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殡仪服务中心办丧群众短途接驳服务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舟山市普陀区殡仪服务中心办丧群众短途接驳服务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略) (略) 殡仪服务中心办丧群众短途接驳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0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伊文 (略)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28 22:05 - 2024-12-30 22:05
采购单位: (略) (略) 殡葬管理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道路旅客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道路旅客服务; 描述:短途接驳服务采购项目;计价方式:1-19人包车;服务周期:12个月(计365天)期间公交专线开通后,该服务自动终止;服务范围:城区范围;车型:大巴车;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略).00 | - |
附件: 202 (略) 殡仪服务中心办丧群众短途接驳服务采购需求.doc
202 (略) 殡仪服务中心办丧群众短途接驳服务采购需求.pdf
响应附件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浙江省 (略) (略) 沈家门街道 (略) 221号( (略) 殡仪服务中心)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报价要求 | 1、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2、服务单位应承担其参加本竞价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3、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有条件的报价将被拒绝。 4、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12个月(计365天),最高限价为(略)元,报价以日计为单位,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付款方式 | 按月结算,以次月的第一周周五作为结算日。结算时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服务单位需及时提供发票,因服务单位延迟提供发票造成的结算时间推迟,与中心无关。 |
项目要求 | 1、服务单位应做好调度工作,无条件合理调配所需车辆,确保丧户办丧出行用车得以保证; 2、服务期间,运行安全工作由服务单位承担,服务单位应做好驾驶员用车的规范和安全工作,配合我中心加强对丧户 (略) 线的规划和执行。保证使用车 (略) 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车辆相关包厢工作, (略) 交通法规安全执行,如因驾驶员操作不规范或意外事故导致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的,与中心无关; 3、服务单位应认真执行丧户办丧出行用车确定的发车时间,确保不迟到不早退,文明礼貌对待丧户家属; 4、服务期内,如服务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服务单位须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派遣备用车辆到达现场。 |
车型选定 | 为确 (略) 畅通,车型选定为20座以下、车长7米左右的中型客车。 |
服务期限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交专线开通后,该服务自动终止) |
舟山市普陀区殡仪服务中心办丧群众短途接驳服务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略) (略) 殡仪服务中心办丧群众短途接驳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0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伊文 (略)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28 22:05 - 2024-12-30 22:05
采购单位: (略) (略) 殡葬管理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道路旅客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道路旅客服务; 描述:短途接驳服务采购项目;计价方式:1-19人包车;服务周期:12个月(计365天)期间公交专线开通后,该服务自动终止;服务范围:城区范围;车型:大巴车;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略).00 | - |
附件: 202 (略) 殡仪服务中心办丧群众短途接驳服务采购需求.doc
202 (略) 殡仪服务中心办丧群众短途接驳服务采购需求.pdf
响应附件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浙江省 (略) (略) 沈家门街道 (略) 221号( (略) 殡仪服务中心)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报价要求 | 1、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2、服务单位应承担其参加本竞价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3、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有条件的报价将被拒绝。 4、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12个月(计365天),最高限价为(略)元,报价以日计为单位,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付款方式 | 按月结算,以次月的第一周周五作为结算日。结算时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服务单位需及时提供发票,因服务单位延迟提供发票造成的结算时间推迟,与中心无关。 |
项目要求 | 1、服务单位应做好调度工作,无条件合理调配所需车辆,确保丧户办丧出行用车得以保证; 2、服务期间,运行安全工作由服务单位承担,服务单位应做好驾驶员用车的规范和安全工作,配合我中心加强对丧户 (略) 线的规划和执行。保证使用车 (略) 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车辆相关包厢工作, (略) 交通法规安全执行,如因驾驶员操作不规范或意外事故导致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的,与中心无关; 3、服务单位应认真执行丧户办丧出行用车确定的发车时间,确保不迟到不早退,文明礼貌对待丧户家属; 4、服务期内,如服务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服务单位须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派遣备用车辆到达现场。 |
车型选定 | 为确 (略) 畅通,车型选定为20座以下、车长7米左右的中型客车。 |
服务期限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交专线开通后,该服务自动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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