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投集团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跟踪审计项目
新投集团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投集团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跟踪审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扬州化学 (略) 管理办公室财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投集团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跟踪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扬州 (略)
2.2 工程规模: (略) 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进行跟踪审计及后续服务等。具体项目以招标人下发的跟踪审计审核任务通知书为准,总项目建安估算费暂按*元。
2.3 招标范围: (略) 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进行跟踪审计及后续服务等。
2.4 服务期: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5 合同估算价: /
2.6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元及以上房建工程跟踪审计审计项且(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②跟踪审计服务费发票(部分金额即可); ③经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盖章确认的跟踪审计成果文件。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项目人员要求:
3.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7.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的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任何在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3.7.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
3.7.4项目服务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接受招标人 (略) 罚。
3.8 其它要求:
3.8.1 投标人2024年9月至11月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8.2 投标单位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跟踪审计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跟踪审计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
3.8.3新投集团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跟踪审计项目、 (略) 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监理两个项目,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24年 12月30日至2025年 1月 6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限额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限额 (略) ;
5.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 150 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月13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现场地址:江苏扬州化学 (略) 1号楼1212开标室( (略) 9号)。
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限额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扬州化学 (略) 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财政和 (略)
地 址: (略) (略) 9号 地 址: (略) (略) (略) 382号月城明珠园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杨冬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0514-* 电 话:*
2024年12月30日
新投集团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投集团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跟踪审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扬州化学 (略) 管理办公室财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投集团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跟踪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扬州 (略)
2.2 工程规模: (略) 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进行跟踪审计及后续服务等。具体项目以招标人下发的跟踪审计审核任务通知书为准,总项目建安估算费暂按*元。
2.3 招标范围: (略) 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进行跟踪审计及后续服务等。
2.4 服务期: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5 合同估算价: /
2.6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元及以上房建工程跟踪审计审计项且(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②跟踪审计服务费发票(部分金额即可); ③经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盖章确认的跟踪审计成果文件。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项目人员要求:
3.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7.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的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任何在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3.7.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
3.7.4项目服务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接受招标人 (略) 罚。
3.8 其它要求:
3.8.1 投标人2024年9月至11月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8.2 投标单位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跟踪审计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跟踪审计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
3.8.3新投集团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跟踪审计项目、 (略) 2025年度零星工程(房建工程类)监理两个项目,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24年 12月30日至2025年 1月 6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限额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限额 (略) ;
5.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 150 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月13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现场地址:江苏扬州化学 (略) 1号楼1212开标室( (略) 9号)。
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限额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扬州化学 (略) 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财政和 (略)
地 址: (略) (略) 9号 地 址: (略) (略) (略) 382号月城明珠园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杨冬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0514-* 电 话:*
2024年12月3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