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大学科技园创建辅导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广安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 (略) (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 (略) 省级大学科技园创建辅导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编号:GACT-2024Z-CS0030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安 (略) 省级大学科技园创建辅导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情况:最高限价#元。
(二)本项目共1个包。
(四)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2024年12月3 (略) (略) 以公告形式发布,( (略) (略) http://**-http://**/)。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磋商文件自2024年12月31日上午09:00至2025年1月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安 (略) 获取(地址: (略) (略) (略) 12号龙城名都1幢负1层1号);
(三)本项目收取磋商文件成本补偿费: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加盖鲜章,发送至邮箱:*@*q.com,发送 (略) 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否则不予受理。
注:①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并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广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号龙城名都1幢负1层1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磋商文件报名要求正确提供相应报名材料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②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③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广安 (略) ( (略) (略) (略) 12号龙城名都1幢负1层1号)本项目会议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结束后,在磋商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略) (略) 12号龙城名都1幢负1层1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98号
联 系 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826-#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号龙城名都1幢负1层1号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略) (略) (略) 。
一、广安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 (略) (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 (略) 省级大学科技园创建辅导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编号:GACT-2024Z-CS0030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安 (略) 省级大学科技园创建辅导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情况:最高限价#元。
(二)本项目共1个包。
(四)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2024年12月3 (略) (略) 以公告形式发布,( (略) (略) http://**-http://**/)。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磋商文件自2024年12月31日上午09:00至2025年1月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安 (略) 获取(地址: (略) (略) (略) 12号龙城名都1幢负1层1号);
(三)本项目收取磋商文件成本补偿费: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加盖鲜章,发送至邮箱:*@*q.com,发送 (略) 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否则不予受理。
注:①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并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广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号龙城名都1幢负1层1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磋商文件报名要求正确提供相应报名材料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②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③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广安 (略) ( (略) (略) (略) 12号龙城名都1幢负1层1号)本项目会议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结束后,在磋商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略) (略) 12号龙城名都1幢负1层1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98号
联 系 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826-#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号龙城名都1幢负1层1号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略) (略) (略) 。
四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