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福新农人助农共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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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福新农人助农共富项目

沈福新农人助农共富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沈福新农人助农共富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略) (略)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 (略) 大圩镇沈福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立项的批复》、包农林水〔2024〕143号 1.4 招标人: (略) (略) 大圩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 (略) (略) 大圩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沈福新农人助农共富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BGZ(略)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BGZ(略) 2.5 建设地点: (略) (略) 大圩镇 2.6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60亩,主要内容包括整合项目地块,建设分拣中心、玻璃温室大棚、连栋薄膜温室大棚、智能温控温室大棚及给排水、配电、水肥一体化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等。打造精品草莓农产品种植基地,引进优质种苗,提供专业种植技术指导,实现农产品种植及农产品初加工等功能。 2.7 合同估算价:1099.(略)元 2.8 计划工期:3780历天(其中:设计 20 日历天,施工 110 日历天,运营36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高科技农业园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分拣中心、玻璃温室大棚、连栋薄膜温室大棚、智能温控温室大棚及给排水、配电、水肥一体化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设计:包括方案及初步设计优化(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全过程跟踪设计服务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2)项目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保管、安装、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并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3)项目运营:主要服务项目建成后的日常经营管理,运营期10年。 2.10 项目类别:EPCO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设计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5)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运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不低于(略)元的建筑工程或农业工程设计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阶段。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4)运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施工资质要求,承担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3)运营单位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略)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略)、(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2588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2楼6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略) (略) 大圩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略) 花园大道16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 0551-(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略)、(略)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略)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略)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 电 话:0551-(略)、0551-(略)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沈福新农人助农共富项目

户名: (略)

账号: (略)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略)

账号: (略)(略)

开户银行: (略) 合肥蜀山支行


沈福新农人助农共富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沈福新农人助农共富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略) (略)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 (略) 大圩镇沈福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立项的批复》、包农林水〔2024〕143号 1.4 招标人: (略) (略) 大圩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 (略) (略) 大圩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沈福新农人助农共富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BGZ(略)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BGZ(略) 2.5 建设地点: (略) (略) 大圩镇 2.6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60亩,主要内容包括整合项目地块,建设分拣中心、玻璃温室大棚、连栋薄膜温室大棚、智能温控温室大棚及给排水、配电、水肥一体化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等。打造精品草莓农产品种植基地,引进优质种苗,提供专业种植技术指导,实现农产品种植及农产品初加工等功能。 2.7 合同估算价:1099.(略)元 2.8 计划工期:3780历天(其中:设计 20 日历天,施工 110 日历天,运营36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高科技农业园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分拣中心、玻璃温室大棚、连栋薄膜温室大棚、智能温控温室大棚及给排水、配电、水肥一体化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设计:包括方案及初步设计优化(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全过程跟踪设计服务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2)项目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保管、安装、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并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3)项目运营:主要服务项目建成后的日常经营管理,运营期10年。 2.10 项目类别:EPCO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设计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5)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运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不低于(略)元的建筑工程或农业工程设计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阶段。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4)运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施工资质要求,承担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3)运营单位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略)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略)、(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2588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2楼6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略) (略) 大圩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略) 花园大道16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 0551-(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略)、(略)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略)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略)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 电 话:0551-(略)、0551-(略)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沈福新农人助农共富项目

户名: (略)

账号: (略)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略)

账号: (略)(略)

开户银行: (略) 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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