无需密封:(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浙江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 月 10 日 9时00分, (略) 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临平新城管委会1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招标人:杭州融沪科 (略)

联系人:张银行 联系电话:*

(略) :杭州 (略)

联系人:王顺伟 联系电话:0571-*

杭州融沪科 (略)

2024年12月27日


公告.pdf
2024年融沪科创产业园合作开发项目稳评报批服务(招标文件).zip

2024年融沪科创产业园合作开发项目稳评报批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杭州融沪科 (略) 决定对2024年融沪科创产业园合作开发项目稳评报批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融沪科创产业园合作开发项目稳评报批服务(L*5004)

二、项目概况:临平数智城中心公园、 (略) (沪杭高速- (略) )、 (略) (杭浦高速- (略) )、 (略) (沪杭高速-- (略) )、 (略) (沪杭高速-- (略) )5个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概算*元。

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临平数智城中心公园、 (略) (沪杭高速- (略) )、 (略) (杭浦高速- (略) )、 (略) (沪杭高速-- (略) )、 (略) (沪杭高速-- (略) )5个项目,包含本标段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备案批准。费用包括该标段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费、专家评审费、咨询费、编制过程中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研、成果报告送审、组织成果审查、备案、交通费、税金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具体项目见任务委托书。

四、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取得浙江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证书,拥有“浙江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管理系统”第三方账号。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录临平小额交易(http://**:*/home)( (略) (略) (略) 站>专题专栏>临平小额交易),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但在开标前需单独提供下列资料一份,需装订无需密封:(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浙江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 月 10 日 9时00分, (略) 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临平新城管委会1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招标人:杭州融沪科 (略)

联系人:张银行 联系电话:*

(略) :杭州 (略)

联系人:王顺伟 联系电话:0571-*

杭州融沪科 (略)

2024年12月27日


公告.pdf
2024年融沪科创产业园合作开发项目稳评报批服务(招标文件).zip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标书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