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零星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零星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BNAP-G1004 三、项目概况: 3.1建设地点: (略) 3.2项目预算:含税*元,最终结算价格以第三方造价审核价为准。 3.3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1年1签 3.4质保期:以单项合同为准 3.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质量合格。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无“三资”背景。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活动。施工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招标 (略) 罚; 4.4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 4.6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7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或者开标现场登录核验,否则投标无效)。 4.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至 2025年01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上海 (略)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 (四)提交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含要求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价时请携带好手持文件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若无上述手持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http://**)、 (略) (略) (http://**)以及中国 (略) (http://**.cn)上发布媒介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2)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4.1、4.2、4.6要求内容的承诺书; (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三)申领地址: (略) (略) (具体位置电话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袁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上海 (略)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21-*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零星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BNAP-G1004 三、项目概况: 3.1建设地点: (略) 3.2项目预算:含税*元,最终结算价格以第三方造价审核价为准。 3.3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1年1签 3.4质保期:以单项合同为准 3.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质量合格。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无“三资”背景。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活动。施工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招标 (略) 罚; 4.4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 4.6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7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或者开标现场登录核验,否则投标无效)。 4.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至 2025年01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上海 (略)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 (四)提交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含要求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价时请携带好手持文件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若无上述手持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http://**)、 (略) (略) (http://**)以及中国 (略) (http://**.cn)上发布媒介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2)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4.1、4.2、4.6要求内容的承诺书; (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三)申领地址: (略) (略) (具体位置电话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袁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上海 (略)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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