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珞璜段重点支流安家溪整治工程一期初步勘察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2.1 建设地点: (略) 长江干流珞璜段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安家溪支流进行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工程、疏浚工程、 (略) 及附属工程,河道治理全长约12.48km。疏浚总长度12.41km;左右两岸岸线总长度24.97km,其中左岸岸线长度12.52km,右岸岸线长12.45km;新建岸坡12.15km,维持现状自然岸坡段7.84km维持现状已建岸坡段4.98km;新 (略) 15km;新建下河踏 (略) 。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9959.*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6813.*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27.*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以及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文件。
2.5 初步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完成初步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其中初步勘察30日历天,初步设计4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招标人: | 重庆江津综 (略) (略) | 代理机构: | 安 (略) |
地址: | (略) (略) 珞璜镇马垭大道88号附4号 | 地址: | (略) (略) 龙海大道15号8栋9楼 |
联系人: | 杨盼 | 联系人: | 简程熙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1 建设地点: (略) 长江干流珞璜段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安家溪支流进行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工程、疏浚工程、 (略) 及附属工程,河道治理全长约12.48km。疏浚总长度12.41km;左右两岸岸线总长度24.97km,其中左岸岸线长度12.52km,右岸岸线长12.45km;新建岸坡12.15km,维持现状自然岸坡段7.84km维持现状已建岸坡段4.98km;新 (略) 15km;新建下河踏 (略) 。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9959.*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6813.*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27.*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以及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文件。
2.5 初步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完成初步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其中初步勘察30日历天,初步设计4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招标人: | 重庆江津综 (略) (略) | 代理机构: | 安 (略) |
地址: | (略) (略) 珞璜镇马垭大道88号附4号 | 地址: | (略) (略) 龙海大道15号8栋9楼 |
联系人: | 杨盼 | 联系人: | 简程熙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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