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调整2024年和2024年度实施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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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调整2024年和2024年度实施计划项目

阜宁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调整(2024年)和2024年度实施计划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调整(2024年)和2024年度实施计划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调整(2024年)和2024年度实施计划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限价:*元

5、项目概况:阜宁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调整(2024年)和2024年度实施计划项目,本次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以自然资源部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高分影像数据、现有权籍调查成果、江苏省工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江苏 (略) 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详细评价成果、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等相关成果为工作依据,完成低效用地的调查、评价和入库工作。资金来源已落实。

6、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调整(2024年)和2024年度实施计划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符合有关主管部门项目验收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整理一级资质;(注:投标人土地规划机构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根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375号)文件,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办理的,视为资质有效)。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到11:00,下午14:30到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方式:阜宁县银领花园M01领取采购文件。请注意采购文件的发售截止时间(联系电话:*);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带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银领花园M01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3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银领花园M01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相关条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自然资 (略)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联系方式:张玉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阜宁县银领花园M01(麗想酒店向北10米)

联系方式:董祥胜,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伟,董祥胜

电 话:*,0515-*

2024年12月30日

阜宁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调整(2024年)和2024年度实施计划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调整(2024年)和2024年度实施计划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调整(2024年)和2024年度实施计划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限价:*元

5、项目概况:阜宁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调整(2024年)和2024年度实施计划项目,本次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以自然资源部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高分影像数据、现有权籍调查成果、江苏省工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江苏 (略) 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详细评价成果、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等相关成果为工作依据,完成低效用地的调查、评价和入库工作。资金来源已落实。

6、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调整(2024年)和2024年度实施计划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符合有关主管部门项目验收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整理一级资质;(注:投标人土地规划机构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根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375号)文件,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办理的,视为资质有效)。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到11:00,下午14:30到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方式:阜宁县银领花园M01领取采购文件。请注意采购文件的发售截止时间(联系电话:*);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带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银领花园M01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3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银领花园M01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相关条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自然资 (略)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联系方式:张玉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阜宁县银领花园M01(麗想酒店向北10米)

联系方式:董祥胜,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伟,董祥胜

电 话:*,0515-*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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