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软件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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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软件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交易公告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原股东中国软件与 (略) 增资不超过20亿元。;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以实际征集情况为准;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以实际征集情况为准;拟增资价格: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拟新增投资人数量:不超过10名;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是;职工是否参与增资:否;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麒麟软件研发投入;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增资达成条件:征集到符合增资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并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最终投资人接受全部增资公告的内容并与增资人及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增资终结条件:(1)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或最终投资人均未能与增资人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终止。 (2)增资人书面提出项目终结申请。;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变,持股比例以最终增资结果为准。;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本次增资所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增资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投资人的最终股权比例及对应的投资金额。 3.意向投资人可以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授权书并盖章签署一式两份的《保密承诺函》(电子版详见附件)后方可查阅增资人置放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联交所)的相关备查文件。 4.本次增资金额不超过30亿元,其中:原股东中国软件与 (略) 增资不超过20亿元。 5.本次增资所有投资人(包括原股东)同股同价。 6.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人实际控制人不变。 7.其他事项详见备查文件。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原股东中国软件与 (略) 增资不超过20亿元。;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以实际征集情况为准;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以实际征集情况为准;拟增资价格: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拟新增投资人数量:不超过10名;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是;职工是否参与增资:否;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麒麟软件研发投入;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增资达成条件:征集到符合增资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并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最终投资人接受全部增资公告的内容并与增资人及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增资终结条件:(1)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或最终投资人均未能与增资人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终止。 (2)增资人书面提出项目终结申请。;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变,持股比例以最终增资结果为准。;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本次增资所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增资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投资人的最终股权比例及对应的投资金额。 3.意向投资人可以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授权书并盖章签署一式两份的《保密承诺函》(电子版详见附件)后方可查阅增资人置放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联交所)的相关备查文件。 4.本次增资金额不超过30亿元,其中:原股东中国软件与 (略) 增资不超过20亿元。 5.本次增资所有投资人(包括原股东)同股同价。 6.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人实际控制人不变。 7.其他事项详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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