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甸镇海星村花园路12号、16号店面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屠甸镇海 (略) 12号、16号店面租赁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 (略)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中心受屠甸镇海星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屠甸镇海 (略) 12号、16号店面租赁项目 (第二次)按标的分别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标的: 标的1: (略) 12号;标的2: (略) 16号;每个标的具为占地面积28平方米,建筑面积28平方米。
2、投标人条件及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境内法人实体或自然人。招标地点店面限用于合法合规的普通商业用途,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不得商住混用,不得用于居住,中标后在租期内不可转租。
3、投标方法:本次招标按标的顺序依次开标,各标的采用一次性投标按价高者得,每个标的底价具为(略)元/年,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
4、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 上午8时30分至上午11时30分;
下午1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
报名地点:屠甸镇海星村村委会底楼大厅
5、联系电话:屠甸镇招标办0573—(略)
海星村村委会 0573—(略)
(略) 屠甸镇海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屠甸镇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
(略) 屠甸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屠甸镇海 (略) 12号、16号店面租赁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 (略)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中心受屠甸镇海星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屠甸镇海 (略) 12号、16号店面租赁项目 (第二次)按标的分别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标的: 标的1: (略) 12号;标的2: (略) 16号;每个标的具为占地面积28平方米,建筑面积28平方米。
2、投标人条件及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境内法人实体或自然人。招标地点店面限用于合法合规的普通商业用途,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不得商住混用,不得用于居住,中标后在租期内不可转租。
3、投标方法:本次招标按标的顺序依次开标,各标的采用一次性投标按价高者得,每个标的底价具为(略)元/年,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
4、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 上午8时30分至上午11时30分;
下午1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
报名地点:屠甸镇海星村村委会底楼大厅
5、联系电话:屠甸镇招标办0573—(略)
海星村村委会 0573—(略)
(略) 屠甸镇海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屠甸镇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
(略) 屠甸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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