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隔热保温防腐一体化材料研发项目招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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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隔热保温防腐一体化材料研发项目招标公...

纳米隔热保温防腐一体化材料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二次)

1.招标条件

南通城建 (略) 受 (略) (下简称“南纤公司”)委托,对纳米隔热保温防腐一体化材料研发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NTCSXWZB*

2.2招标内容:研究在防腐水性涂料中添加的纳米隔热材料的种类、添加量以及粒径大小对隔热涂料整体热阻率的影响,开 (略) 生产环境的兼具隔热和防腐双重功能的一体化材料, (略) 生产线上施工应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2.3最高限价:*元(含税)

3.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纳米隔热防腐材料检测报告(报告日期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检测结果须全部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二点“研发技术要求”中的“纳米隔热防腐材料性能指标”。(投标人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3投标人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到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 (略) ”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截图内容缺一不可)

3.4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 (略) 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9个月内(至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下内容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3.7.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每天9: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略) (略) 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801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q.com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须备注收件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单位通过“江苏省 (略) ”(http://**)/或“采 (略) ”http://**自行进行下载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2月10日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801A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 (略)

地址: (略) (略) 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801室

联系人:包敏

电话:0513-*、*

邮箱:*@*26.com

纳米隔热保温防腐一体化材料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二次)

1.招标条件

南通城建 (略) 受 (略) (下简称“南纤公司”)委托,对纳米隔热保温防腐一体化材料研发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NTCSXWZB*

2.2招标内容:研究在防腐水性涂料中添加的纳米隔热材料的种类、添加量以及粒径大小对隔热涂料整体热阻率的影响,开 (略) 生产环境的兼具隔热和防腐双重功能的一体化材料, (略) 生产线上施工应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2.3最高限价:*元(含税)

3.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纳米隔热防腐材料检测报告(报告日期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检测结果须全部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二点“研发技术要求”中的“纳米隔热防腐材料性能指标”。(投标人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3投标人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到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 (略) ”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截图内容缺一不可)

3.4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 (略) 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9个月内(至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下内容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3.7.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每天9: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略) (略) 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801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q.com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须备注收件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单位通过“江苏省 (略) ”(http://**)/或“采 (略) ”http://**自行进行下载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2月10日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801A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 (略)

地址: (略) (略) 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801室

联系人:包敏

电话:0513-*、*

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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