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绥中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材料检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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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绥中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材料检测费

项目概况:
2024年绥中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材料检测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绥中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材料检测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与2024年绥中县 (略)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同步展开,工程竣工后30日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检测范围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建筑节能检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学街东段
联系方式:赵原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飞 (略)
地址:辽 (略) (略) 申海 (略) 2-2-1
联系方式:高桦楠0429-#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鸿飞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桦楠
电话:0429-#
项目概况:
2024年绥中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材料检测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绥中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材料检测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与2024年绥中县 (略)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同步展开,工程竣工后30日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检测范围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建筑节能检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学街东段
联系方式:赵原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飞 (略)
地址:辽 (略) (略) 申海 (略) 2-2-1
联系方式:高桦楠0429-#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鸿飞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桦楠
电话: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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