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电子化设备维保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5年度电子化设备维保招标公告

为提升我中心电子化设备的运行效率和使用寿命,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现决定对中心的电子化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服务招标。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设备、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安全监控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等。

一、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泾源县龙 (略) 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项目:电子化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项目地点: (略) 2号楼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招标内容:

1.为中心范围内的电子化设备提供定期检查、清洁、调试及故障检查维修服务。若需更换零配件或耗材,费用由中心自行承担。

2.提供设备故障应急响应服务,能做到随叫随到,确保设备故障能够得到及时修复。

3.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操作培训,提升设备使用效率。

4.定期对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供改进建议。

5.维护期间,电子办公设备常规保养或办公软件维护一律不再收取手续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电子化设备维护保养相关资质。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丰富的电子化设备维护保养经验,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同类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投标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

五、投标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下午4点。

六、联系方式:

材料递交地点:泾源县龙 (略) 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禹科长

联系电话:0954-*

七、投标资料:

1.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盖章(营业执照、电子与智能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

4.报价清单。

八、其他事项

1.定标结束后,中心将致电中选方讨论后续事宜,不主动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同时不退还报名文件。

2.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我中心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中选方与我中心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泾源县龙 (略) 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9日

为提升我中心电子化设备的运行效率和使用寿命,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现决定对中心的电子化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服务招标。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设备、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安全监控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等。

一、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泾源县龙 (略) 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项目:电子化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项目地点: (略) 2号楼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招标内容:

1.为中心范围内的电子化设备提供定期检查、清洁、调试及故障检查维修服务。若需更换零配件或耗材,费用由中心自行承担。

2.提供设备故障应急响应服务,能做到随叫随到,确保设备故障能够得到及时修复。

3.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操作培训,提升设备使用效率。

4.定期对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供改进建议。

5.维护期间,电子办公设备常规保养或办公软件维护一律不再收取手续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电子化设备维护保养相关资质。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丰富的电子化设备维护保养经验,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同类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投标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

五、投标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下午4点。

六、联系方式:

材料递交地点:泾源县龙 (略) 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禹科长

联系电话:0954-*

七、投标资料:

1.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盖章(营业执照、电子与智能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

4.报价清单。

八、其他事项

1.定标结束后,中心将致电中选方讨论后续事宜,不主动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同时不退还报名文件。

2.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我中心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中选方与我中心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泾源县龙 (略) 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