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栖霞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采购/资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5年度栖霞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 (略) 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JSZC-*-YDZB-C2024-003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 (略) ”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0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YDZB-C2024-0038

项目名称:2025年 (略) 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满足救助服务需求,根据《 (略) 政府购买救助服务实施办法》(宁栖民字〔2024〕29号)等文件要求,通过招标确定四家专业服务组织,依据服务对象类别及个人能力评估等级等, (略) 分别为服务对象给予不同时长的康复护理或日间照料、探访关爱、就业指导等服务类救助。现根据 (略) 划分为四个分包,其他分包已按法定程序招标结束,现仅对分包三进行二次采购,分包一、二、四的成交供应商不可再次参与本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分包号

(略)

所属街道

服务人数

每月小时数

预算金额(元)

3

片区三

尧化街道

30

166

*.40

迈皋桥街道

29

172

燕子矶街道

43

268

二次采购预算:22.*万元

(1)项目总预算:159.*万元,其他分包已按法定程序招标结束,现仅对分包三进行二次采购,其中二次采购预算金额为22.*万元。

(2)经费标准参照上一年度江苏省 (略)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1.3倍,即按照*/人/小时的标准计取(服务补贴标准随政策调整而调整,响应报价超过单价预算金额的作无 (略) 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标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标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

4、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 (略)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 (略) ”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江苏 (略) ”,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 (略) 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1-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 (略) 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

7.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打印时间为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5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或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http://**/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前往“江苏 (略) ”(http://**.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详细了解关于CA办理、标书制作、开标投标指引等事宜。

如果“江苏 (略) ”(www.ccgp-http://**)信息与“江苏 (略) ” (http://**.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中信息不一致,以“江苏 (略) ”信息为准。

7.6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 (略) (http://www.ccgp-http://**/)、南京公共 (略) (http://**)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 (略) 或南京公共 (略) 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机关)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18号仙林商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5-*

项目概况

2025年 (略) 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JSZC-*-YDZB-C2024-003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 (略) ”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0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YDZB-C2024-0038

项目名称:2025年 (略) 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满足救助服务需求,根据《 (略) 政府购买救助服务实施办法》(宁栖民字〔2024〕29号)等文件要求,通过招标确定四家专业服务组织,依据服务对象类别及个人能力评估等级等, (略) 分别为服务对象给予不同时长的康复护理或日间照料、探访关爱、就业指导等服务类救助。现根据 (略) 划分为四个分包,其他分包已按法定程序招标结束,现仅对分包三进行二次采购,分包一、二、四的成交供应商不可再次参与本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分包号

(略)

所属街道

服务人数

每月小时数

预算金额(元)

3

片区三

尧化街道

30

166

*.40

迈皋桥街道

29

172

燕子矶街道

43

268

二次采购预算:22.*万元

(1)项目总预算:159.*万元,其他分包已按法定程序招标结束,现仅对分包三进行二次采购,其中二次采购预算金额为22.*万元。

(2)经费标准参照上一年度江苏省 (略)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1.3倍,即按照*/人/小时的标准计取(服务补贴标准随政策调整而调整,响应报价超过单价预算金额的作无 (略) 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标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标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

4、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 (略)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 (略) ”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江苏 (略) ”,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 (略) 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1-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 (略) 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

7.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打印时间为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5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或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http://**/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前往“江苏 (略) ”(http://**.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详细了解关于CA办理、标书制作、开标投标指引等事宜。

如果“江苏 (略) ”(www.ccgp-http://**)信息与“江苏 (略) ” (http://**.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中信息不一致,以“江苏 (略) ”信息为准。

7.6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 (略) (http://www.ccgp-http://**/)、南京公共 (略) (http://**)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 (略) 或南京公共 (略) 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机关)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18号仙林商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5-*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