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空气消毒机、超声手术刀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2024年空气消毒机、超声手术刀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元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浏览次数:1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小计(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备注 |
1 |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 | 1 | 台 | *.00 | *.00 | 否 | |
2 | 超声手术刀系统 | 1 | 台 | *.00 | *.00 | 否 | 核心产品 |
采购预算 | *.00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 |
(一) |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 | 1.消毒因子:等离子体。 2.★适用空间体积:满足120?消毒空间。 3.安装方式:移动式,无需安装。 4.额定输入功率85W(±10%),工作电源环境:220V(±22V),50Hz(±1Hz)。 5.循环风量≥960?/h,程控数量≥5组.设备为360°环形出风。 6.等离子体密度分布≥2.5X1018m-3。(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7.臭氧泄漏量≤0.003mg/?。(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8.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第6.4.2条。 9.设备对白色葡萄球菌(8032)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的平均杀灭率≥99.94%。(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0.设备对白色葡萄球菌(8032)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的菌数≤40(cfu/m3)。(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1.设备对120?空间作业120min后,0.5?悬浮粒子去除率≥99%。(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2.设备对肺炎克雷伯氏菌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去除率≥99.99%。(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3.设备对冠状病毒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去除率≥99.99%。(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4.运行时可显示工作模式、消毒剩余时间、风速、湿度、温度等信息。 15. (略) 过期、风机故障、等离子故障提示。 16.支持NB协议连接,具备 (略) (略) 络功能。 17.具备传输空间地理位置的功能, (略) 楼层、科室。 18.具备传输设备运行状态、生命状态的功能。 19.具备传输设备消毒记录的功能。 20.具备传输故障报警、保养提示的功能。 21.支持设备信息、消毒 (略) 的记录和导出。 ★22.产品设计使用年限不少于5年。 23.配置清单: 主机(含遥控器) 1台 说明书(电子版、纸质版) 各1份 |
(二) | 超声手术刀系统 | 1.主机工作环境: 环境温度:10℃~30℃(±10%) 相对湿度:≤75%(±10%) 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10%) 使用电源:AC 220V±22V 50Hz±1Hz,输入功率:120VA(±10%)。 2.主机为彩色触摸屏、具有自检功能,能快速诊断并明确提示故障信息。 3.主机显示工作状态有颜色变化,更直观的显示工作状态。 4.主机输出功率≥5档可调。控制方式:手控、脚控等。 5.可通过屏幕(触屏)调整输出功率大小和控制方式。 6.刀头的机械振动频率为,55kHz±1kHz;振动幅度为50~100微米,无电流通过人体。 7.刀头同时具有开腹及腔镜两类手术器械,刀头集切割、凝闭、抓持、分离功能于一体,可通过5mm的穿刺器。 8.手柄握持部位符合人体工程学,避免误激发。 ★9.深入患者体内的的刀具和手柄握持部采用分离式设计,刀具可拆卸,符合感控要求。 ★10.手柄设计方便刀具拆卸,手柄可通过低温等离子灭菌使用,最大限度降低医疗成本。 11. 产品设计使用年限不少于6年。 12. 配置清单: 主机 1台 脚踏控制器 1个 换能器 1把 手柄 2把 电源线 1条 说明书(电子版、纸质版) 各1份 |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服务实施地: (略)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澧江街道兴隆街15号
联系人:点击查看>>
报名结束时间:2025-01-03 10:00:00
发布时间:2024-12-30 15:51:40
采购编号:YNYXA*Z*
采购单位:元 (略)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 (略)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略) 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 (略) 运营。
预算金额:¥* 元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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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小计(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备注 |
1 |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 | 1 | 台 | *.00 | *.00 | 否 | |
2 | 超声手术刀系统 | 1 | 台 | *.00 | *.00 | 否 | 核心产品 |
采购预算 | *.00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 |
(一) |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 | 1.消毒因子:等离子体。 2.★适用空间体积:满足120?消毒空间。 3.安装方式:移动式,无需安装。 4.额定输入功率85W(±10%),工作电源环境:220V(±22V),50Hz(±1Hz)。 5.循环风量≥960?/h,程控数量≥5组.设备为360°环形出风。 6.等离子体密度分布≥2.5X1018m-3。(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7.臭氧泄漏量≤0.003mg/?。(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8.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第6.4.2条。 9.设备对白色葡萄球菌(8032)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的平均杀灭率≥99.94%。(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0.设备对白色葡萄球菌(8032)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的菌数≤40(cfu/m3)。(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1.设备对120?空间作业120min后,0.5?悬浮粒子去除率≥99%。(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2.设备对肺炎克雷伯氏菌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去除率≥99.99%。(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3.设备对冠状病毒进行60min消毒作业后去除率≥99.99%。(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4.运行时可显示工作模式、消毒剩余时间、风速、湿度、温度等信息。 15. (略) 过期、风机故障、等离子故障提示。 16.支持NB协议连接,具备 (略) (略) 络功能。 17.具备传输空间地理位置的功能, (略) 楼层、科室。 18.具备传输设备运行状态、生命状态的功能。 19.具备传输设备消毒记录的功能。 20.具备传输故障报警、保养提示的功能。 21.支持设备信息、消毒 (略) 的记录和导出。 ★22.产品设计使用年限不少于5年。 23.配置清单: 主机(含遥控器) 1台 说明书(电子版、纸质版) 各1份 |
(二) | 超声手术刀系统 | 1.主机工作环境: 环境温度:10℃~30℃(±10%) 相对湿度:≤75%(±10%) 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10%) 使用电源:AC 220V±22V 50Hz±1Hz,输入功率:120VA(±10%)。 2.主机为彩色触摸屏、具有自检功能,能快速诊断并明确提示故障信息。 3.主机显示工作状态有颜色变化,更直观的显示工作状态。 4.主机输出功率≥5档可调。控制方式:手控、脚控等。 5.可通过屏幕(触屏)调整输出功率大小和控制方式。 6.刀头的机械振动频率为,55kHz±1kHz;振动幅度为50~100微米,无电流通过人体。 7.刀头同时具有开腹及腔镜两类手术器械,刀头集切割、凝闭、抓持、分离功能于一体,可通过5mm的穿刺器。 8.手柄握持部位符合人体工程学,避免误激发。 ★9.深入患者体内的的刀具和手柄握持部采用分离式设计,刀具可拆卸,符合感控要求。 ★10.手柄设计方便刀具拆卸,手柄可通过低温等离子灭菌使用,最大限度降低医疗成本。 11. 产品设计使用年限不少于6年。 12. 配置清单: 主机 1台 脚踏控制器 1个 换能器 1把 手柄 2把 电源线 1条 说明书(电子版、纸质版) 各1份 |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服务实施地: (略)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澧江街道兴隆街15号
联系人:点击查看>>
报名结束时间:2025-01-03 10:00:00
发布时间:2024-12-30 15:51:40
采购编号:YNYXA*Z*
采购单位:元 (略)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 (略)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略) 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 (略)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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