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2025年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临时调控企业的公告
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临时调控工作,我局拟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实施具体调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控有关要求
(一)调控时间:2025年1月25日至1月27日,共3天。
(二)调控范围:市 (略) (包 (略) 、仲 (略) (略) 域范围)。
(三)调控品种:排骨、瘦肉、肋条肉(五花肉)、上肉。上述品种猪 (略) 市场普遍销售的良种猪,不包括黑猪、土猪等。
(四)调控企业:公开遴选5-7家守法经营、财务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组织一定调控点能力的调控企业,由调控企业组织调控 (略) 场价的调控价格销售平价猪肉。
(五)调控价格:猪肉调控价格参考调控前3天(2025年1月22日至24日)的平均价格确定,在调控实施前一天发布。
(六)调控经费:按照单位调控资金(最高按照#/斤计, (略) (略) 场猪肉均价低于#/斤, (略) 场均价的12%计算单位调控资金金额)乘以各调控企业的实际销售数量(不高于计划调控数量)据实核算调控经费。调控结束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各调控企业的调控资金,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拨付调控经费。
(七)其他要求:调控期间,我局将组织工作人员每天到各调控点巡查,确保各项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按照调控价销售猪肉。调控企业应按规定在调控点悬挂调控工作宣传横幅,销售检验合格的猪肉,严格落实各项调控措施,调控结束后配合做好调控资金审核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食品经营的资质,持有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常开展猪肉等农副产品销售经营;
(二)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管理规范;
(三)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备组织一定调控点组织能力;
(五)遵守上述调控有关要求。
三、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向参加调控的企业提供企业简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表(详见附件1),以及附件2中有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1月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邮寄 (略) 发 (略) 。
(二)我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抽查,择优确定调控企业。
(略) 发 (略)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752-#,邮箱:*@*ttp://**)
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临时调控工作,我局拟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实施具体调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控有关要求
(一)调控时间:2025年1月25日至1月27日,共3天。
(二)调控范围:市 (略) (包 (略) 、仲 (略) (略) 域范围)。
(三)调控品种:排骨、瘦肉、肋条肉(五花肉)、上肉。上述品种猪 (略) 市场普遍销售的良种猪,不包括黑猪、土猪等。
(四)调控企业:公开遴选5-7家守法经营、财务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组织一定调控点能力的调控企业,由调控企业组织调控 (略) 场价的调控价格销售平价猪肉。
(五)调控价格:猪肉调控价格参考调控前3天(2025年1月22日至24日)的平均价格确定,在调控实施前一天发布。
(六)调控经费:按照单位调控资金(最高按照#/斤计, (略) (略) 场猪肉均价低于#/斤, (略) 场均价的12%计算单位调控资金金额)乘以各调控企业的实际销售数量(不高于计划调控数量)据实核算调控经费。调控结束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各调控企业的调控资金,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拨付调控经费。
(七)其他要求:调控期间,我局将组织工作人员每天到各调控点巡查,确保各项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按照调控价销售猪肉。调控企业应按规定在调控点悬挂调控工作宣传横幅,销售检验合格的猪肉,严格落实各项调控措施,调控结束后配合做好调控资金审核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食品经营的资质,持有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常开展猪肉等农副产品销售经营;
(二)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管理规范;
(三)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备组织一定调控点组织能力;
(五)遵守上述调控有关要求。
三、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向参加调控的企业提供企业简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表(详见附件1),以及附件2中有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1月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邮寄 (略) 发 (略) 。
(二)我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抽查,择优确定调控企业。
(略) 发 (略)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752-#,邮箱:*@*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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