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胶片带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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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胶片带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略) (略) (略) (略) 医用胶片带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QYY-a-2024-02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医用胶片带量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 (略) 上获取(*@*26.com)或现场获取( (略) (略) (略) 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YY-a-2024-024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胶片带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3.(略)元
最高限价:243.(略)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43 243 其他医疗设备 (略) (略) 医用胶片带量采购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货到时间:A.胶片产品:中标人需在接到采购人订购信息24小时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自有库房内需保证有充足备货,采购人可根据情况随时采购。(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B.胶片打印配套设备及附件: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安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为小、微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及制造厂家的规模(大、中、小型和微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所投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及《关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环保产品以《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了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的,评审小组不予认定。 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投标无效(注:有效评审价格为通过评审小组评审的报价。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否决其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略) 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 (略) 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受权人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 (略) 令第 4 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所投产品非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设备,需提供佐证文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到 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26.com)或现场获取( (略) (略) (略) 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方式:(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方式: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网上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4)汇款截图;(以上资料需带至开标现场递交) 上述报名资料发送至天房(天津) (略) 邮箱(*@*26.com,邮件主题“报名资料+XQYY-a-2024-024(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且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到账后,我公司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则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程序。如有疑问电话联系负责人(联系人:霍老师,联系电话:022-(略))。 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 (略) 天 (略) 支行 户名:天房(天津) (略) 账号:(略) 汇款时备注:文件费+XQYY-a-2024-024(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二)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西青道40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房(天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联系方式: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辉、岳雅娜、霍研
电 话:022-(略)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房(天津) (略)

2024年12月31日



(略) (略) (略) (略) 医用胶片带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QYY-a-2024-02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医用胶片带量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 (略) 上获取(*@*26.com)或现场获取( (略) (略) (略) 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YY-a-2024-024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胶片带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3.(略)元
最高限价:243.(略)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43 243 其他医疗设备 (略) (略) 医用胶片带量采购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货到时间:A.胶片产品:中标人需在接到采购人订购信息24小时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自有库房内需保证有充足备货,采购人可根据情况随时采购。(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B.胶片打印配套设备及附件: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安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为小、微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及制造厂家的规模(大、中、小型和微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所投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及《关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环保产品以《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了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的,评审小组不予认定。 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投标无效(注:有效评审价格为通过评审小组评审的报价。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否决其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略) 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 (略) 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受权人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 (略) 令第 4 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所投产品非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设备,需提供佐证文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到 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26.com)或现场获取( (略) (略) (略) 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方式:(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方式: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网上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4)汇款截图;(以上资料需带至开标现场递交) 上述报名资料发送至天房(天津) (略) 邮箱(*@*26.com,邮件主题“报名资料+XQYY-a-2024-024(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且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到账后,我公司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则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程序。如有疑问电话联系负责人(联系人:霍老师,联系电话:022-(略))。 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 (略) 天 (略) 支行 户名:天房(天津) (略) 账号:(略) 汇款时备注:文件费+XQYY-a-2024-024(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二)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西青道40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房(天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联系方式: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辉、岳雅娜、霍研
电 话:02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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