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采煤沉陷区旺苍县白水镇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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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采煤沉陷区旺苍县白水镇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示

2024年12月30日,旺苍县兴旺国有 (略) 提交办理 (略) 采 (略) 旺苍县白水镇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相关资料。

一、项目总体情况及用地情况

2022年1月16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文《广元印发< (略) 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3月8日,该项目获得县发 (略) 项目建议书批复(旺发改〔2023〕258号);2024年10月15日, (略) 采 (略) 旺苍县白水镇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通过县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审查;2024年12月18日,旺苍县兴旺国有 (略) 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属于建设用地;拟选址于旺苍县白水 (略) ;经复核,经复核,该项目用 (略) 旺苍县白水镇总体规划和旺苍县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拟用地面积:该项目总用地4817.26平方米,拟使用国有建设用地4817.26平方米。拟建设规模:以发展和改革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办证情况

该项目办件资料齐备,经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初审,同意办理。

该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4年12月30日办结,证书编号:用字第#XS#号。注:1.该项目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仅出具规划选址意见。2.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项目应避让历史文 (略) 域,位于地质灾 (略) 域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登记等工作项目必须符合生态环境、水利、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林草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并工建设。

2024年12月30日,旺苍县兴旺国有 (略) 提交办理 (略) 采 (略) 旺苍县白水镇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相关资料。

一、项目总体情况及用地情况

2022年1月16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文《广元印发< (略) 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3月8日,该项目获得县发 (略) 项目建议书批复(旺发改〔2023〕258号);2024年10月15日, (略) 采 (略) 旺苍县白水镇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通过县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审查;2024年12月18日,旺苍县兴旺国有 (略) 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属于建设用地;拟选址于旺苍县白水 (略) ;经复核,经复核,该项目用 (略) 旺苍县白水镇总体规划和旺苍县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拟用地面积:该项目总用地4817.26平方米,拟使用国有建设用地4817.26平方米。拟建设规模:以发展和改革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办证情况

该项目办件资料齐备,经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初审,同意办理。

该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4年12月30日办结,证书编号:用字第#XS#号。注:1.该项目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仅出具规划选址意见。2.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项目应避让历史文 (略) 域,位于地质灾 (略) 域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登记等工作项目必须符合生态环境、水利、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林草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并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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