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机电安装工程消毒净化器招标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建设/机电公司/ (略) 域/ (略) (略) (略) 机电安装工程
发布时间:2024-12-27 10:14:51
投标截至时间:2025-01-16 10:01:00
内容:
(略) (略) (略) 机电安装工程
消毒净化器招标
招标文件编号:FSEY-NT-053
(投标文件须投标单位盖骑缝章)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中 (略) (略)
发标时间: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一、招标公告中 (略) (略)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7.#平方米,建筑面积 25.#平方米,其中地上18.#平方米,地下6.#平方米,设置床位 1200 张,容积率 2.27,基础类型为灌注桩基础+防水板,混凝土框架及混凝土框剪结构,地下2层,地上最高20层,建筑总高度94.35米。项目包括医疗综合楼、感染楼、宿舍楼、液氧站、污水站、高压氧科、衰变池、停机坪和地铁联络通道等室外配套工程,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急救、健康管理于一体的绿色智能化公立三级 (略) 。
本工程所需物资材料 消毒净化器 ,详见《物资需求清单》
4.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能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2 投标人是具备供应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3 投标人的生产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 (略) 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 (略) (略) 诉讼警示名录》、《中 (略) (略) 非诉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
4.5 同一法人单位的两个 (略) 、 (略) 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6 投标人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7 投标单位不得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本次招标不发售纸质版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 24 年 1月 10 日 17 点0分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中铁建设目部 ,收件人:王立明 # 。
6.3 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联系人:王立明 | 电话:# | 邮箱:*@*q.com |
技术问题联系人:王立明 | 电话:# |
消毒净化器
1.2.1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质量标准,投标方须考虑为达到此标准在产品质量、服务等各方面的配合要求。
1.2.2 最终供货单位将产品送至工地后,经招标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进行安装,对于不合格产品,一律无条件退货,其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
1.2.3 因投标方产品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检测不合格及一切事故,投标方应无条件积极返工或更换全新产品,并负责承担所造成一切损失及其责任,含造成的工期损失费。
1.2.4 本次招标物资的技术标准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1.3.1 本工程交货地点为 (略) (略)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中铁建设目部 。货到现场后投标方应服从招标方的管理,合理安排卸货等相关事宜。
1.3.2 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加工并组织供货,对双方已约定或合理的供货要求不得有异议或任何加价要求.
1.3.3本工程暂定竣工日期为2024年07月30日,实际竣工日期以总承包方办理完竣工手续为准。
1.4.1投标单位可选择的货款支付方式
现金、网银、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铁建银信、各类供应链金融产品等非现金方式、抵房等实物资产支付。
1.4.2招标方货款支付条件
招标方对供应商款项的支付比例将参照本工程建设单位对招标方的支付比例(建设方进度款支付比例:80%,竣工结算后支付比例:97%),支付时间为收到建设单位相关工程款项后。当建设单位未按期或未足额向本合同#方支付工程款时,#方有权相应延长或减少#方款项的支付比例。在物资合同支付条款中,本条具有最优先适用地位。
在满足上述付款条件的基础上,本工程无预付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至实际货款总额的80%,工程竣工投入使用且招标方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无相关质量及其它争议问题,付款至实际货款总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计算保修期)满2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同时配合招标方办完与业主单位的移交验收工作后一次性付清。若招标方工程结算完成时间晚于保修期满2年,则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100%。
1.4.3投标方除按照上述要求报价外,还可在投标函中提交自己拟定的付款方式与条件,并对应报价。如投标方不能响应招标方的付款方式与条件,则在投标函中只填自己拟定的付款方式与条件,并对应报价。本项被作为评标的参考项。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内容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本招标物资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某些技术质量要求有偏离的,请填写偏离表,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不符合要求的要着重标注好。
质量保证责任期为二年,自全部工程竣工、取得竣工验收单之日起算。在质保责任期期内,供货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需方不为此而另行支付费用;供货方对其所供产品负有无偿维修责任,对工程质量终身负有法律责任。
1.10.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3 本次招标不设投标预备会。
1.10.4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1.10.5 本次招标投标人不进行厂验、考核。
1.10.6 投标方需要对投标物资进行样品送审,具体时间和封样物资由招标方通知为准。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物资需求报价清单(或采用excel版招标清单);
(4)技术规格说明书;
(5)招标方合同文本
(6)合规行为准则
(7)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将电子文档(扫描件及不可编辑文档)通知招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且此修改将影响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按照此顺序装订)
(1)投标函;
(2)物资需求报价清单;
(3)技术商务偏离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承诺函
(6)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7)第三方调查问卷、保证书(投标金额超过#时填写本问卷,未超过不填写)
(8)第三方合规申明(投标金额超过#时填写本问卷,未超过不填写)
(9)投标人相关资质(按3.5条提供);
(10)物资产品说明书(含检测报告、3C认证等相关资料);
以下为投标单位参考项:
(11)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2)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3)其它附件
3.2.1投标报价为材料的现场落地价,包含出厂单价、运杂费及卸车费。
(1)出厂单价指在材料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运杂费及卸车费指投标人把材料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并负责落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2 除招标方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以最终报价为准。
3.3.1 在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本次招标不设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太高投标价、投标产品品牌系列,投标条款等,如出现此类原因终止合同签订,则视为投标方违约,投标方需向需方支付定标总价 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5.7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3.5.8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6.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4.1.1 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封装,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应有 (略) 分标记,并密封完好。密封不完好,破损外露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2 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与招标文件装订在一起密封在标书文件袋内。
4.2.1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除招标人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应提前电话通知招标方联系人,经招标方确认并同意后,撤回和修改行为生效。
4.3.2 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应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如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本次招标原则上进行两轮报价,在各家均满足招标技术要求条件下,第一轮投标最高价的投标单位无特殊原因将不允许参加第二轮报价。
5.2 本次招标在中 (略) (略) 有关部门(物资设备部、经济管理部、投标中心)的见证下开标,采用视频方式或项目部人员到总部现场开标,本次招标不设置公开开标。
5.3第一轮报价后,招标人与各投标单位就技术标准、产品性能质量、清单报价错误等技术内容进行澄清答疑,在技术部分明确后,就付款条件等商务内容进行洽谈。上述流程完成后招标人通知投标人进行下一次报价。
5.4 在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付款、供货要求等相关条件下,末次报价最低价的投标单位中标。
5.5 招标方无义务就评标结果向投标方做任何解释。
5.6 无论被选用与否,投标资料概不退还。
5.7 本次招标未能达到招标方的预期要求,或出现重大变更、存在较大错误和偏差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进行重新报价或宣布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
6.1 中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中 (略) (略) 物资采购合同》。所签的合同拟定选用单位盖章、签字后经中 (略) (略) 合同评审后盖章生效,形成供需关系。
6.2 若因中标单位原因,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将被撤消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可另行选择中标单位或重新招标。
7.1.1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7.2.2 投标人须对招标人就提交投标文件资料和投标内容等严加保密。也不得向其他投标单位或个人泄密,更不准相互串通作弊和哄抬标价等,如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取消评标资格。
7.3.1 对招标过程存在不公平、违规等现象的,投诉电话:010-#、010-#
(可以用excel表形式另发招标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品型号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税率 | 税金 | 品牌 | 供货周期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总计 | xx | xx | ||||||||||
付款条件:若响应招标付款条件,此处写“响应招标付款条件”即可;如还有自拟付款条件和报价,在投标函中填写自拟付款条件和总价或另附报价清单。 若仅响应自拟付款条件,本表只填写自拟付款条件,并填写对应报价,在投标函中仅在“如付款条件为 ,报价为 元。”填报。 此处的付款条件要与投标函一致。 付款方式在投标函(附件1)中勾选。 |
产品型号为供应商所供物资的自有编号,投标人报价时应填写并提供与之对应的技术标准参数,如物资资料说明、型材成分表、配电箱组价明细表等。
1、技术要求
(1)消毒净化装置、除味装置能够安装在风管或空调机组内,并保证不拆卸风口或开启检修门时能够从垂直气流方向抽出,便于维护更换。
(2)设备电源应与风机、空调风机或风机盘管联锁工作,应具有独立控制开关以便维护。当空调机组启动工作时,设备必须同时工作。当空调设备停止工作时,空气消毒净化装置也停止工作。
(3)具有接入BA系统远程监控信号接口。
(4)消毒功能符合相关标准(GBT #-2015、 GB #-2020、 GBT #-2017)要求:紫外线光触媒空气消毒净化装置模拟现场实验空气中白葡萄球菌2h内杀灭率≥99.9%、现场实验自然菌2h内杀灭率≥90%、白葡萄球菌净化率≥90%,消毒净化装置功率≤0.6W/m3/h。等离子紫外消毒净化装置模拟现场实验空气中白葡萄球菌2h内杀灭率≥99.99%、现场实验自然菌2h内杀灭率≥95%、白葡萄球菌净化率≥99%。消毒净化装置功率≤0.6W/m3/h。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
(5)为确保冬天夏天不同室温均具有良好的消毒效果,紫外线灯紫外输出效率≥36%,且环境温度15-30℃范围内紫外输出波动≤10%,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
(6)具有分解室内空气中的#醛、苯、TVOC功能,使室内空气品质达到相关技术标准和国家规范的要求,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
(7)臭氧泄露量≤0.05 mg/m 3,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
(8)进风口、出风口紫外线泄漏量<5.0μW/cm2,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
(9)如设置过滤或静电模块,系统风阻≤10Pa。
(10)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证书、国家认可的独立实验室测试报告、产品UL、CE或CCC电气安全认证。产品制造商须具有获得I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环境管理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制订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具有领先技术的视为优质制造商。
(11)设备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资料,包括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登记备案证、出厂检验合格证、紫外线灯输出效率抽检合格报告、紫外输出环境变化特性抽检合格报告、光触媒效果检测合格报告、消毒效果检验合格报告。
(12)产品交付安装前,由发包人随机抽取不同型号产品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
机构按相关标准检测消毒效果,每种机型不少于2台,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3)涉及第三方检测费用,均由中标供货方承担。
2、验收和质保及服务要求:
(1)验收:设备安装后的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承包人与发包人、使用人共同参与,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现场检测消毒效果,每种机型不少于2台,承包人承担检测费用及不合格的相关责任。
(2)保修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3)设备保质期:消毒装置整机质保3年。
(4)服务要求:承包人负责提供配件更换及日常维修服务要求: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设备故障、损坏及各类非正常工作状况,承包人应在接到使用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故障现场,并在2小时内予以修理或更换受损部件、设备,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内承包人每年提供不少于二次的维保服务,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在设备保质期内出现故障或损坏,承包人应负责维修或更换。
五、合同文本样式需方: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供方: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为明确供方、需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供需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采购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 交货地点及方式
供方负责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的地点:
三、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1.材料明细,由合同价格明细板块导入。详细请看明细记录。
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其中,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2.本合同数量除特别约定外均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为准,供方不得依合同数量与实际签收数量有差距而起诉需方或向需方索赔。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合同总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的价格包含:材料供应价、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组装、验收、专利权使用费、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 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四、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提供的各种物资,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
2.供方在( )期间对供应物资质量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
3.需方发现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合约定,应于质量保证期内向供方提出异议(没有质量保证期的,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2年内提出异议),供方应在7日 (略) 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供 (略) 理或未在规定 (略) 理,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物资的货款;在需方已付货款,仅保留质保金的情况下,供方需赔付需方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五、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供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至合同约定地点。
2.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需方的合理要求。
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供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六、 结算及付款方式、价格调整方式、发票要求
1.结算及付款方式: 。
(1)无预付款。每月20日为供货结算截止日,结算时按照需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数量为结算依据,次月支付该月结算额的80%,供货完成办理完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90%,工程竣工配合我方与#方结算完成后6个月后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自供货完成且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完毕二年后付清。
(2)无预付款。每月20日为供货结算截止日,结算时按照需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数量为结算依据,第6个月支付该月结算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自供货完成且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完毕二年后付清。
(3)无预付款。每月20日为供货结算截止日,结算时按照需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数量为结算依据,第9个月支付该月结算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自供货完成且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完毕二年后付清。
(4)双方协商付款方式:
需方可选择 方式支付供方工程款,均视为供方收到该工程款。
项目经理 是本合同项下唯一合法有效的经济及签证授权代表。除非项目经理本人的书面认可,其它任何人员签发、签认的与确认、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免费用有关的任何书面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签证、经济费用、变更洽商、索赔费用、补偿费用等)均无经济及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价格调整方式: 。
(1)综合单价: 。
(2)可调价: %市场价波动范围可调,其余一律不可调。
(3)与第三方关联调价: 。
(4)其他: 。
3.发票要求
(1)供方为[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 。
合同生效后,如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开户行、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等,供方应在需方付款前七日内向需方书面告知变更情况并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2)供方应在每月20日之前将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传递至需方,发票应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项目,且税率必须与合同约定相符。
(3)因供方自行作废已经提交给需方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不及时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票面金额25%的违约金,或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需方有权在当期付款中直接扣除。
七、 随物资提供的技术文件
供方物资进入现场,须同时提供该物资的 等必要技术文件,并保证提供的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如供方不能提供以上文件或提供文件为假资料,供方须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时,需方将追究供方的法律责任。
八、 保密责任、知识产权及环境保护的约定
1.供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在履行期间获得的需方商务、财务、知识产权、商标、专利技术以及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资料与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除非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任何资料与文件,供方违反本约定,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2.供方保证,已合法取得或被授权所供应物资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权利。需方在使用本合同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发现存在仿冒、侵犯他人专利,或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情况下,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因需方同意使用而免除供方责任。
3.供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生产该产品的原材料等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供方在提供化学品时,应同时提供化学特性报告,对有害化学品应提供安全使用说明书,列明其特性、分类、危害、安全预防措施、废料 (略) 理方法等基本资料。凡所供材料因环保、复试不合格造成的责任、损失等均由供方承担。
九、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合格标的物,每延迟一天供方应向需方支付供货总价款 %的违约金,需方可从应支付价款中直接扣除,供方还应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交货 天以上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它费用以及违约扣款,同时供方向需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国家或约定的标准,需方可要求供方修理、更换、退货或减少价款等,并由供方承担供货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如由此给需方或者需方客户造成的全部损失,供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由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影响需方不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3.供方工作人员送货到需方指定工地时,必须按需方要求将标的物卸放在指定的位置,如因供方未按要求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否则视为供方违约,供方需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供方所签署的转让协议对需方不发生效力。
5.如供方与其他第三方的劳动争议或业务纠纷,导致需 (略) 对需方账号或其他财产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扣押、拍卖、折价、执行等强制措施时,供方需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若生效裁判文书列明需方承担费用的,供方同意承担该费用;如由需方先行垫付的,供方应另向需方支付该费用20%的违约金。以上费用及违约金需方有权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同时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供方自行承担。
十、 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下述不可预见因素存在时,本合同允许变更、解除或终止: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重大自然灾害和严重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飓风、台风、火山活动、瘟疫、骚乱、暴动、战争、恐怖活动、军事政变等不可抗力发生时;
(2)需方与建设单位的总包合同解除时。
3.供方如出现以下违约行为,需方可发出书面指令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供方未采取有效行动或其行为仍不能令需方满意的,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送达供方之日合同解除。
(1)供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资,且在需方提出整改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的;
(2)需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供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的行为的;
(3)供方与第三方串通而损害需方利益的。
4.本合同中其他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的约定。
十一、 争议解决方式
供需双方同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略) 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二、 其他约定事项
1.供方应对进入需方工地的所有供方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如在需方工地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供方承担。供方进入需方现场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需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并遵守需方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否则需方有权对不服从管理和违反规定人 (略) 罚。
2.由于施工中变更洽商引起的材料剩余,在不影响供方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供方应予以退货。
3.供方经办人须持有效“法人委托书”办理业务,非“法人委托人”无效。
十三、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与上述条款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十四、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略) (略) (略) 20号
供方: | 需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六、合规行为准则为进一步规范 (略) (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合规管理工作总则》的要求, (略) 及所属各级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适用于各单位全体员工以及代表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第三方。
本准则涉及定义如下:
腐败行为指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予、收受或索取有价值的物品,不正当地影响另一方的行为。
欺诈行为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失实陈述,即明知或不顾实情误导,或企图误导一方以获得财务或其它利益或者避免义务。
串通行为指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安排,图谋达到不正当目的,不当地影响另一方的行为。
胁迫行为指直接或间接地削弱或伤害、威胁削弱或伤害任何一方或其财产,不正当地影响一方的行为。
妨碍行为指故意破坏、伪造、改变或隐瞒调查所需的证据材料或向调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企图严重妨碍对腐败行为、欺诈行为、胁迫行为或串谋行为指控进行的调查;威胁、骚扰或胁迫任何一方使其不得参与调查或透露与调查相关的所知信息。
一、合规行为准则
员工在日常经营行为中应力争达到最高道德标准,并满足坚持诚信合规、维护公平竞争、防止腐败贿赂、禁止内幕交易、回避利益冲突、保守商业秘密等方面的合规要求。严禁任何腐败行为、欺诈行为、串通行为、胁迫行为或妨碍行为的发生。
(一)坚持诚信合规
1.全体员工应坚持诚信合规工作,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努力维护企业社会形象及良好声誉;
2.以尊重及谦逊的态度对待所有同事及访客;
3.以信任和协作的态度,与同事或上级领导沟通工作问题,相互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4.以诚实、公平的态度对待所有业务伙伴,确保向业务伙伴沟通或介绍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得通过误导现有或潜在业务伙伴获取业务;
5.不得实施任何可能导致企业陷入违法嫌疑或被明令禁止的不合规行为;
6.不得非法获取单位财物,不得滥用职权;
7.不得伪造、变造且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工作记录、证件、印章、投标文件或其他材料。
(二)维护公平竞争
1.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略) 场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及合规要求,不得与竞争对手串通或共同参与具有不正当目的或影响的行为,包括串标、形成价格联盟、破坏投标程序、 (略) 场或限制产品生产产量等;
2.不得违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法律法规,不得与资金来源不合法的业务伙伴开展业务。
(三)防止腐败贿赂
1.严禁员工向任何人提供可能被认定为贿赂的任何物品。员工应充分认识到各单位在商业上的 (略) 场竞争力、业绩以及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技术质量;
2.不得直接或通过他人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或许诺金钱、服务、礼物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等任何形式的贿赂,包括不得支付融通费、不得通过雇佣提供贿赂、 (略) 《捐赠赞助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以“捐赠赞助”的形式提供贿赂等;
3.不得直接或通过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在与第三方合作 (略) 《第三方尽职调查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索取或者收受金钱、服务、礼物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
4.在与政府或其附属机构开展业务时,特别是在寻求政府批准、特许、准入或相关审批的情况下,员工不得直接或通过他人提供或许诺金钱、服务、礼物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等任何形式的贿赂;
5.在尊重工作所在地宗教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在为各单位提供___________( 请填写服务内容)时,第 (略) 《合规行为准则》。尤其要说明的是,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请参见调查问卷中关于公务人员的定义)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有价值的物 (略) ,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第三方或各单位获得、保持业务或 (略) 。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通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实陈述,明知或不计后果地误导或意图误导另一方以获得经济或其它利益,或逃 (略) 应履行的义务。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为实现不当目的而参与任何与其他方的安排,包括与其他方串 (略) 的投标过程。
三、第三方熟悉并理解与各单位业务 (略) 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反不正当竞争、招投标和采购等相关法律条款。第三方未曾违反上述法律,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义务。
四、 (略) 、实体,其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均未因投标或采购中的贿赂、腐败、串谋、欺诈、妨碍等不合规行为,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或刑事强制措施。
五、第三方没有未在调查问卷中披露的所有人或其他受益人,持有少于5% (略) 的受益人除外。
六、第三方向各单位提供服务不会违反第三方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
第三方承诺,一旦本申明不再准确完整,第三方将立即通知各单位,并提交补充更新报告。
签字: 日期:
姓名: 职位: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建设/机电公司/ (略) 域/ (略) (略) (略) 机电安装工程
发布时间:2024-12-27 10:14:51
投标截至时间:2025-01-16 10:01:00
内容:
(略) (略) (略) 机电安装工程
消毒净化器招标
招标文件编号:FSEY-NT-053
(投标文件须投标单位盖骑缝章)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中 (略) (略)
发标时间: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一、招标公告中 (略) (略)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7.#平方米,建筑面积 25.#平方米,其中地上18.#平方米,地下6.#平方米,设置床位 1200 张,容积率 2.27,基础类型为灌注桩基础+防水板,混凝土框架及混凝土框剪结构,地下2层,地上最高20层,建筑总高度94.35米。项目包括医疗综合楼、感染楼、宿舍楼、液氧站、污水站、高压氧科、衰变池、停机坪和地铁联络通道等室外配套工程,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急救、健康管理于一体的绿色智能化公立三级 (略) 。
本工程所需物资材料 消毒净化器 ,详见《物资需求清单》
4.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能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2 投标人是具备供应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3 投标人的生产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 (略) 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 (略) (略) 诉讼警示名录》、《中 (略) (略) 非诉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
4.5 同一法人单位的两个 (略) 、 (略) 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6 投标人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7 投标单位不得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本次招标不发售纸质版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 24 年 1月 10 日 17 点0分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中铁建设目部 ,收件人:王立明 # 。
6.3 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联系人:王立明 | 电话:# | 邮箱:*@*q.com |
技术问题联系人:王立明 | 电话:# |
消毒净化器
1.2.1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质量标准,投标方须考虑为达到此标准在产品质量、服务等各方面的配合要求。
1.2.2 最终供货单位将产品送至工地后,经招标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进行安装,对于不合格产品,一律无条件退货,其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
1.2.3 因投标方产品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检测不合格及一切事故,投标方应无条件积极返工或更换全新产品,并负责承担所造成一切损失及其责任,含造成的工期损失费。
1.2.4 本次招标物资的技术标准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1.3.1 本工程交货地点为 (略) (略)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中铁建设目部 。货到现场后投标方应服从招标方的管理,合理安排卸货等相关事宜。
1.3.2 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加工并组织供货,对双方已约定或合理的供货要求不得有异议或任何加价要求.
1.3.3本工程暂定竣工日期为2024年07月30日,实际竣工日期以总承包方办理完竣工手续为准。
1.4.1投标单位可选择的货款支付方式
现金、网银、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铁建银信、各类供应链金融产品等非现金方式、抵房等实物资产支付。
1.4.2招标方货款支付条件
招标方对供应商款项的支付比例将参照本工程建设单位对招标方的支付比例(建设方进度款支付比例:80%,竣工结算后支付比例:97%),支付时间为收到建设单位相关工程款项后。当建设单位未按期或未足额向本合同#方支付工程款时,#方有权相应延长或减少#方款项的支付比例。在物资合同支付条款中,本条具有最优先适用地位。
在满足上述付款条件的基础上,本工程无预付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至实际货款总额的80%,工程竣工投入使用且招标方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无相关质量及其它争议问题,付款至实际货款总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计算保修期)满2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同时配合招标方办完与业主单位的移交验收工作后一次性付清。若招标方工程结算完成时间晚于保修期满2年,则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100%。
1.4.3投标方除按照上述要求报价外,还可在投标函中提交自己拟定的付款方式与条件,并对应报价。如投标方不能响应招标方的付款方式与条件,则在投标函中只填自己拟定的付款方式与条件,并对应报价。本项被作为评标的参考项。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内容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本招标物资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某些技术质量要求有偏离的,请填写偏离表,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不符合要求的要着重标注好。
质量保证责任期为二年,自全部工程竣工、取得竣工验收单之日起算。在质保责任期期内,供货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需方不为此而另行支付费用;供货方对其所供产品负有无偿维修责任,对工程质量终身负有法律责任。
1.10.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3 本次招标不设投标预备会。
1.10.4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1.10.5 本次招标投标人不进行厂验、考核。
1.10.6 投标方需要对投标物资进行样品送审,具体时间和封样物资由招标方通知为准。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物资需求报价清单(或采用excel版招标清单);
(4)技术规格说明书;
(5)招标方合同文本
(6)合规行为准则
(7)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将电子文档(扫描件及不可编辑文档)通知招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且此修改将影响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按照此顺序装订)
(1)投标函;
(2)物资需求报价清单;
(3)技术商务偏离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承诺函
(6)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7)第三方调查问卷、保证书(投标金额超过#时填写本问卷,未超过不填写)
(8)第三方合规申明(投标金额超过#时填写本问卷,未超过不填写)
(9)投标人相关资质(按3.5条提供);
(10)物资产品说明书(含检测报告、3C认证等相关资料);
以下为投标单位参考项:
(11)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2)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3)其它附件
3.2.1投标报价为材料的现场落地价,包含出厂单价、运杂费及卸车费。
(1)出厂单价指在材料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运杂费及卸车费指投标人把材料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并负责落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2 除招标方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以最终报价为准。
3.3.1 在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本次招标不设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太高投标价、投标产品品牌系列,投标条款等,如出现此类原因终止合同签订,则视为投标方违约,投标方需向需方支付定标总价 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5.7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3.5.8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6.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4.1.1 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封装,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应有 (略) 分标记,并密封完好。密封不完好,破损外露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2 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与招标文件装订在一起密封在标书文件袋内。
4.2.1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除招标人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应提前电话通知招标方联系人,经招标方确认并同意后,撤回和修改行为生效。
4.3.2 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应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如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本次招标原则上进行两轮报价,在各家均满足招标技术要求条件下,第一轮投标最高价的投标单位无特殊原因将不允许参加第二轮报价。
5.2 本次招标在中 (略) (略) 有关部门(物资设备部、经济管理部、投标中心)的见证下开标,采用视频方式或项目部人员到总部现场开标,本次招标不设置公开开标。
5.3第一轮报价后,招标人与各投标单位就技术标准、产品性能质量、清单报价错误等技术内容进行澄清答疑,在技术部分明确后,就付款条件等商务内容进行洽谈。上述流程完成后招标人通知投标人进行下一次报价。
5.4 在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付款、供货要求等相关条件下,末次报价最低价的投标单位中标。
5.5 招标方无义务就评标结果向投标方做任何解释。
5.6 无论被选用与否,投标资料概不退还。
5.7 本次招标未能达到招标方的预期要求,或出现重大变更、存在较大错误和偏差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进行重新报价或宣布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
6.1 中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中 (略) (略) 物资采购合同》。所签的合同拟定选用单位盖章、签字后经中 (略) (略) 合同评审后盖章生效,形成供需关系。
6.2 若因中标单位原因,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将被撤消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可另行选择中标单位或重新招标。
7.1.1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7.2.2 投标人须对招标人就提交投标文件资料和投标内容等严加保密。也不得向其他投标单位或个人泄密,更不准相互串通作弊和哄抬标价等,如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取消评标资格。
7.3.1 对招标过程存在不公平、违规等现象的,投诉电话:010-#、010-#
(可以用excel表形式另发招标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品型号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税率 | 税金 | 品牌 | 供货周期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总计 | xx | xx | ||||||||||
付款条件:若响应招标付款条件,此处写“响应招标付款条件”即可;如还有自拟付款条件和报价,在投标函中填写自拟付款条件和总价或另附报价清单。 若仅响应自拟付款条件,本表只填写自拟付款条件,并填写对应报价,在投标函中仅在“如付款条件为 ,报价为 元。”填报。 此处的付款条件要与投标函一致。 付款方式在投标函(附件1)中勾选。 |
产品型号为供应商所供物资的自有编号,投标人报价时应填写并提供与之对应的技术标准参数,如物资资料说明、型材成分表、配电箱组价明细表等。
1、技术要求
(1)消毒净化装置、除味装置能够安装在风管或空调机组内,并保证不拆卸风口或开启检修门时能够从垂直气流方向抽出,便于维护更换。
(2)设备电源应与风机、空调风机或风机盘管联锁工作,应具有独立控制开关以便维护。当空调机组启动工作时,设备必须同时工作。当空调设备停止工作时,空气消毒净化装置也停止工作。
(3)具有接入BA系统远程监控信号接口。
(4)消毒功能符合相关标准(GBT #-2015、 GB #-2020、 GBT #-2017)要求:紫外线光触媒空气消毒净化装置模拟现场实验空气中白葡萄球菌2h内杀灭率≥99.9%、现场实验自然菌2h内杀灭率≥90%、白葡萄球菌净化率≥90%,消毒净化装置功率≤0.6W/m3/h。等离子紫外消毒净化装置模拟现场实验空气中白葡萄球菌2h内杀灭率≥99.99%、现场实验自然菌2h内杀灭率≥95%、白葡萄球菌净化率≥99%。消毒净化装置功率≤0.6W/m3/h。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
(5)为确保冬天夏天不同室温均具有良好的消毒效果,紫外线灯紫外输出效率≥36%,且环境温度15-30℃范围内紫外输出波动≤10%,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
(6)具有分解室内空气中的#醛、苯、TVOC功能,使室内空气品质达到相关技术标准和国家规范的要求,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
(7)臭氧泄露量≤0.05 mg/m 3,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
(8)进风口、出风口紫外线泄漏量<5.0μW/cm2,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
(9)如设置过滤或静电模块,系统风阻≤10Pa。
(10)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证书、国家认可的独立实验室测试报告、产品UL、CE或CCC电气安全认证。产品制造商须具有获得I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环境管理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制订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具有领先技术的视为优质制造商。
(11)设备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资料,包括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登记备案证、出厂检验合格证、紫外线灯输出效率抽检合格报告、紫外输出环境变化特性抽检合格报告、光触媒效果检测合格报告、消毒效果检验合格报告。
(12)产品交付安装前,由发包人随机抽取不同型号产品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
机构按相关标准检测消毒效果,每种机型不少于2台,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3)涉及第三方检测费用,均由中标供货方承担。
2、验收和质保及服务要求:
(1)验收:设备安装后的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承包人与发包人、使用人共同参与,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现场检测消毒效果,每种机型不少于2台,承包人承担检测费用及不合格的相关责任。
(2)保修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3)设备保质期:消毒装置整机质保3年。
(4)服务要求:承包人负责提供配件更换及日常维修服务要求: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设备故障、损坏及各类非正常工作状况,承包人应在接到使用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故障现场,并在2小时内予以修理或更换受损部件、设备,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内承包人每年提供不少于二次的维保服务,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在设备保质期内出现故障或损坏,承包人应负责维修或更换。
五、合同文本样式需方: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供方: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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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为明确供方、需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供需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采购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 交货地点及方式
供方负责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的地点:
三、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1.材料明细,由合同价格明细板块导入。详细请看明细记录。
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其中,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2.本合同数量除特别约定外均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为准,供方不得依合同数量与实际签收数量有差距而起诉需方或向需方索赔。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合同总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的价格包含:材料供应价、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组装、验收、专利权使用费、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 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四、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提供的各种物资,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
2.供方在( )期间对供应物资质量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
3.需方发现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合约定,应于质量保证期内向供方提出异议(没有质量保证期的,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2年内提出异议),供方应在7日 (略) 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供 (略) 理或未在规定 (略) 理,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物资的货款;在需方已付货款,仅保留质保金的情况下,供方需赔付需方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五、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供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至合同约定地点。
2.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需方的合理要求。
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供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六、 结算及付款方式、价格调整方式、发票要求
1.结算及付款方式: 。
(1)无预付款。每月20日为供货结算截止日,结算时按照需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数量为结算依据,次月支付该月结算额的80%,供货完成办理完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90%,工程竣工配合我方与#方结算完成后6个月后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自供货完成且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完毕二年后付清。
(2)无预付款。每月20日为供货结算截止日,结算时按照需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数量为结算依据,第6个月支付该月结算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自供货完成且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完毕二年后付清。
(3)无预付款。每月20日为供货结算截止日,结算时按照需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数量为结算依据,第9个月支付该月结算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自供货完成且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完毕二年后付清。
(4)双方协商付款方式:
需方可选择 方式支付供方工程款,均视为供方收到该工程款。
项目经理 是本合同项下唯一合法有效的经济及签证授权代表。除非项目经理本人的书面认可,其它任何人员签发、签认的与确认、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免费用有关的任何书面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签证、经济费用、变更洽商、索赔费用、补偿费用等)均无经济及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价格调整方式: 。
(1)综合单价: 。
(2)可调价: %市场价波动范围可调,其余一律不可调。
(3)与第三方关联调价: 。
(4)其他: 。
3.发票要求
(1)供方为[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 。
合同生效后,如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开户行、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等,供方应在需方付款前七日内向需方书面告知变更情况并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2)供方应在每月20日之前将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传递至需方,发票应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项目,且税率必须与合同约定相符。
(3)因供方自行作废已经提交给需方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不及时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票面金额25%的违约金,或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需方有权在当期付款中直接扣除。
七、 随物资提供的技术文件
供方物资进入现场,须同时提供该物资的 等必要技术文件,并保证提供的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如供方不能提供以上文件或提供文件为假资料,供方须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时,需方将追究供方的法律责任。
八、 保密责任、知识产权及环境保护的约定
1.供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在履行期间获得的需方商务、财务、知识产权、商标、专利技术以及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资料与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除非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任何资料与文件,供方违反本约定,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2.供方保证,已合法取得或被授权所供应物资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权利。需方在使用本合同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发现存在仿冒、侵犯他人专利,或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情况下,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因需方同意使用而免除供方责任。
3.供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生产该产品的原材料等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供方在提供化学品时,应同时提供化学特性报告,对有害化学品应提供安全使用说明书,列明其特性、分类、危害、安全预防措施、废料 (略) 理方法等基本资料。凡所供材料因环保、复试不合格造成的责任、损失等均由供方承担。
九、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合格标的物,每延迟一天供方应向需方支付供货总价款 %的违约金,需方可从应支付价款中直接扣除,供方还应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交货 天以上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它费用以及违约扣款,同时供方向需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国家或约定的标准,需方可要求供方修理、更换、退货或减少价款等,并由供方承担供货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如由此给需方或者需方客户造成的全部损失,供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由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影响需方不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3.供方工作人员送货到需方指定工地时,必须按需方要求将标的物卸放在指定的位置,如因供方未按要求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否则视为供方违约,供方需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供方所签署的转让协议对需方不发生效力。
5.如供方与其他第三方的劳动争议或业务纠纷,导致需 (略) 对需方账号或其他财产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扣押、拍卖、折价、执行等强制措施时,供方需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若生效裁判文书列明需方承担费用的,供方同意承担该费用;如由需方先行垫付的,供方应另向需方支付该费用20%的违约金。以上费用及违约金需方有权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同时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供方自行承担。
十、 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下述不可预见因素存在时,本合同允许变更、解除或终止: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重大自然灾害和严重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飓风、台风、火山活动、瘟疫、骚乱、暴动、战争、恐怖活动、军事政变等不可抗力发生时;
(2)需方与建设单位的总包合同解除时。
3.供方如出现以下违约行为,需方可发出书面指令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供方未采取有效行动或其行为仍不能令需方满意的,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送达供方之日合同解除。
(1)供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资,且在需方提出整改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的;
(2)需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供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的行为的;
(3)供方与第三方串通而损害需方利益的。
4.本合同中其他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的约定。
十一、 争议解决方式
供需双方同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略) 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二、 其他约定事项
1.供方应对进入需方工地的所有供方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如在需方工地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供方承担。供方进入需方现场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需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并遵守需方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否则需方有权对不服从管理和违反规定人 (略) 罚。
2.由于施工中变更洽商引起的材料剩余,在不影响供方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供方应予以退货。
3.供方经办人须持有效“法人委托书”办理业务,非“法人委托人”无效。
十三、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与上述条款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十四、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略) (略) (略) 20号
供方: | 需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六、合规行为准则为进一步规范 (略) (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合规管理工作总则》的要求, (略) 及所属各级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适用于各单位全体员工以及代表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第三方。
本准则涉及定义如下:
腐败行为指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予、收受或索取有价值的物品,不正当地影响另一方的行为。
欺诈行为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失实陈述,即明知或不顾实情误导,或企图误导一方以获得财务或其它利益或者避免义务。
串通行为指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安排,图谋达到不正当目的,不当地影响另一方的行为。
胁迫行为指直接或间接地削弱或伤害、威胁削弱或伤害任何一方或其财产,不正当地影响一方的行为。
妨碍行为指故意破坏、伪造、改变或隐瞒调查所需的证据材料或向调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企图严重妨碍对腐败行为、欺诈行为、胁迫行为或串谋行为指控进行的调查;威胁、骚扰或胁迫任何一方使其不得参与调查或透露与调查相关的所知信息。
一、合规行为准则
员工在日常经营行为中应力争达到最高道德标准,并满足坚持诚信合规、维护公平竞争、防止腐败贿赂、禁止内幕交易、回避利益冲突、保守商业秘密等方面的合规要求。严禁任何腐败行为、欺诈行为、串通行为、胁迫行为或妨碍行为的发生。
(一)坚持诚信合规
1.全体员工应坚持诚信合规工作,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努力维护企业社会形象及良好声誉;
2.以尊重及谦逊的态度对待所有同事及访客;
3.以信任和协作的态度,与同事或上级领导沟通工作问题,相互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4.以诚实、公平的态度对待所有业务伙伴,确保向业务伙伴沟通或介绍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得通过误导现有或潜在业务伙伴获取业务;
5.不得实施任何可能导致企业陷入违法嫌疑或被明令禁止的不合规行为;
6.不得非法获取单位财物,不得滥用职权;
7.不得伪造、变造且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工作记录、证件、印章、投标文件或其他材料。
(二)维护公平竞争
1.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略) 场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及合规要求,不得与竞争对手串通或共同参与具有不正当目的或影响的行为,包括串标、形成价格联盟、破坏投标程序、 (略) 场或限制产品生产产量等;
2.不得违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法律法规,不得与资金来源不合法的业务伙伴开展业务。
(三)防止腐败贿赂
1.严禁员工向任何人提供可能被认定为贿赂的任何物品。员工应充分认识到各单位在商业上的 (略) 场竞争力、业绩以及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技术质量;
2.不得直接或通过他人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或许诺金钱、服务、礼物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等任何形式的贿赂,包括不得支付融通费、不得通过雇佣提供贿赂、 (略) 《捐赠赞助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以“捐赠赞助”的形式提供贿赂等;
3.不得直接或通过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在与第三方合作 (略) 《第三方尽职调查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索取或者收受金钱、服务、礼物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
4.在与政府或其附属机构开展业务时,特别是在寻求政府批准、特许、准入或相关审批的情况下,员工不得直接或通过他人提供或许诺金钱、服务、礼物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等任何形式的贿赂;
5.在尊重工作所在地宗教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在为各单位提供___________( 请填写服务内容)时,第 (略) 《合规行为准则》。尤其要说明的是,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请参见调查问卷中关于公务人员的定义)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有价值的物 (略) ,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第三方或各单位获得、保持业务或 (略) 。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通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实陈述,明知或不计后果地误导或意图误导另一方以获得经济或其它利益,或逃 (略) 应履行的义务。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为实现不当目的而参与任何与其他方的安排,包括与其他方串 (略) 的投标过程。
三、第三方熟悉并理解与各单位业务 (略) 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反不正当竞争、招投标和采购等相关法律条款。第三方未曾违反上述法律,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义务。
四、 (略) 、实体,其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均未因投标或采购中的贿赂、腐败、串谋、欺诈、妨碍等不合规行为,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或刑事强制措施。
五、第三方没有未在调查问卷中披露的所有人或其他受益人,持有少于5% (略) 的受益人除外。
六、第三方向各单位提供服务不会违反第三方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
第三方承诺,一旦本申明不再准确完整,第三方将立即通知各单位,并提交补充更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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