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开展2024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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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开展2024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海城市开展2024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海城 (略) 发布时间: 2024-12-30

项目概况

(略) 开展2024 (略) 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开展2024 (略) 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为落实省领导批示辽自然资办(2024)140号精神及自然资源部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掌握省内 (略) 土地利用状况,推动 (略) 节约集约用地,本次监测统计对象包括省内全部第 (略) (国家级、省 (略) ), (略) 第 (略) (鞍山腾鳌经 (略) ,海城经 (略) )开展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管理绩效相关数据调查,按照监测统计要求,完成审批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基础数据的填报、审核,并汇交省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 (略) ”(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0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开标一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加密的备份文件,发送至到“*@*63.com”邮箱,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故障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开标 (略) 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 (略) 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6.本公告在辽宁 (略) 、 (略) 公共 (略) 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 (略) 为准。请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关注相关公示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对更正信息等其他信息进行通知,关于本项目 (略) 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供应商未及时获取信息,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经 (略) (略) 20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城 (略)
地 址: (略) 海城经 (略) 兴海大街113-s2清华木业5楼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海城 (略)
账号:#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工
电 话:0412-#

公告信息

海城市开展2024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海城 (略) 发布时间: 2024-12-30

项目概况

(略) 开展2024 (略) 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开展2024 (略) 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为落实省领导批示辽自然资办(2024)140号精神及自然资源部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掌握省内 (略) 土地利用状况,推动 (略) 节约集约用地,本次监测统计对象包括省内全部第 (略) (国家级、省 (略) ), (略) 第 (略) (鞍山腾鳌经 (略) ,海城经 (略) )开展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管理绩效相关数据调查,按照监测统计要求,完成审批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基础数据的填报、审核,并汇交省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 (略) ”(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0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开标一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加密的备份文件,发送至到“*@*63.com”邮箱,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故障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开标 (略) 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 (略) 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6.本公告在辽宁 (略) 、 (略) 公共 (略) 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 (略) 为准。请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关注相关公示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对更正信息等其他信息进行通知,关于本项目 (略) 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供应商未及时获取信息,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经 (略) (略) 20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城 (略)
地 址: (略) 海城经 (略) 兴海大街113-s2清华木业5楼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海城 (略)
账号:#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工
电 话: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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