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九佛街五村七片统筹改造项目山龙片区“首开先建”信任筹建增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一、基本概况
地块名称: (略) 九佛街五村七片统筹改造项目 (略) “首开先建”(信任筹建)(增补)地块(编号1#-2)
占地面积:*.24m2
地理位置: (略) (略) 山龙村经济联合社旁,中心地理坐标为113°30"50.0238\",23°20"15.8664\"。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山龙村经济联合社。
地块利用现状:地块1#-2被围蔽空置,南侧 (略) ,其余为空地。2024年11月开始清 (略) (略) 域并开展施工。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评价标准:土壤快筛项目为重金属8项和VOCs。评价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珠江三角洲》(DB44/T1415-2014);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无对应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 (略)
调查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公开属性:可全文公开
二、调查情况
广州 (略) (以下简称“调查单位”) (略) (略) 山龙村经济联合社委托对地块1#-2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广东省和地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于2024年3月启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资料收集与分析,收集了地块红线、用地权属及规划文件、勘察报告、历史影像图等资料,2024年5月至9月调查单位走访山龙村附近村民和附近施工现场的工程管理人员等开展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和访谈结果表明地块在2020年以前一直为山龙村和林地,2020年3月拆除建筑物后进行围蔽、空置,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至调查当时均为林地和居民楼。
2024年9月-2024年11月调查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踏勘。前期现场踏勘知,地块内建筑物已拆除,已对整个地块进行围蔽,地块内未见危险废物的产生、 (略) 置,未发现各类槽罐的存在及泄露情况,未发现管线、沟渠泄漏痕迹,地块内无变电站,地块南侧已 (略) 区域均未发现硬化破裂现象、未见明显油污痕迹,未闻到油品等刺激性气味。地块周边无工业企业,不存在污染地块土壤或地下水的情况。后期2024年11月踏勘发现,建设单位开始在地块内开展杂草清理 (略) 施工,施工期间地块一直围蔽,期间无外来填土,无土方外运、无危险废物和固废堆放倾倒、填埋,不存在因施工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情形。
2024年11月9日调查单位委托 (略) 开展土壤现场快速筛查,在项目地块内共设置土壤快筛点20个,共采集土壤样品20个,采样密度1555平方米。分析了重金属8项和VOCs。快筛结果显示土壤中重金属指标均未超评价标准值(相关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也没有异常值。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的结果分析可知,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不涉及工矿用途、大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或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等。地块无外来填土,现场无污染痕迹。地块周边主要 (略) 和林地,不涉及工业企业,不存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的污染源。
对照《 (略) (略) 建设用地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附件可知,地块涉及行业活动为“61住宿业”,属于初判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清单。综上,地块基本满足《 (略) (略) 关 (略) (略) 建设用地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穗环〔2023〕148号)中的8项情形,故项目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壤重金属及VOCs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
在此工作基础上,调查单位完成《 (略) 九佛街五村七片统筹改造项目 (略) “首开先建”(信任筹建)(增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报告》的编制。
三、调查结论
(略) 九佛街五村七片统筹改造项目 (略) “首开先建”(信任筹建)(增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壤重金属及VOCs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 1-2019),本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结果表明地块符合二类居住用地的使用要求。因此,项目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从人体健康风险的角度是可行的,可以结束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不需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基本概况
地块名称: (略) 九佛街五村七片统筹改造项目 (略) “首开先建”(信任筹建)(增补)地块(编号1#-2)
占地面积:*.24m2
地理位置: (略) (略) 山龙村经济联合社旁,中心地理坐标为113°30"50.0238\",23°20"15.8664\"。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山龙村经济联合社。
地块利用现状:地块1#-2被围蔽空置,南侧 (略) ,其余为空地。2024年11月开始清 (略) (略) 域并开展施工。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评价标准:土壤快筛项目为重金属8项和VOCs。评价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珠江三角洲》(DB44/T1415-2014);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无对应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 (略)
调查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公开属性:可全文公开
二、调查情况
广州 (略) (以下简称“调查单位”) (略) (略) 山龙村经济联合社委托对地块1#-2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广东省和地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于2024年3月启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资料收集与分析,收集了地块红线、用地权属及规划文件、勘察报告、历史影像图等资料,2024年5月至9月调查单位走访山龙村附近村民和附近施工现场的工程管理人员等开展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和访谈结果表明地块在2020年以前一直为山龙村和林地,2020年3月拆除建筑物后进行围蔽、空置,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至调查当时均为林地和居民楼。
2024年9月-2024年11月调查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踏勘。前期现场踏勘知,地块内建筑物已拆除,已对整个地块进行围蔽,地块内未见危险废物的产生、 (略) 置,未发现各类槽罐的存在及泄露情况,未发现管线、沟渠泄漏痕迹,地块内无变电站,地块南侧已 (略) 区域均未发现硬化破裂现象、未见明显油污痕迹,未闻到油品等刺激性气味。地块周边无工业企业,不存在污染地块土壤或地下水的情况。后期2024年11月踏勘发现,建设单位开始在地块内开展杂草清理 (略) 施工,施工期间地块一直围蔽,期间无外来填土,无土方外运、无危险废物和固废堆放倾倒、填埋,不存在因施工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情形。
2024年11月9日调查单位委托 (略) 开展土壤现场快速筛查,在项目地块内共设置土壤快筛点20个,共采集土壤样品20个,采样密度1555平方米。分析了重金属8项和VOCs。快筛结果显示土壤中重金属指标均未超评价标准值(相关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也没有异常值。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的结果分析可知,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不涉及工矿用途、大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或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等。地块无外来填土,现场无污染痕迹。地块周边主要 (略) 和林地,不涉及工业企业,不存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的污染源。
对照《 (略) (略) 建设用地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附件可知,地块涉及行业活动为“61住宿业”,属于初判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清单。综上,地块基本满足《 (略) (略) 关 (略) (略) 建设用地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穗环〔2023〕148号)中的8项情形,故项目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壤重金属及VOCs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
在此工作基础上,调查单位完成《 (略) 九佛街五村七片统筹改造项目 (略) “首开先建”(信任筹建)(增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报告》的编制。
三、调查结论
(略) 九佛街五村七片统筹改造项目 (略) “首开先建”(信任筹建)(增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壤重金属及VOCs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 1-2019),本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结果表明地块符合二类居住用地的使用要求。因此,项目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从人体健康风险的角度是可行的,可以结束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不需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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