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马市堤涝区排涝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 (略) (略) 排涝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人为泰 (略) ,建设资金已筹备。本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服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单位:泰 (略)
1.2 项目名称: (略) (略) 排涝工程勘察设计
1.3 建设地点: (略) (略) 镇
1.4 招标金额:本项目设计招标控制价为(略)元
1.5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周期
招标范围: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期现场服务、图审及与此相关的设计前期和设计后续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3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提交该项目的可研阶段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施工图设计满足现场进度要求。
1.6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国家和相关行业现行勘测设计规范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溉灌排涝)(略)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 (略) 水利 (略) 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
6、 (略) 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截图必须有明确的生成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7、根据《吉市发改公管字[2024]11号文》的通知,本项目为投标保证金在 10 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项目(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略)元人民币以内),采取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者承诺失实的,作 (略) 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5年 1 月 21日 9 时 00 分。
9.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 1 月 21日 9 时 00 分。
9.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略) (略) 泰和分中心。
9.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 (略) 理。
11.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1.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
11.4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 (略) 、 (略)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 (略)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话:(略)
地 址:泰和县工农兵大道3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欣信 (略)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话:(略)
地 址: (略) 湖区梅园大道8号
招投标监督单位:泰和县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办公室招标文件1.pdf招标文件2.pdf招标文件3.pdf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略) 泰和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泰和支行
2、户名: (略) (略) 泰和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泰和县支行
3、户名: (略) (略) 泰和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泰和支行
本次招标项目 (略) (略) 排涝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人为泰 (略) ,建设资金已筹备。本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服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单位:泰 (略)
1.2 项目名称: (略) (略) 排涝工程勘察设计
1.3 建设地点: (略) (略) 镇
1.4 招标金额:本项目设计招标控制价为(略)元
1.5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周期
招标范围: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期现场服务、图审及与此相关的设计前期和设计后续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3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提交该项目的可研阶段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施工图设计满足现场进度要求。
1.6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国家和相关行业现行勘测设计规范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溉灌排涝)(略)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 (略) 水利 (略) 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
6、 (略) 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截图必须有明确的生成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7、根据《吉市发改公管字[2024]11号文》的通知,本项目为投标保证金在 10 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项目(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略)元人民币以内),采取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者承诺失实的,作 (略) 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5年 1 月 21日 9 时 00 分。
9.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 1 月 21日 9 时 00 分。
9.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略) (略) 泰和分中心。
9.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 (略) 理。
11.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1.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
11.4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 (略) 、 (略)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 (略)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话:(略)
地 址:泰和县工农兵大道3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欣信 (略)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话:(略)
地 址: (略) 湖区梅园大道8号
招投标监督单位:泰和县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办公室招标文件1.pdf招标文件2.pdf招标文件3.pdf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略) 泰和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泰和支行
2、户名: (略) (略) 泰和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泰和县支行
3、户名: (略) (略) 泰和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泰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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