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十四五”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十四五”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十四五”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龙桥办北磨居 (略) 909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H#

项目名称: (略) (略) “十四五”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

1套

#

#

1780

工业

1-2

坐灸凳

1套

#

工业

1-3

腰椎牵引床

1套

#

工业

1-4

乳腺治疗仪

1套

#

工业

1-5

中药督脉熏蒸床

1套

#

工业

2

2-1

光子治疗仪

1套

#

#

77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包2:

明细

描述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龙桥办北磨居 (略) 909号二楼

方式:上门或邮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点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龙桥办北磨居 (略) 909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点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龙桥办北磨居 (略) 909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龙德井38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龙桥办北磨居 (略) 909号二楼

联系方式:小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略) (略) 福建省 (略)

2024年12月27日 2024年12月27日


(略) (略) “十四五”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十四五”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龙桥办北磨居 (略) 909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H#

项目名称: (略) (略) “十四五”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

1套

#

#

1780

工业

1-2

坐灸凳

1套

#

工业

1-3

腰椎牵引床

1套

#

工业

1-4

乳腺治疗仪

1套

#

工业

1-5

中药督脉熏蒸床

1套

#

工业

2

2-1

光子治疗仪

1套

#

#

77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包2:

明细

描述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龙桥办北磨居 (略) 909号二楼

方式:上门或邮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点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龙桥办北磨居 (略) 909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点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龙桥办北磨居 (略) 909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龙德井38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龙桥办北磨居 (略) 909号二楼

联系方式:小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略) (略) 福建省 (略)

2024年12月27日 2024年12月2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