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航重庆航空发动机维修基地项目二期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瑞航重庆航空发动机维修基地项目二期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瑞航(重庆)航空发动机维修基地项目二期已由重 (略) (略)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0-#-0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 (略) 西永街道西景大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瑞航(重庆)航空发动机维修基地项目二期项目为新建航空发动机 (略) ,包括航空发动机维修厂房、航空发动机试车厂房、供油站、危化品库、综合楼等建筑物,总用地面积约115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建筑物、专用起重机、供油储油卸油设备、压缩空气系统、专用工艺设备基础等的实施,涉及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动力、供油、电气、弱电、造价等专业工程。建安工程费约4亿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元
2.4 招标范围:瑞航(重庆)航空发动机维修基地项目二期勘察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施工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勘察技术咨询服务等。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评审手续办理(含提供审批部门要求的各项文件资料等)及其他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方案设计3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招标人: | 重 (略) (略) | 代理机构: | 上海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人: | 徐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目瑞航(重庆)航空发动机维修基地项目二期已由重 (略) (略)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0-#-0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 (略) 西永街道西景大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瑞航(重庆)航空发动机维修基地项目二期项目为新建航空发动机 (略) ,包括航空发动机维修厂房、航空发动机试车厂房、供油站、危化品库、综合楼等建筑物,总用地面积约115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建筑物、专用起重机、供油储油卸油设备、压缩空气系统、专用工艺设备基础等的实施,涉及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动力、供油、电气、弱电、造价等专业工程。建安工程费约4亿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元
2.4 招标范围:瑞航(重庆)航空发动机维修基地项目二期勘察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施工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勘察技术咨询服务等。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评审手续办理(含提供审批部门要求的各项文件资料等)及其他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方案设计3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招标人: | 重 (略) (略) | 代理机构: | 上海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人: | 徐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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