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国家苗岭地质公园革东园区建设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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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国家苗岭地质公园革东园区建设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东南国家苗岭地质公园 (略) 建设项目已由剑河县发 (略) 以关于黔东南国家苗岭地质公园 (略)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剑发改投资〔2024〕1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略)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剑河县革东镇八郎村、屯州村 。
2.2 建设规模:1.金钉子广场:修建金钉子纪念碑1座、赵元龙教授半身雕像1座、主题浮雕墙470平方米、儿童科普墙180平方米、海洋生物坐凳10个、台阶80平方米、挡墙350立方米、 (略) 30米、排水暗沟90米,安装照明设施设备2500平方米、广场铺装1850平方米及绿化500立方米; 2.金钉子剖面保护:剖面清理1项,改造界碑6个,新建排水沟400米、沉砂池30立方米; 3.配套设施设备工程:修建屯州村、八郎村-金钉子科考步道4公里、化石采 (略) 4800平方米、3D彩绘1600平方米、公厕43.41平方米、休息亭23.81平方米,安装安全防护栏730米、标识标牌1组、混凝土‘三叶虫’内套80升垃圾桶20个,改造乡村陈列馆150平方米、停车场950平方米。
2.3 合同估算价:(略)元。
2.4 计划工期:90天 。
2.5 标段划分:黔东南国家苗岭地质公园 (略) 建设项目。
2.6 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1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21日 13时20分,登录 (略) (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1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 (略) 、 (略) (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 (略) 代理机构:贵州九陵 (略)
地址:贵州省剑 (略) 6号 地址: (略) (略) 鸿洲桂圆7栋6层601号
联系人:刘鑫 联系人:钟晓艳、杨丽、龙开鹏
电话:(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行政监督部门:剑河县住房和 (略)
地址:剑河县
联系电话:(略)
2024年12月31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东南国家苗岭地质公园 (略) 建设项目已由剑河县发 (略) 以关于黔东南国家苗岭地质公园 (略)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剑发改投资〔2024〕1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略)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剑河县革东镇八郎村、屯州村 。
2.2 建设规模:1.金钉子广场:修建金钉子纪念碑1座、赵元龙教授半身雕像1座、主题浮雕墙470平方米、儿童科普墙180平方米、海洋生物坐凳10个、台阶80平方米、挡墙350立方米、 (略) 30米、排水暗沟90米,安装照明设施设备2500平方米、广场铺装1850平方米及绿化500立方米; 2.金钉子剖面保护:剖面清理1项,改造界碑6个,新建排水沟400米、沉砂池30立方米; 3.配套设施设备工程:修建屯州村、八郎村-金钉子科考步道4公里、化石采 (略) 4800平方米、3D彩绘1600平方米、公厕43.41平方米、休息亭23.81平方米,安装安全防护栏730米、标识标牌1组、混凝土‘三叶虫’内套80升垃圾桶20个,改造乡村陈列馆150平方米、停车场950平方米。
2.3 合同估算价:(略)元。
2.4 计划工期:90天 。
2.5 标段划分:黔东南国家苗岭地质公园 (略) 建设项目。
2.6 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1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21日 13时20分,登录 (略) (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1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 (略) 、 (略) (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 (略) 代理机构:贵州九陵 (略)
地址:贵州省剑 (略) 6号 地址: (略) (略) 鸿洲桂圆7栋6层601号
联系人:刘鑫 联系人:钟晓艳、杨丽、龙开鹏
电话:(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行政监督部门:剑河县住房和 (略)
地址:剑河县
联系电话:(略)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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