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消费金融智能外呼系统定制化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智能外呼系统定制化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致:所有潜在供应商
国信国际工 (略) (略) 受北京阳光 (略) 的委托,现邀请满足条件的单位参加“北京阳光消费金融智能外呼系统定制化升级项目”(项目编号:GXCZ-A1-*)竞争性磋商,相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智能外呼系统定制化升级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3.采购限价: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4.项目背景:为更好的满足北京阳光消费金融个性化的客户服务需求,以标准化、流程化和智能化服务思想为指导,计划进行智能外呼催收建设,智能催收场景的建设通过运用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既能提升催收效率和客户体验,又能降低合规风险和运营成本,更多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书》。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略) 内)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
3)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元(含)或等值外币以上;
4)供应商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供应商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供应商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供应商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供应商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5)供应商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 (略) 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6)在 (略) 站(http://**.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供应商具有近三年内至少2个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合作案例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磋商递交截止日期间的合作协议方为有效案例);
9)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
10)供应商须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8.获取磋商文件:
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元(含)或等值外币以上;
(2)供应商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供应商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供应商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供应商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供应商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3)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 (略) 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4)在 (略) 站(http://**.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
(5)具有近三年内至少2个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合作案例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磋商递交截止日期间的合作协议方为有效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14日,工作日09:00-17:00(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 (略) (略) (略) 22号国兴大厦20层。
9.答疑方式:本次磋商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5日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发至国信国际工 (略) (略) 。国信国际工 (略) (略) 将把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发至各供应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1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01月15日14:00:00(北京时间)。前述时间为响应文件送达时间。
11.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略) (略) (略) 22号国兴大厦20层国信招标会议室。
12.磋商期间采购人将逐一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根据情况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13.本项目公告在“(https://)”发布。
采 购 人:北京阳光 (略)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2号国兴大厦20层
邮 编:*
联 系 人:田云江、王小平
电 话:010-*-826
传 真:010-*
电子信箱:*@*ina.com
国信国际工 (略) (略)
2024年12月30日
致:所有潜在供应商
国信国际工 (略) (略) 受北京阳光 (略) 的委托,现邀请满足条件的单位参加“北京阳光消费金融智能外呼系统定制化升级项目”(项目编号:GXCZ-A1-*)竞争性磋商,相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智能外呼系统定制化升级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3.采购限价: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4.项目背景:为更好的满足北京阳光消费金融个性化的客户服务需求,以标准化、流程化和智能化服务思想为指导,计划进行智能外呼催收建设,智能催收场景的建设通过运用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既能提升催收效率和客户体验,又能降低合规风险和运营成本,更多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书》。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略) 内)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
3)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元(含)或等值外币以上;
4)供应商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供应商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供应商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供应商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供应商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5)供应商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 (略) 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6)在 (略) 站(http://**.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供应商具有近三年内至少2个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合作案例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磋商递交截止日期间的合作协议方为有效案例);
9)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
10)供应商须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8.获取磋商文件:
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元(含)或等值外币以上;
(2)供应商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供应商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供应商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供应商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供应商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3)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 (略) 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4)在 (略) 站(http://**.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
(5)具有近三年内至少2个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合作案例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磋商递交截止日期间的合作协议方为有效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14日,工作日09:00-17:00(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 (略) (略) (略) 22号国兴大厦20层。
9.答疑方式:本次磋商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5日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发至国信国际工 (略) (略) 。国信国际工 (略) (略) 将把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发至各供应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1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01月15日14:00:00(北京时间)。前述时间为响应文件送达时间。
11.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略) (略) (略) 22号国兴大厦20层国信招标会议室。
12.磋商期间采购人将逐一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根据情况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13.本项目公告在“(https://)”发布。
采 购 人:北京阳光 (略)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2号国兴大厦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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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田云江、王小平
电 话:0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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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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