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口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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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救助口粮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冬春救助口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http://**.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L-*

项目名称:冬春救助口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冬春救助口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冬春救助口粮(白面)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的合法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提供备案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反应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3投标人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2日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http://**.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6楼6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6楼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中国 (略) 上同时发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辽县 (略)

地 址: (略) 东辽县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德利招 (略)

地 址:东辽县白 (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艳龙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冬春救助口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http://**.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L-*

项目名称:冬春救助口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冬春救助口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冬春救助口粮(白面)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的合法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提供备案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反应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3投标人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2日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http://**.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6楼6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6楼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中国 (略) 上同时发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辽县 (略)

地 址: (略) 东辽县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德利招 (略)

地 址:东辽县白 (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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