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岗头城中村改造配建中学项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西岗头城中村改造配建中学项目工程施工 已由 (略) (略) (略) 以 项目审*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略) 第四十一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略) 第四十一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619 ㎡,规划总建筑面积 *.06 ㎡,地下建筑面积为*.63㎡。主要包括教学数、宿舍楼、综合楼、食堂、礼堂、风雨操场、南门房、西门房、垃圾转运站绿化、硬化、围墙、 (略) 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其中:新建一栋教学楼和宿舍楼,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95㎡,主要功能为教学办公和住宿。新建一栋综合楼,地上五层,建筑面积6544.62㎡,主要功能包含实验教学、办公、阅读等。新建一栋多功能楼,地上两层,建筑面积4288.95㎡,本项目共设计42个教学班,项目建成后可满足约1722名学生就学。 2.2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以南、时光街以西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工期: 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7本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 (略) 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 (略) 理;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项目。中小企 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 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 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 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 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 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60%。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30 09:00:00 至 2025-01-21 09:29:00 ,登录 (略)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1-2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国河北 (略)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
电子邮箱: *@*63.com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西岗头城中村改造配建中学项目工程施工 | 0 | 无 |
招标人: (略) 第四十一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石 (略) |
地址: 河 (略) (略) 468号 | 地址: 河 (略) (略) (略) 128号中原商广场B座10层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李老师 | 联系人: 闫文娜 |
电话: 0311-* | 电话: *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q.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本招标项目 西岗头城中村改造配建中学项目工程施工 已由 (略) (略) (略) 以 项目审*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略) 第四十一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略) 第四十一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619 ㎡,规划总建筑面积 *.06 ㎡,地下建筑面积为*.63㎡。主要包括教学数、宿舍楼、综合楼、食堂、礼堂、风雨操场、南门房、西门房、垃圾转运站绿化、硬化、围墙、 (略) 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其中:新建一栋教学楼和宿舍楼,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95㎡,主要功能为教学办公和住宿。新建一栋综合楼,地上五层,建筑面积6544.62㎡,主要功能包含实验教学、办公、阅读等。新建一栋多功能楼,地上两层,建筑面积4288.95㎡,本项目共设计42个教学班,项目建成后可满足约1722名学生就学。 2.2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以南、时光街以西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工期: 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7本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 (略) 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 (略) 理;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项目。中小企 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 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 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 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 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 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60%。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30 09:00:00 至 2025-01-21 09:29:00 ,登录 (略)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1-2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国河北 (略)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
电子邮箱: *@*63.com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西岗头城中村改造配建中学项目工程施工 | 0 | 无 |
招标人: (略) 第四十一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石 (略) |
地址: 河 (略) (略) 468号 | 地址: 河 (略) (略) (略) 128号中原商广场B座10层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李老师 | 联系人: 闫文娜 |
电话: 0311-* | 电话: *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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