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城镇塔山新天地摊位及门面评估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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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城镇塔山新天地摊位及门面评估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城镇塔山新天地摊位及门面评估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庐江县

3.项目单位: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4.项目概况:为消除 (略) 场内安全隐患,拟对项目涉及的17间门面和72个摊位进行评估(具体以项目初步设计为准),拟招1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预算:(略)元

7.项目类别:采购工程

8.本次采购,对费用进行总价报价。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最终评估服务成果出具。采购人不提供投标人服务过程中的交通、餐费、住宿费用等,此部分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委托单位协助服务过程中的资料及数据提供等支持协助义务。服务期内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所引发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标后签订。

9.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融资事宜结束时止。

二、供应商资格

1.房地产估价一级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自行制作响应文件。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根据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若报价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投票决定。

四、投标事项

获取方式:无报名环节,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即可。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15:00;

2.开标地点: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四楼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请在开标时提交:

(1)纸质响应文件3份(1正2副),密封提交(密封后在封套上加盖公章)。

(2)潜在供应商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

(3)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即可。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付款事项

分阶段付款。合同签订并提交成果文件后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通过当地政府相关会议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人民币4000元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庐江县庐城 (略) 208号

联系人:施主任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略) 庐江县岗湾街 (略) 128号

联系人:姜工

电话:(略)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采购公告在庐江县 (略) 站上发布。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视为未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庐城镇塔山新天地摊位及门面评估.rar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城镇塔山新天地摊位及门面评估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庐江县

3.项目单位: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4.项目概况:为消除 (略) 场内安全隐患,拟对项目涉及的17间门面和72个摊位进行评估(具体以项目初步设计为准),拟招1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预算:(略)元

7.项目类别:采购工程

8.本次采购,对费用进行总价报价。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最终评估服务成果出具。采购人不提供投标人服务过程中的交通、餐费、住宿费用等,此部分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委托单位协助服务过程中的资料及数据提供等支持协助义务。服务期内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所引发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标后签订。

9.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融资事宜结束时止。

二、供应商资格

1.房地产估价一级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自行制作响应文件。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根据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若报价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投票决定。

四、投标事项

获取方式:无报名环节,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即可。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15:00;

2.开标地点: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四楼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请在开标时提交:

(1)纸质响应文件3份(1正2副),密封提交(密封后在封套上加盖公章)。

(2)潜在供应商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

(3)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即可。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付款事项

分阶段付款。合同签订并提交成果文件后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通过当地政府相关会议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人民币4000元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庐江县庐城 (略) 208号

联系人:施主任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略) 庐江县岗湾街 (略) 128号

联系人:姜工

电话:(略)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采购公告在庐江县 (略) 站上发布。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视为未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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