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县域充电站桩建设项目充电设备采购
泊头市县域充电站(桩)建设项目充电设备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县域充电站(桩)建设项目充电设备采购招 (略) 泊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充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充电设备主要用于电动车充电,包含充电桩、充电模块、充电堆、功率分配模块等配套设备。 (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供货周期: 已具备型式试验报告的设备:收到订单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 定制新增型式试验报告的设备:收到订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交货时间超过此交货时间,投标将被否决。 (4)采购有效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 (5)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需求,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或优于技术规格书执行,须完全响应招标人关于数据服务方面的要求(如通讯协议/平台接入/信息安全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招标或采购执行过程中,国家或行业出具新的标准,投标产品应自动更新适应最新标准,即如在招标过程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招标人有权按最新要求澄清,对招标标准更新完善;如招标结果已形成或已签订合同开始执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主动更新设备技术质量标准,以符合当期国家或行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31至2025-01-0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联纵工程 (略)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1-21 09:30, (略) 平安北街天河酒店四楼第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超期视为无异议。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泊 (略) 电话:0317- *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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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县域充电站(桩)建设项目充电设备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县域充电站(桩)建设项目充电设备采购招 (略) 泊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充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充电设备主要用于电动车充电,包含充电桩、充电模块、充电堆、功率分配模块等配套设备。 (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供货周期: 已具备型式试验报告的设备:收到订单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 定制新增型式试验报告的设备:收到订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交货时间超过此交货时间,投标将被否决。 (4)采购有效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 (5)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需求,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或优于技术规格书执行,须完全响应招标人关于数据服务方面的要求(如通讯协议/平台接入/信息安全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招标或采购执行过程中,国家或行业出具新的标准,投标产品应自动更新适应最新标准,即如在招标过程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招标人有权按最新要求澄清,对招标标准更新完善;如招标结果已形成或已签订合同开始执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主动更新设备技术质量标准,以符合当期国家或行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31至2025-01-0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联纵工程 (略)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1-21 09:30, (略) 平安北街天河酒店四楼第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超期视为无异议。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泊 (略) 电话:0317- *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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