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州市重点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第二批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 (略) 工业 (略) 关于开展福州市重点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第二批)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4〕36号)要求,现组 (略) 重点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第二批)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1.参与链主企业遴选申 (略) 新型显示、 (略) 、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绿色冶金新材料、纺织功能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工、风电装备、新型建材、现代海洋工程装备、深远海养殖、绿色食品等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及其细分子链中体量规模大、行业影响面广、整体带动力强和研发能力突出,并且有意愿 (略) 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发挥重要作用的制造业企业;
2.申报企业需符合“基础条件”,“专项条件”作为择优纳入链主企业建议名单的主要依据。
1. (略) (略) 域内依法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 (略) 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略) 制造业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企业。
2.申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件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件。
3.企业年营 (略) 行业前五位以内,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或营收规模在所属产业链及细分行 (略) 于省、市领先地位。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制定较为完善的企业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和发展规划。
1.行业带动强。 (略) 域内上下游配套企业(含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不少于10家。
2.技术水平高。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制造业相关领域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具备国家级、省级、市级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牵头或参与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拥有省 (略) (包括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3.发展潜力足。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盈利能力长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产品能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略) 场占有率居全球前十或国内前三;拥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二、申报材料1. (略) 重点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第二批)申报书;
2.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1)营业执照;
(2)2023年度审计报告(只需防伪页、财务报表等关键页)或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3)申报表中“技术水平情况”勾选结果对应的佐证;
(4)申报表中“企业本地配套情况”对应的佐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支付凭证、银行流水、发票等)。
3.其他证明材料(要求同上,可选择性提供):
(1)企业营收规模在行业、领域内排名文件;
(2) (略) 情况资料;
(3)企 (略) 占率以及全球、全国排名资料。
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按申报书在前、证明材料在后顺序,用白色A4复印纸双面打印并以蓝色封面一式四份胶装成册。
包含申报书(WORD版)和纸质申报材料扫描件(PDF版)2份文件,均命名为申报企业全称,由企业 (略) (略) 经 (略) 电子邮箱:*@*63.c (略) (略) 经济运行科电子邮箱:*@*63.com。
三、申报时间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电子材料发送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24时。
四、申报程序1.申报 (略) (略) 提出申报并及时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做到真实、合法,数据准确、资料齐全。
2. (略) 负责做好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齐备性以及企业信用情况的审核审查,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形成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截止日期前 (略) (略) 推荐申报。
五、遴选程序1. (略) 组建链主企业遴选评审小组,制定遴选评审计分体系,对 (略) 初审的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意见,提出制造业各重点产业链(含子链)链主企业建议名单。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的,可邀请 (略) (略) 、 (略) 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评审,或安排现场核查。
2. (略) 形成并上报评审意见和建议名单,经产业链链长审定同意后,通过线下渠道向县(市)区、有关企业书面公示链主企业名单,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 (略) (略) 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示范库,有效期两年。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 (略) (略) (略) 站(http://**)的“公示公告”栏查询下载。
联系方式:0591—#/#
附件:1. (略) 重点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第二批)
申报书
2.重点制造业产业链有关子链选取参考
3. (略) 重点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第二批)
推荐申报汇总表
(略) (略) 工业 (略)
2024年12月30日
各企业:
根据《 (略) 工业 (略) 关于开展福州市重点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第二批)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4〕36号)要求,现组 (略) 重点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第二批)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1.参与链主企业遴选申 (略) 新型显示、 (略) 、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绿色冶金新材料、纺织功能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工、风电装备、新型建材、现代海洋工程装备、深远海养殖、绿色食品等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及其细分子链中体量规模大、行业影响面广、整体带动力强和研发能力突出,并且有意愿 (略) 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发挥重要作用的制造业企业;
2.申报企业需符合“基础条件”,“专项条件”作为择优纳入链主企业建议名单的主要依据。
1. (略) (略) 域内依法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 (略) 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略) 制造业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企业。
2.申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件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件。
3.企业年营 (略) 行业前五位以内,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或营收规模在所属产业链及细分行 (略) 于省、市领先地位。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制定较为完善的企业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和发展规划。
1.行业带动强。 (略) 域内上下游配套企业(含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不少于10家。
2.技术水平高。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制造业相关领域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具备国家级、省级、市级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牵头或参与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拥有省 (略) (包括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3.发展潜力足。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盈利能力长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产品能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略) 场占有率居全球前十或国内前三;拥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二、申报材料1. (略) 重点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第二批)申报书;
2.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1)营业执照;
(2)2023年度审计报告(只需防伪页、财务报表等关键页)或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3)申报表中“技术水平情况”勾选结果对应的佐证;
(4)申报表中“企业本地配套情况”对应的佐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支付凭证、银行流水、发票等)。
3.其他证明材料(要求同上,可选择性提供):
(1)企业营收规模在行业、领域内排名文件;
(2) (略) 情况资料;
(3)企 (略) 占率以及全球、全国排名资料。
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按申报书在前、证明材料在后顺序,用白色A4复印纸双面打印并以蓝色封面一式四份胶装成册。
包含申报书(WORD版)和纸质申报材料扫描件(PDF版)2份文件,均命名为申报企业全称,由企业 (略) (略) 经 (略) 电子邮箱:*@*63.c (略) (略) 经济运行科电子邮箱:*@*63.com。
三、申报时间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电子材料发送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24时。
四、申报程序1.申报 (略) (略) 提出申报并及时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做到真实、合法,数据准确、资料齐全。
2. (略) 负责做好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齐备性以及企业信用情况的审核审查,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形成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截止日期前 (略) (略) 推荐申报。
五、遴选程序1. (略) 组建链主企业遴选评审小组,制定遴选评审计分体系,对 (略) 初审的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意见,提出制造业各重点产业链(含子链)链主企业建议名单。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的,可邀请 (略) (略) 、 (略) 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评审,或安排现场核查。
2. (略) 形成并上报评审意见和建议名单,经产业链链长审定同意后,通过线下渠道向县(市)区、有关企业书面公示链主企业名单,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 (略) (略) 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示范库,有效期两年。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 (略) (略) (略) 站(http://**)的“公示公告”栏查询下载。
联系方式:0591—#/#
附件:1. (略) 重点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第二批)
申报书
2.重点制造业产业链有关子链选取参考
3. (略) 重点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第二批)
推荐申报汇总表
(略) (略) 工业 (略)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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