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交换臂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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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换臂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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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扬州大学的委托,江苏志诚 (略) 就扬州大学智能交换臂系统采购项目(二次)(JSZC-(略)-JSZC-G2024-0145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大学智能交换臂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大学采购管 (略) ”、“ (略) ”、“江苏省 (略) ”和“中国 (略)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1 月 22 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略)-JSZC-G2024-0145号

2.项目名称:扬州大学智能交换臂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略)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略)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内完成制作、安装、调试、验收并投入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制造许可证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本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

3.采购文件在“扬州大学采购管 (略) ”上获取,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在公告期限内及时登录扬州大学采购管 (略) (http://**)注册、登录、报名、交费。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采购管 (略) ”、“ (略) ”、“江苏省 (略) ”和“中国 (略)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 1 月 22 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结束时间:2025年 1 月 22 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志诚 (略) 开标一室( (略) (略) (略) 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开标时间:2025年 1 月 22 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志诚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注: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核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略)份((略)份正本、(略)份副本)、电子版(略)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 (略) 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项目在“扬州大学采购管 (略) ”、“ (略) ”、“江苏省 (略) ”和“中国 (略) ”发布公告。

3、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4、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 (略) 理。

6.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 (略) “政采贷”专栏。

7.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8.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大学

地 址: (略) (略) 88号

联系人:徐晶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志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系人:刘平

联系方式:0514-(略)

江苏志诚 (略)

2024年12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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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扬州大学的委托,江苏志诚 (略) 就扬州大学智能交换臂系统采购项目(二次)(JSZC-(略)-JSZC-G2024-0145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大学智能交换臂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大学采购管 (略) ”、“ (略) ”、“江苏省 (略) ”和“中国 (略)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1 月 22 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略)-JSZC-G2024-0145号

2.项目名称:扬州大学智能交换臂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略)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略)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内完成制作、安装、调试、验收并投入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制造许可证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本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

3.采购文件在“扬州大学采购管 (略) ”上获取,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在公告期限内及时登录扬州大学采购管 (略) (http://**)注册、登录、报名、交费。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采购管 (略) ”、“ (略) ”、“江苏省 (略) ”和“中国 (略)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 1 月 22 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结束时间:2025年 1 月 22 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志诚 (略) 开标一室( (略) (略) (略) 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开标时间:2025年 1 月 22 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志诚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注: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核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略)份((略)份正本、(略)份副本)、电子版(略)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 (略) 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项目在“扬州大学采购管 (略) ”、“ (略) ”、“江苏省 (略) ”和“中国 (略) ”发布公告。

3、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4、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 (略) 理。

6.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 (略) “政采贷”专栏。

7.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8.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大学

地 址: (略) (略) 88号

联系人:徐晶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志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系人:刘平

联系方式:0514-(略)

江苏志诚 (略)

2024年12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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