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干流新绛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新 (略) 因工作需要,拟对汾河干流新绛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进行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12月3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新 (略)
二、采购预算:#.#?元
三、公示期:2024年12月31日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履约验收时间及方法、标准;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 购 人:新 (略)
地 址:新绛县正平街 74 号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方式:0359-#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意见汇总表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论证附件.pdf (473.3 KB)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新 (略) 因工作需要,拟对汾河干流新绛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进行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12月3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新 (略)
二、采购预算:#.#?元
三、公示期:2024年12月31日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履约验收时间及方法、标准;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 购 人:新 (略)
地 址:新绛县正平街 74 号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方式:0359-#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意见汇总表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论证附件.pdf (473.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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