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开展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委托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略) 校,各乡镇、县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五次经济普查目前已进入资料开发应用阶段,为充分利用普查获取的二三产业总体情况和微观数据,充分挖掘普查资料的价值,经研究决定开展肥东县第五次经济普查课题研究工作,现就普查课题委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方向

经济普查课题研究要紧紧围绕经济普查的目的,充分利用经济普查数据,准确及时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服务。重点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方法制度改革;重点领域研究;主要行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状况;数据分析开发;数据成果应用;信息化建设等。

二、课题时间安排

(一)申报立项。自即日起至2024年1月3日前,填写《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课题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向县经普办书面申报。县经普办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综合评审,并于1月7日前,告知相关单位立项与否。所有立项和未立项的课题申报书概不返还。

(二)撰写课题。凡立项的课题字数原则上不少于(略)字,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课题的撰写,并将完成的课题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县经普办,同时(用U盘)报送电子版。

(三)组织评审。2025年3月底前,县经普办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三、课题经费安排

本次委托的课题经费安排本着总额控制、质量为先的思想,通过结项评审的课题给予(略)元的经费资助。启动经费在课题立项计划公布后开始拨付。

四、普查资料提供和使用

(一)立项课题研究充分利用经济普查数据,紧密结合我县现阶段经济发展的特点,在对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围绕“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研究、深入剖析、说明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对策,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部门行政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和信息支撑。

(二)研究中需要的非经济普查资料,由立项课题负责人自行收集,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

(三)由县经普办提供的所有普查资料只能用于所立项的课题研究中,不得对外提供或用于其他研究。

(四)研究成果归县经普办所有,经评审验收后汇编成册。研究成果未经县经普办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同意发表的课题,应注明“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字样。

附件: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课题申报书

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课题

课 题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课题负责人:


填 表 日 期: 2024年 月 日

申报单位承诺:

我单位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本课题获准立项,承诺本申报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将遵守肥东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研究成果。研究课题的版权为肥东县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县经普办有权使用本课题的所有观点、数据和资料。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签章):

2024年 月 日

一、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基本情况

课题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专 业

职 称

学 历

移动电话

办 公

电 话

电子邮箱

课题组成员基本情况

姓 名

出生年月

工 作 单 位

移动电话

专业职称或

研究专长

二、课题名称及提纲框架

1、课题名称:

2、提纲框架:

三、课题综合评审意见

本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县经普办意见: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开展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委托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略) 校,各乡镇、县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五次经济普查目前已进入资料开发应用阶段,为充分利用普查获取的二三产业总体情况和微观数据,充分挖掘普查资料的价值,经研究决定开展肥东县第五次经济普查课题研究工作,现就普查课题委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方向

经济普查课题研究要紧紧围绕经济普查的目的,充分利用经济普查数据,准确及时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服务。重点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方法制度改革;重点领域研究;主要行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状况;数据分析开发;数据成果应用;信息化建设等。

二、课题时间安排

(一)申报立项。自即日起至2024年1月3日前,填写《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课题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向县经普办书面申报。县经普办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综合评审,并于1月7日前,告知相关单位立项与否。所有立项和未立项的课题申报书概不返还。

(二)撰写课题。凡立项的课题字数原则上不少于(略)字,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课题的撰写,并将完成的课题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县经普办,同时(用U盘)报送电子版。

(三)组织评审。2025年3月底前,县经普办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三、课题经费安排

本次委托的课题经费安排本着总额控制、质量为先的思想,通过结项评审的课题给予(略)元的经费资助。启动经费在课题立项计划公布后开始拨付。

四、普查资料提供和使用

(一)立项课题研究充分利用经济普查数据,紧密结合我县现阶段经济发展的特点,在对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围绕“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研究、深入剖析、说明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对策,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部门行政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和信息支撑。

(二)研究中需要的非经济普查资料,由立项课题负责人自行收集,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

(三)由县经普办提供的所有普查资料只能用于所立项的课题研究中,不得对外提供或用于其他研究。

(四)研究成果归县经普办所有,经评审验收后汇编成册。研究成果未经县经普办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同意发表的课题,应注明“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字样。

附件: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课题申报书

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肥东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课题

课 题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课题负责人:


填 表 日 期: 2024年 月 日

申报单位承诺:

我单位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本课题获准立项,承诺本申报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将遵守肥东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研究成果。研究课题的版权为肥东县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县经普办有权使用本课题的所有观点、数据和资料。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签章):

2024年 月 日

一、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基本情况

课题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专 业

职 称

学 历

移动电话

办 公

电 话

电子邮箱

课题组成员基本情况

姓 名

出生年月

工 作 单 位

移动电话

专业职称或

研究专长

二、课题名称及提纲框架

1、课题名称:

2、提纲框架:

三、课题综合评审意见

本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县经普办意见: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