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监控系统维保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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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监控系统维保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ZY-2024-029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恩施 (略) 监控系统维保采购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元

6.最高限价:14.#元

7.采购需求:恩施 (略) 2025年监控系统维保采购,需对学 (略) 、 (略) 、三 (略) 、五 (略) 、后 (略) 、 (略) (略) 的监控系统进行维保,维保内容包含 (略) 维护、监控软件维护、服务器维护、硬盘录像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维护,需完成日常维保、半月巡检维保、季度巡检维保,每次巡检须出具巡检报告,维保过程中绘制全校监控系统结构拓扑图。

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4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磋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 (略) 理处罚且 (略) 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竞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 (略) (略) 招标与采购中心(恩施 (略) (略) 行政楼516室)。

3.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至恩施 (略) (略) 行政楼516室获取磋商文件(上述文件资料全部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1月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 (略) 招标与采购中心( (略) 行政楼515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 (略) 招标与采购中心( (略) 行政楼5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恩施 (略) (http://**)官网公开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22号

联系方式:071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7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ZY-2024-029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恩施 (略) 监控系统维保采购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元

6.最高限价:14.#元

7.采购需求:恩施 (略) 2025年监控系统维保采购,需对学 (略) 、 (略) 、三 (略) 、五 (略) 、后 (略) 、 (略) (略) 的监控系统进行维保,维保内容包含 (略) 维护、监控软件维护、服务器维护、硬盘录像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维护,需完成日常维保、半月巡检维保、季度巡检维保,每次巡检须出具巡检报告,维保过程中绘制全校监控系统结构拓扑图。

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4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磋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 (略) 理处罚且 (略) 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竞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 (略) (略) 招标与采购中心(恩施 (略) (略) 行政楼516室)。

3.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至恩施 (略) (略) 行政楼516室获取磋商文件(上述文件资料全部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1月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 (略) 招标与采购中心( (略) 行政楼515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 (略) 招标与采购中心( (略) 行政楼5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恩施 (略) (http://**)官网公开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22号

联系方式:071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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