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
水)执业资格。
3、信誉要求:提供“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须
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名单;未被列入“山西 (略) (略) ”首页“分类监管”黑
名单。
4、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或依法免
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申报表(如为联合体,各
成员单位均需要提供)。
5、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需含项目
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
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如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要提供)。
6、财务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要提供)。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
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
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
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