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院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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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院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预算(控制价):9.*元/年(服务内容详见附页项目需求)

4、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经*方考核合格,可以续签,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

5、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6、采购部门: (略) (略) 总务科

二、采购需求

1、项目地址

(略) (略) (略) 区( (略) (略) 区), (略) 临 (略) (略) 南, (略) 西,鄂州建筑面积*平方米,编制床位1350张。

2、服务内容

(略) (略) (略) 区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3、服务要求

3.1每天2次将生活垃圾及时运走,不影响垃圾桶的正常转运。垃圾不留夜,按规定及时日产日清。

3.2清运垃圾不遗撒,不外露。

3.3安全文明施工,严格现场管理,确保采购人职工患者的安全和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3.4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服务承诺,以防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2小时内提供服务。

3.5响应供应商要有针对自然灾害,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和各类迎查、创建等重大活动,以及春节、国庆等所有节假日的垃圾清运的应急保障方案。

3.6服从*方管理及安排。

4、商务要求

每半年支付一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

(*以上为需求介绍,具体需求详情请咨询总务科)

三、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经营许可证;

2、响应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3、响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日

公示地点: (略) (略) 官网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公示期内同步报名

地点: (略) (略) (略) 区行政楼201室(总务科)

响应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 (略) 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后请自行咨询获取采购需求: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②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

④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或未通过初审, (略) 有权拒绝报名。

六、参会须知

1、采购会时间:2025年1月3日 9:00

2、采购会地点: (略) (略) 区行政楼206室

3、参会注意事项:响应供应商应于采购会开始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会,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⑤提供近三年内的类似业绩;

⑥报价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将导致采购失败。

说明: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响应文件需按次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封面预留联系人、电话、邮箱)。

4、评分办法: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后最低价成交。

七、采购事项咨询

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

咨询部门: (略) (略) (略) 区行政楼201总务科


(略) (略) 总务科

2024年12月2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预算(控制价):9.*元/年(服务内容详见附页项目需求)

4、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经*方考核合格,可以续签,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

5、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6、采购部门: (略) (略) 总务科

二、采购需求

1、项目地址

(略) (略) (略) 区( (略) (略) 区), (略) 临 (略) (略) 南, (略) 西,鄂州建筑面积*平方米,编制床位1350张。

2、服务内容

(略) (略) (略) 区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3、服务要求

3.1每天2次将生活垃圾及时运走,不影响垃圾桶的正常转运。垃圾不留夜,按规定及时日产日清。

3.2清运垃圾不遗撒,不外露。

3.3安全文明施工,严格现场管理,确保采购人职工患者的安全和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3.4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服务承诺,以防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2小时内提供服务。

3.5响应供应商要有针对自然灾害,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和各类迎查、创建等重大活动,以及春节、国庆等所有节假日的垃圾清运的应急保障方案。

3.6服从*方管理及安排。

4、商务要求

每半年支付一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

(*以上为需求介绍,具体需求详情请咨询总务科)

三、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经营许可证;

2、响应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3、响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日

公示地点: (略) (略) 官网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公示期内同步报名

地点: (略) (略) (略) 区行政楼201室(总务科)

响应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 (略) 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后请自行咨询获取采购需求: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②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

④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或未通过初审, (略) 有权拒绝报名。

六、参会须知

1、采购会时间:2025年1月3日 9:00

2、采购会地点: (略) (略) 区行政楼206室

3、参会注意事项:响应供应商应于采购会开始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会,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⑤提供近三年内的类似业绩;

⑥报价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将导致采购失败。

说明: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响应文件需按次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封面预留联系人、电话、邮箱)。

4、评分办法: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后最低价成交。

七、采购事项咨询

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

咨询部门: (略) (略) (略) 区行政楼201总务科


(略) (略) 总务科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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