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6线三都三洞至荔波回龙阁公路改扩建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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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6线三都三洞至荔波回龙阁公路改扩建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贵州 (略) (略) :

《荔 (略) 关于S206线三都三洞至荔波 (略) 改扩建工程永久使用林地初步审核意见的报告》(荔林资占地审〔2024〕11号)和《三都水族自 (略) 关于S206线三都三洞至荔波 (略) 改扩建工程永久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的报告》(三都县林资占地审〔2024〕20号)及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S206线三都三洞至荔波 (略) 改扩建工程使用黔南州集体林地12.2079公顷,其中,荔波县集体林地6.6854公顷,三都县集体林地5.5225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项目涉及荔波县兰鼎山省级森林公园、荔波兰顶山县级自 (略) 和荔波樟江风 (略) ,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其规定执行。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者主管部门同意意见,不得占 (略) 域林地建设。

五、黔 (略) 、荔 (略) 、三 (略) 应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

六、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项目,已动工建设的不需办理延续手续。

贵 (略)

2024年12月17日

贵州 (略) (略) :

《荔 (略) 关于S206线三都三洞至荔波 (略) 改扩建工程永久使用林地初步审核意见的报告》(荔林资占地审〔2024〕11号)和《三都水族自 (略) 关于S206线三都三洞至荔波 (略) 改扩建工程永久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的报告》(三都县林资占地审〔2024〕20号)及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S206线三都三洞至荔波 (略) 改扩建工程使用黔南州集体林地12.2079公顷,其中,荔波县集体林地6.6854公顷,三都县集体林地5.5225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项目涉及荔波县兰鼎山省级森林公园、荔波兰顶山县级自 (略) 和荔波樟江风 (略) ,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其规定执行。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者主管部门同意意见,不得占 (略) 域林地建设。

五、黔 (略) 、荔 (略) 、三 (略) 应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

六、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项目,已动工建设的不需办理延续手续。

贵 (略)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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