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竞争性磋商公告
救护车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略)0
项目名称:救护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响应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清单之内。(提供公告文件首页、生产企业及产品所在目次页);(2)响应产品及配件若为医疗器械时:①供应商非响应产品制造商时,三类医疗器械: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影印件;二类医疗器械: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影印件;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②供应商为响应产品制造商时无需提供。注: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3)响应产品及配件若为医疗器械时:①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影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影印件;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影印件。②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影印件;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13-(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五星街77号。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龙井 (略) 49号
联系方式:0813-(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9号2栋
联系方式:0813-(略)
项目联系人:戚星月
电话:0813-(略)
(略)
2024年12月30日
救护车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略)0
项目名称:救护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响应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清单之内。(提供公告文件首页、生产企业及产品所在目次页);(2)响应产品及配件若为医疗器械时:①供应商非响应产品制造商时,三类医疗器械: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影印件;二类医疗器械: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影印件;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②供应商为响应产品制造商时无需提供。注: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3)响应产品及配件若为医疗器械时:①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影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影印件;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影印件。②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影印件;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13-(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五星街77号。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龙井 (略) 49号
联系方式:0813-(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9号2栋
联系方式:0813-(略)
项目联系人:戚星月
电话:0813-(略)
(略)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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