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会计实训基地建设采购项目有关问题处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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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会计实训基地建设采购项目有关问题处理的公告

一、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4-215

二、项目名称:洛阳 (略) 会计实训基地建设采购项目

三、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收到关于上述项目有关情况的函件,反映该项目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袁一峰、颛清瑞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原成交结果无效。

经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并问询相关当事人,确认以上专家在评审该项目中,出现否决投标供应商“山东白 (略) ”响应的依据错误和同一品牌供应商排名认定错误,致使原成交结果无效的事实。

四、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23〕4号)第二十六条第(十三)款规定,对以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从即日起暂停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6个月。

请各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代表等引以为戒,切实提高专业素养,做到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24年12月31日

一、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4-215

二、项目名称:洛阳 (略) 会计实训基地建设采购项目

三、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收到关于上述项目有关情况的函件,反映该项目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袁一峰、颛清瑞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原成交结果无效。

经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并问询相关当事人,确认以上专家在评审该项目中,出现否决投标供应商“山东白 (略) ”响应的依据错误和同一品牌供应商排名认定错误,致使原成交结果无效的事实。

四、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23〕4号)第二十六条第(十三)款规定,对以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从即日起暂停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6个月。

请各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代表等引以为戒,切实提高专业素养,做到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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