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等县2025年水库移民项目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测绘单位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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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等县2025年水库移民项目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测绘单位报名公告

根据《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有关规定,为规范工程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现对天等县2025年水库移民项目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测绘单位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

一、采购名称:天等县2025年水库移民项目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测绘单位。

二、业务范围:完成天等县2025年水库移民项目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测绘工作。

三、测绘服务费:费用按桂设协〔2020〕92号文件相关规定及优惠情况执行。

四、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具有工程测量((略)级)及以上资质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时间、所需材料:

(1)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所需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本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报名单位请按实际提供);4.测绘服务费报价。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原件核查。报名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审核通过的报名者视为报名成功。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 (略) http://**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天等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0771-(略)

地点:天等县天 (略) 76号天等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 (略) 纪检监察组

电话:0771-(略)

天等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文件下载:

根据《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有关规定,为规范工程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现对天等县2025年水库移民项目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测绘单位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

一、采购名称:天等县2025年水库移民项目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测绘单位。

二、业务范围:完成天等县2025年水库移民项目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测绘工作。

三、测绘服务费:费用按桂设协〔2020〕92号文件相关规定及优惠情况执行。

四、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具有工程测量((略)级)及以上资质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时间、所需材料:

(1)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所需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本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报名单位请按实际提供);4.测绘服务费报价。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原件核查。报名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审核通过的报名者视为报名成功。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 (略) http://**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天等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0771-(略)

地点:天等县天 (略) 76号天等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 (略) 纪检监察组

电话:0771-(略)

天等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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