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系统改造项目需求公示
供水系统改造项目需求公示
(2024-JWSDXJ-G1007)
现将供水系统改造项目需求进行公示,面向供应商征集意见。
一、项目名称:供水系统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SDXJ-G1007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根据需求拟对供水系统改造项目进行采购。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不分包(标段),项目采购预算*.30元,最高限价:*.30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若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七、商务要求:
(一)工期:90日历天。
(二)建设地点: (略) 。
(三)质保期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 (略) 、地下污水管道等的保修期为2年;
7.其他项目质保期限约定如下:其他工程保修期限均不低于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
质量标准:合格。
(四)报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五)本项目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金额80%,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付至审定金额的90%,*方办理决算后,经批复决算完成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审减值超出8%部分产生的审计费,由承包人担负,在发包人支付97%工程款时扣除。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形式进行报价,中标的综合单价即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不得调整。各投标人根据以往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市场行情结合企业自身情况 (略) 场风险因素进行报价。
八、其他条款:
(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凡出现偷工减料现象的,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1000元至*元赔偿费,并且全部返工;对于返工确有困难,又不影响结构安全,不影响使用的,除赔偿费外还将扣除该工作面该分项工程的全部价款。
(2)本工程不得转包或擅自分包,如若发现转包或擅自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视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工程竣工15天内承包方按发包人要求必须拆除全部临时设施清理现场至原貌,满足发包人环境要求,否则将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关拆除、清运费用。
(4)工程交付发包人前的所有成品保护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且自行承担费用。
(5)施工期间,建设垃圾、生活垃圾随时清理外运,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工程竣工时,应及时清理现场(包括堆放到场外)的余土及其他施工堆积物。交工工程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施工中因承包方私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引起的造价变动一律不得计入结算,造成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7)由于承包方原因而造成的不能按时进场进行正常施工,则发包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另行选择施工队*),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8)承包人必须保证农忙季节和节假日有充足的劳力储备,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承包人须在合同签订10日内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必须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否则发包人有 (略) 罚措施或单方中止合同(另行选择施工单位),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10)拆除的建筑垃圾由承包人运至政府指 (略) 理场所,拆除的可回收利用建材由承包 (略) 理,报价时综合考虑。
九、公示期:
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
十、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1月7日24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人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 (略) 理。
采购人未在规定 (略) 理 (略) 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物资采购站
联系人:季元龙
联系方式:*
2.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
(略) 址下载附件供水系统改造项目需求公示
(2024-JWSDXJ-G1007)
现将供水系统改造项目需求进行公示,面向供应商征集意见。
一、项目名称:供水系统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SDXJ-G1007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根据需求拟对供水系统改造项目进行采购。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不分包(标段),项目采购预算*.30元,最高限价:*.30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若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七、商务要求:
(一)工期:90日历天。
(二)建设地点: (略) 。
(三)质保期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 (略) 、地下污水管道等的保修期为2年;
7.其他项目质保期限约定如下:其他工程保修期限均不低于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
质量标准:合格。
(四)报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五)本项目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金额80%,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付至审定金额的90%,*方办理决算后,经批复决算完成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审减值超出8%部分产生的审计费,由承包人担负,在发包人支付97%工程款时扣除。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形式进行报价,中标的综合单价即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不得调整。各投标人根据以往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市场行情结合企业自身情况 (略) 场风险因素进行报价。
八、其他条款:
(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凡出现偷工减料现象的,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1000元至*元赔偿费,并且全部返工;对于返工确有困难,又不影响结构安全,不影响使用的,除赔偿费外还将扣除该工作面该分项工程的全部价款。
(2)本工程不得转包或擅自分包,如若发现转包或擅自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视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工程竣工15天内承包方按发包人要求必须拆除全部临时设施清理现场至原貌,满足发包人环境要求,否则将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关拆除、清运费用。
(4)工程交付发包人前的所有成品保护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且自行承担费用。
(5)施工期间,建设垃圾、生活垃圾随时清理外运,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工程竣工时,应及时清理现场(包括堆放到场外)的余土及其他施工堆积物。交工工程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施工中因承包方私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引起的造价变动一律不得计入结算,造成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7)由于承包方原因而造成的不能按时进场进行正常施工,则发包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另行选择施工队*),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8)承包人必须保证农忙季节和节假日有充足的劳力储备,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承包人须在合同签订10日内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必须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否则发包人有 (略) 罚措施或单方中止合同(另行选择施工单位),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10)拆除的建筑垃圾由承包人运至政府指 (略) 理场所,拆除的可回收利用建材由承包 (略) 理,报价时综合考虑。
九、公示期:
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
十、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1月7日24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人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 (略) 理。
采购人未在规定 (略) 理 (略) 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物资采购站
联系人:季元龙
联系方式:*
2.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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